二级士官,是士官军衔中的一个级别,于1999年设立,2009年取消。士官,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有的军衔等级,指志愿兵役制士兵。

中文名

二级士官

取消于

2009年

本质

初级士官的最高级别

设立于

1999年

解释

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一种军衔等级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发展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并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据兵役法,自1999年后,士官军衔设置为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二级士官为初级士官的最高级别。

根据规定,志愿兵役制第一期(3年)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二期(3年)服现役的一级士官,晋升为二级士官军衔;第二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三期(4年)服现役的二级士官,晋升为三级士官军衔。

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军衔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称谓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军衔称谓自此取消。

标识

“99式”二级士官肩章

陆军二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墨绿色肩章底板上,缀有银色交叉带枪刺步枪和五角星徽加一条粗折杠。

海军二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黑色肩章底板上,缀有银色交叉带枪刺步枪和五角星徽加一条粗折杠。

空军二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蓝色肩章底板上,缀有银色交叉带枪刺步枪和五角星徽加一条粗折杠。

武警二级士官肩章(1999-2007)

武警二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红色肩章底板上,缀有金色交叉带枪刺步枪和五角星徽加一条粗折杠。

陆海空军二级士官肩章(2007—2009)

“07式”二级士官肩章

陆军二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加一条粗折杠。

海军二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加一条粗折杠。

空军二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加一条粗折杠。

武警二级士官肩章(2007—2009)

武警二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红色肩章底板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加一条粗折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