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政主官是军队和武警系统对军事主官和政治主官的统称。如军长和军政治委员。

基本内容

军政主官包括军事主官和政治主官,如五大战区10位

军政主官

,武警北京市总队和武警新疆总队一样,都是正军级单位,他们的

军政主官

也都是正军职。此外,武警西藏总队虽和其他28个省级武警总队同为副军级,但

军政主官

高配正军职。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委员会作出决定后,由军政首长分工负责贯彻执行。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由军事主官负责组织实施;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由政治委员负责组织实施。军政首长必须服从党的委员会的领导,执行党的委员会的决议,积极履行职责,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党的委员会不得包揽行政事务,应支持行政首长独立负责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