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专业军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之一。专业军士军衔授予服现役满5年以上、自愿继续服现役、经批准担任专业技术工作职务的士兵。

中文名

二级专业军士

解释

士兵军衔称号

拼音

èr jí zhuān yè jun1 shì

性质

为一些国家军队或武装力量的士兵军衔称号

概述

专业军士为一些国家的士兵军衔称号,如美国曾设立专业军士军衔。有的国家还将专业军士区分为若干等级,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中曾将专业军士分为四级。

解放军二级专业军士军衔

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军衔制度同时立法。专业军士军衔授予服现役满5年以上、自愿继续服现役、经批准担任专业技术工作职务的士兵。

1993年4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起,专业军士区分为一级专业军士、二级专业军士、三级专业军士和四级专业军士四个级别。一级为初级,可按服役年限逐级晋升。一级晋升二级、二级晋升三级的期限各为4年,三级晋升四级的期限为5年。一级专业军士任满4年,并经过师(或相当于师的单位)主官批准后,晋升为二级专业军士军衔。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并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据兵役法,自1999年后,士兵军衔等级和专业军士、军士长的称谓自行取消。士兵军衔改为一级至六级士官军衔。

二级专业军士肩章式样

陆海空军二级专业军士肩章(1993~1999)

陆军二级专业军士的主要标志为绿色底版上缀有一条金黄色细杠和二条折杠。

海军二级专业军士的主要标志为黑色底版上缀有一条金黄色细杠和二条折杠。

空军二级专业军士的主要标志为蓝色底版上缀有一条金黄色细杠和二条折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