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最高元首(马来文:Yang di-Pertuan Agong;英文:His Majesty)是马来西亚国家元首,为马来西亚宪法和国会法令明文条列马来西亚的国家代表、立法和行政的最高决策人,也是马来西亚伊斯兰教领袖兼武装部队统帅。然而,最高元首在行使其权力时必须听从马来西亚总理(首相)的意见。尽管最高元首拥有任命总理、拒绝同意解散国会等权力,但内阁掌握实权。

最高元首是由马来西亚统治者会议中依选举君主制遴选产生,任期五年。最高元首的官邸位于吉隆坡的马来西亚国家皇宫,其行宫美拉华蒂皇宫则坐落在布城。

最高元首的法定配偶为最高元首后(Raja Permaisuri Agong)。

中文名

马来西亚最高元首

外文名

Yang di-Pertuan Agong (YDPA)

别名

马来西亚国家元首

官邸

马来西亚国家皇宫

行宫

美拉华蒂皇宫

继承方式

选举君主制

任期

5年

首任最高元首

阿卜杜勒·拉赫曼

现任最高元首

阿卜杜拉·艾哈迈德·沙阿

介绍

称谓

中文称谓“最高元首”取自于马来语“Yang di-Pertuan Agong”,但完整的马来语全称是“Kebawah Duli Yang Maha Mulia Seri Paduka Baginda Yang di-Pertuan Agong”。

“Yang di-Pertuan Agong”之涵义为“被推举为君主的人物”,其中文译名为“最高元首”或“国家元首”。在马来西亚,“最高元首”一词与专指州属统治者的“元首”含义不同。

职权

根据马来西亚宪法和国会法令,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是马来西亚的国家代表、立法和行政的最高决策人。除了是三军总司令之外,最高元首也是其原来州属,以及马六甲、槟城、沙巴、砂拉越及联邦直辖区的伊斯兰领袖,但他在履行其职务时必须听取个别州属伊斯兰事务理事会的建议行事。此外,宪法以及在国会中通过的法令也赋予他委任政府高级官员的权力,包括总理、内阁正副部长、法官(联邦大法官、马来亚大法官、婆罗洲大法官)、国会上议院议员和下议院议员、州元首和直辖区长官及委员会的设置。

在西敏制的制度下,最高元首委任的总理必须获得国会下议院议会多数信任,若该总理被议会通过不信任动议则该总理必须主动向最高元首请辞,或提出解散下议院并举行马来西亚议会选举(大选)。当总理向最高元首建议解散下议院并举行大选的时候,最高元首可以选择听取总理的建议行事,或行使酌情权予以否决。最高元首会在每一届的大选后重新委任总理并听取总理的建议委任内阁部长。

在1993年修宪后,最高元首和马来统治者一样,也可以在由马来统治者设立的特别法庭被起诉。

具体职务

1、审议并颁布国家法律、法规;2、对全国性的伊斯兰教问题有最终裁决权;3、审议涉及马来族和沙巴、砂拉越土著民族的特殊地位等重大问题。

权力

1、有权听取总理、部长、内阁、统治者会议(Majlis Raja-Raja)或其他机构的建议行事;2、有权行使酌情权(而不需任何许可或授权),包括多半被引用在委任总理、解散国会以及召开统治者会议。
官邸

马来西亚国家皇宫

最高元首的官邸坐落于首都吉隆坡西北部端姑阿都哈林路(Jalan Tuanku Abdul Halim)上的马来西亚国家皇宫(Istana Negara);此外,最高元首在行政中心布城另有有一座名为美拉华蒂皇宫(Istana Melawati)的行宫,这两个地方通常也是召开统治者会议的场所。服饰

最高元首在登基大典上的穿戴有指定的冕冠礼服、权杖、配饰,此外也有一些用具是标志着皇权的。

物件

皇家冠冕(Tengkolok Diraja):

以金线绣边,黑色头饰象征统制者权力,正中央14角星伴随半月的形状徽章,象征马来西亚政府的多元色彩,全部皆以白金铸造,并镶嵌66枚钻石。

皇家冠冕

传统御用礼服马斯喀特(Muskat):

设计概念源自于阿曼皇室的服饰,因此名字与阿曼首都马斯喀特一样。“马斯喀特”以黑黄两色为主的长袖长袍礼服,使用黑色毛织布制成。礼服以金线锈上国花大红花及叶子纹理。第三任国家元首端姑赛布特拉是首位穿上它的国家元首。“马斯喀特”除了是国家元首的官方礼服,也是吉打王室成员的官方礼服。一般上,陛下只有在数个官方场合才会穿上它,包括登基大典、国家元首华诞庆典、国会开幕仪式及官方访问马来西亚州属。

传统御用礼服“马斯喀特”

皇家腰扣(Pending Diraja)

:由黄金制成,镶嵌着11颗红宝石,中间印有代表联邦政府的马来西亚国徽,布料部分以金线绣出花朵图纹。

皇家腰扣

皇家马来短剑(Keris Pendek Diraja):

皇家马来短剑由古董马来剑铸造而成,剑柄及剑鞘由象牙铸造并以黄金装饰,剑鞘上印有联邦政府的国徽。

皇家马来短剑

皇家马来长剑(Keris Panjang Diraja)

:马来西亚国家元首才能佩戴之物。长剑取自11个马来半岛州属的马来短剑重新铸造而成,剑身的图案象征联邦政府及11个马来半岛州属,也象征权力及权威。刀柄及刀鞘以全黄金打造,刀柄上印有马蹄的形状及配有眼睛豆(Buah Jering)相似的装饰。

皇家马来长剑

展开表格节日

每年6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是马来西亚最高元首的官方诞辰纪念日,是马来西亚全国公共假日。最高元首诞辰是一个官方确定的日期,并不是最高元首真正的生日。

继承

统治者会议

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旗

不同于世袭君主制,马来西亚行选举君主制(Elective monarchy),最高元首是以选举方式由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在统治者会议中产生。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是以1957年至1994年所形成最高元首轮任次序,顺序推选为最高元首,并不是有竞争的选举。

最高元首轮任次序按照各州的统治者的资历而定,其顺序为:森美兰州最高统治者、雪兰莪州苏丹、玻璃市州拉惹、登嘉楼州苏丹、吉打州苏丹、吉兰丹州苏丹、彭亨州苏丹、柔佛州苏丹及霹雳州苏丹。

上述9个统治者为世袭统治者,他们与马来西亚其他4个州属(马六甲州、槟城州、砂拉越州、沙巴州)的州元首组成了统治者会议(Majlis Raja-Raja)。该会议每5年会从9个世袭统治者中选出一名资历最高的统治者来担任最高元首,另一人则出任副最高元首。

最高元首的任期最高为5年,不得连任,任期内不得兼任原州属的统治者职务以及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因此须任命摄政王处理州统治者的职务。尽管如此,马来西亚宪法也阐明,最高元首可以在任何时间向统治者会议呈辞,或者被革职。如果最高元首在任期内逝世或任期届满的话,同样的遴选会议将会再次举行以选出另一位继任者,曾经担任最高元首的统治者将会自动剔除在外。

另外,未经该会议同意,有关统治者特权地位的任何法律都不得通过。内阁总理和各州州务大臣、首席部长协助会议召开。

选举资格

当选资格

1、本人同意;2、只有马来统治者可以投选;3、如果参与投选的马来统治者未克出席会议,可委任其他统治者代为投选;4、按照惯例,最资深的统治者可被获选,但是当所有统治者已经轮流担任最高元首后,此惯例不再被使用,而是使用新的轮任名单。 

不当选资格

1、统治者还未成年;2、本身没有意愿被选为最高元首;3、其他马来统治者至少有5人通过秘密投票认为有关统治者不适合履行最高元首职务,原因包括身心虚弱或其他因素。 
选举程序

遴选前

1、遴选会议的日期获得通过;2、一旦最高元首或副最高元首出现空缺,必须在出现空缺的4个星期内进行遴选。3、掌玺大臣询问最高元首或副最高元首的人选是否有意愿被遴选。不愿意被选为最高元首者必须书面通知掌玺大臣,其所属的州属人选将会被排在轮任名单中的最后一位。 

遴选中

1、有关遴选最高元首的方式是根据马来西亚宪法第3附表和马来统治者条例进行的。2、投票现场只能有统治者、掌玺大臣和统治者会议助理秘书在场,通过秘密投票方式进行。3、投选时,掌玺大臣派选票给每一名马来统治者,选票上没有编号,但是用相同的笔和墨水注记。4、每名马来统治者须在选票写上看法,即候选人适合或不适合被选为最高元首,写好后将选票投入投票箱内。5、当选者至少必须获得5票,如果候选人无法获得足够票数,则必须重选,重选时须在名单中提名轮任的统治者,然后重选,直至选出为止。6、当中最资浅的统治者,而且没有被提名为最高元首和副最高的候选人负责与掌玺大臣一起算票。当投票结果一宣布,选票即刻在众统治者面前被焚烧或弄成碎片。 

遴选后

1、投选完成后,掌玺大臣将会把结果致函给国会上下议院和总理,总理发布新闻通知最高元首和副最高元首的遴选结果;2、最高元首和副最高元首在马来统治者面前,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见证下,完成宣誓就职后才能正式履行职务。 
登基仪式

最高元首之登基典礼共有两项仪式,分别是登基大典及皇家晚宴,两者皆在国家皇宫举行。登基大典礼节仪式多,其程序包括:

1.总理在国家皇宫恭迎元首及元首后;

2.元首检阅马来皇家兵团第一军团仪仗队,并接受仪仗队敬礼;

3.奏国歌并升起元首旗帜;

4.元首及元首后由国家皇宫侍卫长带领入殿,世界权杖和宗教权杖的司令也将一同入场;

5.元首从侍卫长手上接过可兰经,元首亲吻可兰经后将它放在元首御座正中央的可兰经小架子上;

6.总理从侍卫长手上接过登基册文,并宣读之;

7.元首从侍卫长手上接过象征政府的马来短剑;

8.元首接过马来短剑后,拔剑亲吻,然后将短剑放进剑鞘后,再将短剑放在御座的可兰经前端;

9.元首宣读登基誓词,正式出任国家元首;

10.侍卫长带领观礼者,站起来高呼三声“吾王万岁”,同时鸣放21响礼炮及演奏国歌;

11.总理代表政府及人民致词,并宣誓效忠元首;

12.元首发表御词,并进行祷告仪式;

13.国家元首登基大典完成,侍卫长负责移走御座上的可兰经架子。

现任最高元首

阿卜杜拉·艾哈迈德·沙阿(Sultan AbdullahibniSultan Ahmad Shah),  1959年7月30日诞生于彭亨北根,于1975年被委任为彭亨王储,于2016年12月28日受委为摄政王。2019年1月11日,东姑阿都拉接任为第6任彭亨州苏丹。2019年1月24日,苏丹阿都拉获选为第16任马来西亚国家元首,宣誓仪式将在1月31日举行。 

1957年国家独立时,第一任国家元首由森美兰州最高统治者端姑阿都拉曼出任,至今已有15人先后出任国家元首。

历任最高元首

简介

1

马来西亚最高元首

人名:端姑阿都拉曼·端姑莫哈末 / 端古·阿卜杜勒·拉赫曼(Tuanku Abdul Rahman Ibni Tuanku Muhammad)背景:第8任森美兰州最高统治者任期:1957年8月31日-1960年4月1日生卒:1895年8月24日-1960年4月1日(享年65岁)

2

马来西亚最高元首

人名:苏丹希山慕丁阿南沙·苏丹阿拉丁苏莱曼沙(Sultan Hisamuddin Alam Shah ibni Sultan Alaiddin Sulaiman Shah)背景:第6任雪兰莪州苏丹任期:1960年4月14日-1960年9月1日(任内逝世)生卒:1898年5月13日-1960年9月1日(享年62岁)

3

马来西亚最高元首

人名:端姑赛哈伦布特拉·赛哈山(Tuanku Syed Harun Putra ibni Syed Hassan)背景:第6任玻璃市州拉惹任期:1960年9月21日-1965年9月20日生卒:1920年11月25日-2000年4月16日(享年79岁)

4

马来西亚最高元首

人名:端姑依斯迈纳西鲁丁沙·苏丹再纳阿比丁三世(SultanIsmail Nasiruddin Shah ibni Sultan Zainal Abidin III)背景:第16任登嘉楼州苏丹任期:1965年9月21日-1970年9月20日生卒:1907年1月24日-1979年9月20日(享年72岁)

5

马来西亚最高元首

人名:苏丹阿都哈林·苏丹峇力莎 /苏丹端古·阿卜杜勒·哈利姆(SultanAbdul Halim ibni Sultan Badlishah)背景:第28任吉打州苏丹任期:1970年9月21日-1975年9月20日生卒:1927年11月28日-2017年9月11日(享年8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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