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图书馆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是云南省“一级图书馆”,是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2008年入选首批国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清朝宣统元年(1909年),创建云南省图书馆,民国20年(1931年)改为云南省立昆华图书馆,民国37年(1948年)昆华图书馆和志舟图书馆合并称为云南省立昆华图书馆,1953年定名为云南省图书馆。2004年云南省图书馆正式开开放。

据2018年11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云南省图书馆建筑面积3.26万平方米,有18个阅览室,设有14个机构部门,在编员工199人。截至2017年6月底,图书馆馆藏普通文献339万册(件)、电子文献502万册,其中59.56万册古籍文献、8万册地方民族文献,有130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中文名

云南省图书馆

外文名

Yunnan Provincial Library 

所属地区

云南省

成立时间

1909年

藏书

339万册(件)

属性

国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2008年)

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南路141号

建筑面积

3.26万平方米

主管部门

云南省文化厅

类型

综合

馆长

马云川

历史沿革

清朝宣统元年(1909年),创建云南省图书馆。

云南省图书馆

清宣统三年七月二十日,云南博物馆在云南图书馆内成立。此后云 南图书馆改名为云南图书博物馆。

民国元年(1912年)四月,云南军政府下令云南图书博物馆从翠湖公园西北角的经正书院遗址迁往原清朝的云南旧粮道署。云南图书博物馆遂迁往景星街。

民国20年(1931年),云南图书馆依据“昆海”(滇池),“华山”(五华山)两个标志性地名,将馆名改为“云南省立昆华图书馆”,馆址不变。

民国27年(1938年9月28日),日本侵略者的飞机首次轰炸昆明。在此后日寇飞机的多次轰炸中,图书馆也受到了波及。但云南省立昆华图书馆仍然在战火中坚持开放。

民国29年(1940年9月),“云南省立昆明图书馆”建成后,龙云任命省教育厅厅长,龚自知兼任图书馆馆长,该馆后来与“省立昆华图书馆”合并为今天的云南省图书馆的前身。

民国37年(1948年),云南省政府决定将省立昆华图书馆和省立志舟图书馆(先前的省立昆明图书馆)合并为省立志舟图书馆,把省立昆华图书馆改名为省立志舟图书馆翠湖分馆。

1950年,志舟图书馆、明伦学社图书馆并入,改名为昆明人民图书馆。

1951年,改名为云南人民图书馆。

1953年,改名为云南省图书馆。

1998年4月16日,云南省图书馆新馆建设工程奠基仪式开始。

2004年1月,该馆成为中国数字图书馆云南省图书分馆。

2006年10月,云南省图书馆组建成共享工程云南省分中心办公室。[1][2]

馆藏实力

馆藏资源

截至2017年12月,云南省图书馆馆藏文献3441471册(件),其中普通文献2079122册(件);古籍文献596164册(件),有130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期刊文献583046册(件);视听文献44482件;缩微制品1245件;电子图书1640396册;数字资源17个。[3]

馆藏精品

云南省图书馆《洪武南藏》

据2018年11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云南省图书馆收藏有 60余万册地方文献、古籍文献和民族文献最具特色,包含有明嘉靖年间丽江著名文人木公的自刻本《雪山庚子稿》和《雪山始音》、清乾隆年间昆明钱南园的手稿《钱氏族谱》、清嘉庆年间的刻本《黑盐井志》、清光绪年间的石印本《云南地志》和刻本《滇南本草》、1903年创刊的云南最早出版的报纸《滇南抄报》等;纳西族的《东巴经》、傣族的《贝叶经》、白族的《南诏备考》和包括了彝文、哈尼文等17个少数民族文字的文献。[4]古籍文献

据2018年11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云南省图书馆收藏有古籍文献41万多册,善本1600余部2.8万多册,收入《中国古籍善本总目》369种1万余册,地方志344种5500多册;其中126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珍贵文献有宋刻递修本《南齐书》、《北齐书》 、 《周书》,元刻本《鄂国金佗粹编》,明刻《洪武正韵》、《历代名臣奏议》、《大明一统志》、《欧阳文忠公全集》 、《苏长公合作》、《韩文公文抄》等。[5]

数字资源

截至2017年12月,云南省图书馆收藏有数字资源库17个,包含有同方知网 CNKI 数据库、维普期刊资源整合服务平台、龙源电子期刊阅览室、新东方多媒体数据库、方正触摸屏读报系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数据库、超星学习中心、歌德电子书借阅机系统、慧眼舆情平台、国研网政府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文化产业数据库、E线图情、中华连环画数字阅读馆、知识视界视频图书馆、书香云南有声图书馆、看展览数据库、大成老旧刊全文数据库。[3]

支撑保障

据2018年11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云南省图书馆作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云南省分中心,完成16个州市支中心、129个县级支中心和1375个乡镇基层服务点,完成了云南15个独有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资源库等地方特色资源的建设;搭建起国家图书馆-省图书馆-16个州市图书馆-部分县级馆的虚拟服务网,设立“数字阅读体验区”,建成覆盖全馆的无线网络,开通微信微博服务、手机移动服务,实现馆藏数字资源远程访问。[1]

组织体系

队伍建设

截至2017年12月,云南省图书馆在编员工199人,其中,高级职称80人,研究馆员职称4人、副研究馆员职称76人;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占全馆人数的84%。[3]

机构部门

据2018年11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云南省图书馆设有办公室、党群人事工作部、财务科、培训辅导部、参考咨询部、典藏借阅部、历史文献部、地方文献部、采编部、会展中心、网络技术部、共享工程办公室、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科14个机构部门。[6]

建设成果

文献开发

2017年,云南省图书馆编辑出版《云南藏书文化研究》、《民国云南学术研究综述》等;云南省图书馆完成与云南大学联合申报的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云南通志馆征集各县资料》暨各县《地志资料》整理与研究;整理出版《丽江木氏诗文集》、《云南辛亥光复文献资料丛编》。[3]

数字资源

2017年,云南省图书馆完成建立“清晚期滇督奏折全文数据库”;建设了“民国云南研究篇目”专题数据库,已上传数据3279条;开展藏文古籍修复、彝文古籍修复工作,启动东巴经修复项目;举办“云南藏文古籍修复特展”;影印出版《护国司南抄》等。

2017年,云南省图书馆继续推进《云南地方文献总目》编制工作,完成了4783条目录的查重整理,编制完成A类云南地方文献书目61条、C类2463条、H类1823条;还编制了《民国期刊报纸云南茶业篇目》等5期二、三次文献,公开发表地方文献研究论文8篇。[3]

古籍保护

截至2017年12月,云南省图书馆共修复纳格拉洞藏经约 2000 页。完成善本数字化建设483种2120册、242348 幅图像,购置古籍数字化发布平台,完成云南本地碑刻拓片数字化加工1038种、2650页;与云南人民出版社合作,完成《云南省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整理出版工作。[3]

荣誉表彰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授予云南省图书馆“全国文化工作者先进集体”称号。

2006年,获云南省青年文明号、云南省文明单位。[7]

2017年,获2016 年度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2017年,获2016 年度舆情信息工作优秀单位。[3]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云南省图书馆

云南省图书馆形象标识整体是一个平放的椭圆形状,主体色 调为蓝色。标识的内部是两个椭圆环形,环形的上部是云南省图书馆的英语名称,环形下部是繁体中文的云南省图书馆;中心是为一本翻开着的书,又似一只正在空中飞舞翱翔着的飞鸟。宗旨愿景

宗旨:

以人为本,读者至上。[8]

愿景:

发展成为国内知名、西南一流、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图书馆。[9]

读者服务

读者指南

• 开馆时间

服 务 窗 口

地点

服 务 内 容

开 放 时 间

存包处钱局街大门旁寄存不允许读者带入阅览室的物品每天09:00—20:00(周五13:00—17:00)
24小时自助图书馆读者自助办理图书借还、续借业务每天24小时开放
办证处二楼办理读者借阅卡每天09:00—12:0013:00—16:00(周五13:00—16:00)
读者自助办理借阅卡每天09:00—20:00(周五09:00—17:00)
咨询处解答读者咨询,辅导读者检索馆藏书目每天09:00—17:00(周五13:00—17:00)
展开表格

温馨提示: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对外开放,具体开放安排届时另行通知。[10]

• 入馆须知

进入阅览室须持图书馆读者卡。

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请注意仪表,勿着汗背心、穿拖鞋入馆。

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在荐包处。

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请在指定地点就餐,勿携带食品入馆。

请勿在阅览区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无关的活动。

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手机、寻呼机置于静音状态。

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内乱贴乱画及乱扔纸、果皮等杂物。

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每星期五上午为图书馆职工学习时间,各阅览室13:00起开放,至17:00关闭。[11]

借阅指南

• 办证须知

一、申办对象

读者进馆后,向阅览室工作人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含身份证、护照、户口本、驾驶证、军人证、老年证、图书馆读者借阅卡),即可享受免费阅览服务。13周岁以下的小读者进入图书馆少儿阅览室,无需出示任何证件即可享受免费阅览服务,其中6周岁以下的幼儿须有家长或监护人陪同。

图书馆的读者卡面向所有公民发放。需要外借书刊的读者,免费办理读者借阅卡后,即可持卡到相关阅览室办理外借手续。

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办理少儿借阅卡。

二、办卡步骤

到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办证处领取申请表,根据个人所需选择读者卡类型,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并签名;持本人有效证件(含身份证、护照、户口本、驾驶证、军人证、老年证)办理登记手续,交纳相应押金,免费办理读者借阅卡;

年龄在13周岁以下的小读者由监护人持有效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护照)办理登记手续,交纳相应押金,免费办理少儿读者借阅卡。

三、读者卡类型

读者卡类型

读者年龄

外借范围与时间

押金标准

普通借阅卡13周岁以上中文现代图书(含期刊合订本、少儿图书)2册30天,可续借一次;同时可借中文现刊3册,借期7天,不可续借。押金100元
参考借阅卡13周岁以上中文现代图书(含期刊合订本、少儿图书)4册30天,可续借一次;同时可借中文现刊3册,借期7天,不可续借。押金200元
外文借阅卡13周岁以上中外文现代图书(含期刊合订本、少儿图书)5册30天,可续借一次;同时可借中文现刊3册,借期7天,不可续借。押金500元
研究型借阅卡13周岁以上中外文现代图书(含期刊合订本、少儿图书)10册30天,可续借一次;同时可借中文现刊3册,借期7天,不可续借。押金1000元
少儿借阅卡13周岁以下少儿借阅室书刊2册30天,可续借一次。押金100元

注:视障读者凭残疾人证,交押金100元办理借阅证,每次可外借视障读物2册。

四、注意事项

每位读者只能免费申办一张读者卡(从第二次申办起,每次申办须交纳办卡工本费20元),可根据需要提高或降低读者借阅卡级别。

读者首次办理读者卡免工本费。读者借阅卡遗失或损坏,请读者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户口本、驾驶证、军人证、老年证)和押金收据到图书馆办理补卡手续(第一次补卡免工本费,第二次起须交纳补卡工本费20元)。

读者如不慎遗失读者卡,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挂失后,可持有效证件和押金收据补办新卡,原卡同时作废。办理挂失后,若找到原卡,请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办证处声明解除挂失。

因各种原因需要退卡的读者,请先将所借的书刊全部归还后,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户口本、驾驶证、军人证、老年证)、读者卡、押金收据办理退卡手续,押金退还读者,卡由图书馆收回。代退押金者需携带被代理人的读者卡和身份证并出示本人身份证。

请妥善保管押金收据,遗失不补。退卡时押金收据或读者卡遗失者,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满一周后持本人读者卡(或押金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填写《挂失登记表》,退还押金。

读者卡办理时间:每天9:00-12:00 13:00-16:00(每周五上午为学习时间,办卡时间为13:00-16: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