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中国国土资源部对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基准地价水平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评定,依据评定结果调整了部分地区的土地等别。上海市所属的长宁区、虹口区、黄浦区、静安区、卢湾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闸北区等九个城区成为全国唯一的一等土地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