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五经正义》的第二部,孔颖达、王德韶、李子云等奉诏撰,朱长才、苏德融、隋德素、王士雄、赵弘、智复审,长孙无忌、李勣、于志宁、张行成等人刊定。此书凑合《今文尚书》和伪《古文尚书》,并采用伪孔安国《尚书传》,将伏生本《今文尚书》20篇分为33篇,加上所谓的出自孔宅夹壁的《古文尚书》25篇,定为58篇,作为科举考试的必读经书。流传几千年,对后世影响巨大。孔颖达等在此书《正义》中较多地谈到了天与人的关系,反复阐明用天道治理民众的道理。他们是以君为师,而不敢像孟子、杨雄那样以师自任,这是汉代以后尤其是当时现实的反映。但是如果君主不好好地治理百姓,就是违背天意,这时,天就会离他而去。也即"天不可信"。这些观点都是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的。另外,此书还保存了不少旧说典故,在训诂学上也有较大的价值。

中文名

尚书正义

作者

孔颖达

文学体裁

文献汇编

创作年代

唐代

版本

单疏本

《尚书正义》和《五经正义》其他四部一样,最初是没有经书和汉魏旧注全文的,只是将需要疏解的部分列出。这种版本称之为“单疏本”。今存单疏本为南宋光宗年间刊本,《四部丛刊三编》已经影印。

注疏本

南宋绍熙年间,两浙东路茶盐司将单疏本的《正义》部分散入《尚书孔氏传》的相应位置,遂编成所谓“注疏本”,即正文、【伪】孔传、孔疏俱全的本子,因此本半叶八行,故又称“八行注疏本”。此南宋刊八行本今存两部,一部在日本,内容全,但有大量元代补版;一部存国内,补版极少但保存不全。

此后北方也有刻本:今存金刊本两种,均残损严重;蒙古刊十三行本一部,缺卷三至六,今在北京。

附释文注疏本

此后,福建建阳书坊在八行本基础上再在相应位置插入陆德明《经典释文·尚书音义》的相关内容,遂成“附释文注疏本”。

在南宋时,附释文注疏本在福建刊刻出版应该不止一次,但今存仅有宋宁宗年间魏县尉宅刊九行本,此本今在台北“故宫博物院”,缺卷17-20,以元刊十行本配补,已影印。

十行本问世之后,单疏本、八行注疏本均废而不行。

元大德年间,又依据附释文注疏本重新刊刻,这部元刻本一直到明嘉靖年间还在修补刷印,前代国内学者所说的“宋十行本”均为此元刻明修本,无一有宋版书叶。

明嘉靖年间,李元阳在福建又根据元明递修本重刻,改半叶十行为半叶九行,世称“李元阳本”或“闽本”、“九行本”。

明万历年间,北京国子监又据李元阳本重刻,世称:北监本。

明崇祯年间毛晋汲古阁据北监本重刻,世称“汲古阁本”。

清乾隆年间北京武英殿据北监本翻刻,世称“武英殿本”。

清嘉庆年间,阮元在江西用元刻明修十行本重刻,并附《校勘记》,世称阮本、江西本。

目录

卷一 尚书序

卷二 尧典第一

卷三 舜典第二

卷四 大禹谟第三

卷四 皋陶谟第四

卷五 益稷第五

卷六 禹贡第一

卷七 甘誓第二

卷七 五子之歌第三

卷七 胤征第四

卷八 汤誓第一

卷八 仲虺之诰第二

卷八 汤诰第三

卷八 伊训第四

卷八 太甲上第五

卷八 太甲中第六

卷八 太甲下第七

卷八 咸有一德第八

卷九 盘庚上第九

卷九 盘庚中第十

卷九 盘庚下第十一

卷十 说命上第十二

卷十 说命中第十三

卷十 说命下第十四

卷十 高宗肜日第十五

卷十 西伯戡黎第十六

卷十 微子第十七

卷十一 泰誓上第一

卷十一 泰誓中第二

卷十一 泰誓下第三

卷十一 牧誓第四

卷十一 武成第五

卷十二 洪范第六

卷十三 旅獒第七

卷十三 金縢第八

卷十三 大诰第九

卷十三 微子之命第十

卷十四 康诰第十一

卷十四 酒诰第十二

卷十四 梓材第十三

卷十五 召诰第十四

卷十五 洛诰第十五

卷十六 多士第十六

卷十六 无逸第十七

卷十六 君奭第十八

卷十七 蔡仲之命第十九

卷十七 多方第二十

卷十七 立政第二十一

卷十八 周官第二十二

卷十八 君陈第二十三

卷十八 顾命第二十四

卷十九 康王之诰第二十五

卷十九 衰毕命第二十六

卷十九 君牙第二十七

卷十九 冏命第二十八

卷十九 吕刑第二十九

卷二十 文侯之命第三十

卷二十 费誓第三十一

卷二十 秦誓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