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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药物治疗作用所需的药物用量,称为“剂量”或用药量。一般所说的剂量,是指成人一次使用的平均用量。如果少于这个量,就可能产生不了治疗效果。如果超过这个量达到一定程度,就能引起中毒现象,这种过大的用量叫做“中毒量”;造成严重中毒而引起死亡的量,叫做“致死量”。

因此,临床用药有严格的剂量限制,每种药物都有其“治疗量”和“极量”。治疗量是指临床常用的有效剂量范围,在这一范围内可由医生根据病人具体情况而灵活掌握。极量是指安全用药的极限,即允许使用的最高剂量,超过极量就有发生中毒的可能,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超过。极量有一次极量、一日极量、疗程极量及单位时间内的用药极量(一般按静脉滴注速度计算)之分,应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