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玄(1289~1374),字元功,号圭斋,祖籍分宜县防里村,湖南浏阳(今湖南浏阳)人,是欧阳殊之后裔,元代文学家。延祐年间(1314年—1320年),欧阳玄任芜湖县尹三年,不畏权贵,清理积案,严正执法,注重发展农业,深得百姓拥戴,有“教化大行,飞蝗不入境”之誉。在任内,对芜湖名胜古迹,多加保护修葺,据传“芜湖八景”,是其在任时所形成。对每景都题有七律一首(见康熙《太平府志》和《芜湖县志》),常游“荆山寒壁”,因与家乡荆州的荆山同名,所以其有“三年楚客江东寓,每见荆山忆故乡”之句。离任时,对芜湖依念绵绵。后人将荆山之水取名“欧阳湖”,简称“欧湖”,以志纪念。

元顺帝并赠崇仁昭德推忠守正功臣、大司徒、柱国等称号,追封为楚国公,谥号文。享年八十五岁。

中文名

欧阳玄

别名

字原功,号圭斋

出生日期

1289

去世日期

1357

籍贯

江西

民族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江西

职业

文学

代表作品

唐书纂要

圭斋

所处时代

元朝

主要成就

文学家

原功

爵位

楚国公(赠)

人物生平

欧阳玄所撰《蒲城义门王氏祠堂碑铭》

公元1314年(延祐元年),元仁宗帝的儒师王约等汉臣积极倡议开科取士

公元1315年(延祐二年),诏行科举(史称“延祐复科”),欧阳玄取中进士第三名,为官40余年先后六入翰林,两为祭酒,两任主考千生,以史学成就最为突出,同时也以诗文闻名天下,因其学识渊博,文绩卓著,人称“一代宗师”,与王约并称元代“鸿笔”。

公元1333年改任太常礼仪院事,拜为翰林直学士,编修四朝实录,不久又兼国子祭酒,后又召到中都商讨事务,升为侍讲学士,再兼国子祭酒。后至元五年(1339),因足患麻木症,请假南归医治,元顺帝未允。授予翰林学士,不久恳请辞官,元顺帝仍未允,让他上朝时免于行礼,改元“至正”,更改朝政,凡行不便的事,在宫廷中议政时,玄都直言无忌。不久南归,后又起任翰林学士,因病未行。皇上下诏修辽、金、宋三代历史,玄任总裁官。他为此制定统一的条例,文中有不合要求者,玄亲笔改正,至于论、赞、表、奏都由玄执笔。至正五年(1345),顺帝因他历任几朝的官职,且修三史有功,又任命他为翰林学士承旨。不久玄又请求辞官,顺帝仍未答应,御史台奏请任命玄为福建廉访使,行至浙西,旧病复发,请求退休,隐居南山。后又任翰林学士承旨。玄多次恳切辞官,未获批准,于是授给湖广行中书省右丞的职务,并赐白玉束带,给以终身的俸养。正要动身,元顺帝又不同意,仍命其任翰林学士承旨,进阶为光禄大夫。

1341年—367年元惠帝下诏修撰辽、金、宋三史时,以欧阳玄为总裁官。

1351年(至正十一年),元朝以贾鲁为总治河防使负责治理黄河,功成后又命欧阳玄制作河平碑文以表旋此次治河的功绩。

1358年2月7日(至正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欧阳玄病逝于大都(今北京),享年八十五岁。

主要作品

欧阳玄半身像

编写辽、金、宋三史。

《太平经国》、《至正条格》、《经考大典》、《纂修通议》、《康书纂要》、《元律》、《至正河防记》等史著多种,共达 1120卷;

《圭斋文集》15卷遗世、《元诗选》、《全金元词》、《渔家傲南词》12首、

社会评价

欧阳玄虽身为高官,平时却生活俭朴,待人谦和,同时代的诗人大家孙风洲赞颂他:“奎斋还是旧圭斋,不带些儿官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