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在综合考虑各地居民每年的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职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水平、失业率等因素的基础上得出的。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收入水平有较大差别,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差异也会较大。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截至2019年11月份,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6省份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

2020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11月23日公布2020年北京市行业工资指导线,今年的最低工资保障线为26400元,比去年的25920元增加了480元。相关行业企业可根据行业工资指导线,参考不同经济类型的相关指标,合理确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7]

中文名

最低工资标准

外文名

The National Minimum Wage

实施时间

2003年12月30日

制定部门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

调整周期

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

受益对象

劳动者

概述

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制度由来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报经劳动保障部同意。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当地政府进行调整。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要考虑的因素有: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比重法是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再统计出其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加上一个调整数。恩格尔系数法就是根据有关数据,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再乘以赡养系数,加上调整数。

中国内地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均正式颁布实施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历史发展

国际发展

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制度最早产生于十九世纪末的新西兰、澳大利亚,其后,英国、法国、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也结合本国实际,建立了各自的最低工资制度。最低工资的产生是由于在工人的斗争下,政府不得不采用法律性措施,规定工人的工资不得低于某一限度,以改变工人工资水平和实际工人不断降低的局面。随着二十世纪工人运动的高涨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国家很快普遍实行了最低工资制度。

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不少发展中国家也实行了最低工资制度。他们考虑到:第一,低工资不可能成就高效率工人;第二,工人实际收入低,购买力也低,势必妨碍市场的扩大和经济的发展;第三,工人中低收入阶层如其工资收入低于维持生计,势必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有必要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避免或减少以上问题的不利影响,实践证明,发展中国家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只要与其本国经济发展相适应,是与促进经济发展不相矛盾的。

前苏联和东欧各国,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也先后规定了本国的最低工资收入标准或工资浮动下限。

到目前为止,世界所有发达国家,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实行了最低工资制度或类似规定。

2018年1月1日起,巴西已经正式开始实行米歇尔·特梅尔总统在2017年12月29日签署的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2020年9月公投的结果,瑞士的日内瓦自11月起开始推行“世界最高”的最低工资标准。该规定称,日内瓦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3瑞士法郎,每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为4000瑞士法郎(约合人民币29140元)。[6]

国内发展

早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1922年8月拟定的《劳动法案大纲》中,就提出应制定保障劳动者最低工资的保障法;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央苏维埃政府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要保证劳动者最低限度的工资;1948年第六次劳大明确规定最低工资要保证包括职工本人在内的两口人的生活需要;1949年9月全国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也明确规定"人民政府应按照各地企业情况规定最低工资。"1984年5月30日,国务院宣布承认旧中国1930年批准加入国际劳工组织的26号公约。但由于种种原因,以上各次规定一直未能以法律形式贯彻落实。

1993年11月24日劳动部颁发[1993]333号《企业最低工资规定》。还制定了《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工资支付规定》等配套法规。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4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发布了《最低工资规定》,对原劳动部劳部发[1993]333号《企业最低工资规定》作了某些修正和补充。

2017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数量较去年大幅增加。据不完全统计,至少已有17个地区公布了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深圳、天津、北京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1]

截至2018年12月份,上海、广东、北京、天津、江苏、浙江这6个省份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2420元,为全国最高。

2019年1月1日起,重庆市两档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比原标准每月1500元和每月1400元提高了300元。[2]

2019年2月,西安市对部分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和各类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此举旨在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新标准将从5月1日起实施。[3]

2019年12月多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6省份月最低工资标准超2000元[4]

2021年6月17日,北京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每月2320元,中新经纬客户端梳理发现,年内,北京、天津、江西、黑龙江、陕西、新疆、西藏陆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多地明确调整并酝酿有关方案,广大打工者将切实受益。[10]

2021年7月1日起,上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80元调整到2590元,增加1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2元调整到23元。[11]

2021年7月28日,江苏宣布自2021年8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涨到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上涨之前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1830元、1620元,分别上涨了260元、240元、220元。

2021年7月29日,浙江发布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调整后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三档平均增长13.1%。[13]

2021年9月1日起,湖北省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依次为2010元、1800元、1650元、152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9.5元、18元、16.5元、15元。[15]

2021年9月27日,山东省政府下发通知,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威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旧统一执行全省最高标准。[16]

2021年10月起,济南市将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行调整。[17]

2021年10月1日起,山西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用工调整为一类1880元、二类1760元、三类1630元。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0.8元、二类10.1元、三类9.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9.8元、二类18.5元、三类17.2元。

2021年10月27日,人社部在2021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透露,1-9月,向1429万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783亿元,向150万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亿元。16个省份提高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超过去年。此外,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18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18]

2021年1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12月1日起,对广东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2021年1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称,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6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6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6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

2021年1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自发布之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在最新最低工资标准中,合肥市区、铜陵市区是月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月最高,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元/小时),也是最高。[21]

2021年12月,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22]

2021年12月22日,福建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将福建省最低工资调整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四个档位。平均值为1865元。其中:执行第一档有6个区,执行第二档有24个县(市、区),执行第三档有31个县(市、区),执行第四档有22个县。与现行标准相比,各档平均值平均增幅为14.59%,年均增幅6.2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21元、20.5元、19元、17.5元

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平均值平均增幅为14.59%,年均增幅6.24%。[23]

2022年6月7日,成都市政府网站发布《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每月2100元(每日97元):第二档:每月1970元(每日91元)。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每小时22元;第二档:每小时21元。[24]

2022年8月消息,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对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970元(每日91元),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1元。[25]

适用人群

凡是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都应实行最低工资制度。

主要影响

我国最低工资制度实施以来,其受益面不断扩大,全国31个省市都实施了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劳动权益和合法利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防止和减少克扣工人工资现象的发生,有利于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维护社会稳定;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报酬部分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有利于正确确定劳动关系,也为企业搞好内部分配提供了一个基础。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为深化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加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基础。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有利于政府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截至2021年6月份,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6省份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了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2420元,为全国最高。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元大关,其中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25.3元。

公布数据

当前标准9.5万次播放03:46人社部公布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榜单,快来看看,你达标了没有?

2022年

地区​标准实行日期

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市2022.06.07​​第一档第二档
每月2100元(每日97元)每月1970元(每日91元)[24]

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市2022.06.07​​第一档第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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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地区​标准实行日期​月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
江西[8]2021.04.011850元1730元1610元
黑龙江[8]2021.04.011860元1610元1450元
陕西[8]2021.05.011950元1850元1750元
荆州2021.09.011650元1520元[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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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止2020年7月)

​地区​标准实行日期​月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
​上海​​2019.04.01​2480
​天津​2017.07.01​​2050
​浙江​2015.11.01​​20101800​1660​
​北京​2018.07.01​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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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省市最低工资标准

省份类别月最低工资标准(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元/小时)适用地区
湖北一类900元/月9元/小时武汉市
二类750元/月8元/小时大冶市;十堰市市区;宜昌市市区;襄樊市市区;荆州市市区;孝感市市区;黄冈市市区;荆门市市区;鄂州市;随州市市区;仙桃市;潜江市。
三类670元/月7元/小时丹江口市、宜都市、当阳市、枝江市、枣阳市、宜城市、老河口市、石首市、洪湖市;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浠水县、武穴市、黄梅县;钟祥市、京山县、沙洋县;咸宁市市区、嘉鱼县、赤壁市;广水市、随县;天门市;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
湖北四类600元/月6.5元/小时阳新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西县;兴山县、秭归县、远安县、长阳县、五峰县;南漳县、保康县;大悟县、孝昌县;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团风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咸丰县、巴东县、宣恩县、来凤县、鹤峰县;神农架林区。
吉林一类820元/月6.3元/小时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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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

2017年6月份以来,天津、青海等地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天津宣布从2017年7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950元调整为每月2050元;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9.5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20.8元。

青海决定从2017年5月1日起,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西宁市、海东市1250元/月人,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1260元/月人,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1270元/月人,全省统一调整为1500元/月人。

至此,2017年以来,至少已有上海、深圳、陕西、山东、青海、福建、天津等7个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此前,从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190元调整到2300元;从5月1日起,陕西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为1680元/月;从6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为2130元/月,山东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为1810元;从7月1日起,福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为1700元。

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

2018年1月1日起,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至最高1620元/月。西藏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400元,调整为1650元。广西最低工资标准调至最高1680元/月。江西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调至1680元/月。安徽省最低月工资标准分为1520元、1350元、1250元、1150元4档,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16元、14元、13元、12元4档。

现上海、深圳、天津、北京4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均超过了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00元为全国最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22元。

国际标准

最低工资的国际标准是由国际劳工组织提供的。国际劳工组织自1919年成立起,一直对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特别关注。国际劳工组织在总结世界各国确定最低工资的重要经验的基础上,在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和建议书中,有关最低工资问题制定了明确的条款。国际劳工组织在各国建立最低工资制度的过程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曾起过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国际劳工组织的成立宣言中指出,需要有“足够生活工资的条款”。

1928年,第11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了关于建立最低工资制度确立办法的第26号公约和第30号建议书。

1944年通过的费城公告中,国际劳工大会特别强调保证“所有职工最低生活工资”的重要。

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人权宣言中指出,任何人都有享受公平合理的劳动报酬的权利,以保证劳动者和其家人具有人的尊严。1949年还通过了工资保护条约第95号和建议书第85号。

1951年,在第34届国际劳工大会又专门通过了关于在农业中建立最低工资确定办法的第99号公约和第87号建议书。1951年还通过了同酬条约第100号和建议书第90号。

1970年,第54届国际劳工大会再次通过了面向发展中国家特别推荐建立最低工资确定办法的第131号公约和第135号建议书。135号建议书提出:“确定最低工资,应当

江西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详图

成为旨在战胜贫困、保证满足全体工人及其家庭需要的政策内容之一”。“确定最低工资的根本目的是为工资劳动者得到可容许扔最低水平工资提供必要的社会保护”在国际劳工局的推动之下,最低工资制度作为国家干预分配,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的一种法律制度为国际社会所公认。

国际间最低工资问题的研究很快表明,任何试图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一个统一的最低工资率的想法都不现实。如果国际最低工资率以最低水平国家的工资为基础,对高工资标准的国家则没有作用;如果以较高标准国家的工资为基础,低度水平或较高标准国家的工资为基础,低水平或中等水平国家则无法达到。因此,国际劳工大会决定制定有关最低工资的一般原则和方法,第131号条约列举了在决定最低工资水平时需要考虑的因素。这些因素是。

(一)根据国家的一般工资水平,生活费用,社会保障福利和其它阶层人员的相对生活标准,最低工资要能满足职工和其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

(二)要考虑与之相关的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发展的水平,劳动生产率水平以及实现和保持高的就业水平。不难看出,国际上确定最低工资的标准一般考虑城市居民生活费用支出、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最低工资的基本目的是为了维持工人身体健康以取得劳动效能所需要的最低生活水平。要确定最低工资,值得注意的要点是:“最低生活标准”的含义,以确定出一个合适的最低工资水平。一些国家的法律对最低工资作了这样的规定:它要能满足职工本人对物质产品和精神文化生活的正常需要,同时要能够维持其家庭成员的生存。

测算方法

公式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为:

M=f(C、S、A、U、E、a)

M.最低工资标准

C.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用;

S.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A.职工平均工资;

U.失业率;

E.经济发展水平;

a.调整因素。

注意事项

最低工资不包含: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最低工资不包含: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比重法

比重法是目前中国各地区在确定最低工资方案时使用最多的方法。该方法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先根据本地区家计调查资料,确定本地区整个城镇劳动者家庭中一定比例的人均最低收入户为贫困户,统计出贫困户人均生活费支出水平,作为职工本人的最低生活费;然后乘以职工平均赡养系数,得出赡养人口所需生活费用;再适当考虑劳动者教育和训练等费用,加总得出最低工资额。计算出月最低工资标准后,再考虑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进行必要的修正,得出最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其计算公式为:

最低工资标准=低收入户的人均消费支出×人均赡养系数调整因素a

其中:调整因素a主要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对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因素。

例如:通过统计调查,某地区最低收入组人均每月生活费支出为297元,每一就业者赡养系数为1.91。

按比重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297×1.91a=567.27a(元)

得出月最低工资标准后,则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

恩格尔系数法

恩格尔系数是指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若能确定恩格尔系数,则可以用来测定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方法就是根据中国营养学会提供的最低营养标准,确定满足劳动者最低饮食需要的主要食物的项目和消费量,乘以各地区相应项目的市场价格,加总求出劳动者用于饮食需要的主要食物的项目和消费量,乘以各地区相应项目的市场价格,加总求出劳动者用于饮食的最低费用;再除以已定的恩格尔系数,得出职工本人的最低生活费;用职工平均赡养人口系数第六以职工本人的最低生活费,得出赡养人口费用;最后把职工本人最低生活费用、赡养人口费用与一定量的教育训练等费用相加,即为最低工资额。其计算公式为:

最低工资标准=满足营养标准的食品支出额/已定的恩格尔系数×人均赡养系数调整因素a

其中:调整因素a内容与比重法相同。

例如:通过统计调查,某地区每一就业者赡养系数为1.91,最低食物费用为156元,恩格尔系数为0.525。

按恩格尔系数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156÷0.525×1.91a=567.54a(元)。

必需品法

最低工资标准

又称为实际计算法或菜篮子法。此方法利用劳动者家庭调查资料,求出满足居民最低生活所需个人消费品的主要项目和消费量,然后乘以该地区相应的市场价格,最后将此费用加上一定的教育训练等费用,得出最低工资总额。其计算公式为:

最低工资标准=人均购买生活必需品支出额×人均赡养系数调整因素这种方法具体实施时,首先必须确定一张生活必需品清单。确定生活必须品清单可以由专家确定,但是专家的确定也存在一些弊端,即有可能由于专家缺乏低收入者的社会生活体验,造成脱离实际。或者可以采用公众调查的方法确定必需品,选择与个人消费相关的项目让被调查者回答。例如:哪些项目是所有成年人缺一不可的?哪些生活用品是有需求但不是不可或缺的?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必需品清单,然后由此清单确定人均购买生活必需品支出额。

国际收入比例法

此种方法是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的计算贫困线的方法,后来人们用来计算最低工资。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平均收入的40%-60%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线,亦即最低生活保障线。据此通过统计得出某地区的职工的平均收入,然后相应地乘以40%-60%之间的系数,从而确定为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例:通过统计调查,得出广州市200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00元,按照国际上一般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40-60%,则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应在720元-1080元之间。

超必需品剔除法

该方法根据住房消费调查资料,从职工全部消费支出中逐一剔除那些超必需品,将剩余部分作为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再乘以职工平均赡养系数,用计算公式为:

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平均消费支出-平均超必需品消费支出)×职工平均赡养系数调整因素a

在此方法中,超必需品的确定是根据消费商品的需求弹性系数,把需求弹性系数大于1的定义为超必需品。

生活状况分析法

生活状况分析法又称生活形态法或"剥夺指标法"。该方法的理论依据源于研究贫困学者汤森提出了一套剥夺指标,汤森通过收入与剥夺指数的关系研究,发现了"贫困门槛"的存在。他首先从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行为等"生活形态"入手,提出一系列有关贫困家庭生活形态的问题,让被调查者回答,然后选择出若干"剥夺指标",再根据这些剥夺指标和被调查者的实际生活状况及消费和收入,求出贫困线,亦即最低生活保障线。在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基础上,加调节因素a,即为职工的最低工资。其计算公式为:

最低工资标准=贫困户人均收入(贫困门槛)×人均赡养系数调整因素a。

累加法

累加法是一种收入比例法,它是通过统计调查出某地区的职工工资,然后确定达到某一累积概率的工资额,以此作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职工工资次数分布列的累积概率的25%确定为最低工资标准,通过抽样调查,得知广州市2002年职工月工资的上四分位数工资为900元,则最低工资标准可确定为900元。

分类综合计算法

最低工资标准

所谓的分类综合法是国内研究者提出的确定贫困线的方法,确定最低工资时对此方法的借鉴,形成了确定最低工资的分类综合计算法。此方法将国际上比较常见的确定最低工资的5种方法,即必需品法、恩格尔系数法、平均数法、累加法和生活状况分析法加以综合应用,从而确定最低工资。

分类综合计算法的具体操作步骤为:

(1)选择调查点。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确定一些有代表性的区域作为调查点。用“生活形态法”确定“贫困的一群”。

(2)确定生活形态的剥夺指标和生活必需品清单。其确定方法是民主讨论和抽样调查相结合。最后确定表示贫困户生活形态的指标(剥夺指标);然后,用最后确定的生活形态指标筛选出符合贫困户生活形态的被调查户,并进一步寻求以下答案:贫困户所占比例(贫困面),贫困户的职业构成、性别构成和年龄构成,一般市民和贫困户的收入状况。为以后的逐年调整做好准备。

(3)用"市场菜蓝法"确定生活必需品清单和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以上确定的生活必需品,乘以该地区相应的市场价格,计算出购买这些消费品所需的费用,以此作为职工本人的最低生活费;再乘以职工平均赡养系数,得出赡养人口费用;最后将以此费用加上一定的教育训练等费用,得出最低工资额。

(4)由以上数据求出收入比例和恩格尔系数,使今后每年的调整得以用更简便的方法进行。根据调查获得的数据,用收入比例法调整,用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除以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对最低工资进行调整。

存在问题

最低工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宏观调控作用不够;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制定不够科学合理;尚未形成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对最低工资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最低工资的立法层次较低,需提高立法层次,增强最低工资的强制性。

相关规定

78次播放01:02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如何制定的呢?#普法 #劳动纠纷 #戚仁兵律师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

一、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二、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三、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四、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五、国家、省对相关劳动定额标准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定额标准计算劳动者工资。暂时没有相关劳动定额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并据此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基本计件单价应根据法定工作时间内绝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的正常劳动量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六、下列各项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七、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

2021年8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320元。[12]

2021年10月,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11月1日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