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图书。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前言

作 者:本社 编著

出 版 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6-1

版 次:1页 数:22字 数:46000 印刷时间:2009-6-1开 本:大16开纸 张:胶版纸 印 次:1I S B N:GB19153-2009包 装:平装

内容简介

本标准的4.3和4.4是强制性条款,其余是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GB 19153--2003《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本标准与GB 19153--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由《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改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增加了能效等级和目标能效限定值;

——范围增加了一般用喷油单螺杆空气压缩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广东正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上海佳力士机械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空压机)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目标能效限定值、

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直联便携式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全无油润滑往复活塞空气

压缩机、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喷油单螺杆空气压缩机、

一般用喷油滑片空气压缩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853 容积式压缩机验收试验

GB/T 4975 容积式压缩机术语 总则

GB/T 13279 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

GB/T 13928 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

JB/T 4253 一般用喷油滑片空气压缩机

JB/T 6430 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

JB/T 7662 容积式压缩机术语 回转式压缩机

JB/T 8933 全无油润滑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

JB/T 8934 直联便携式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

JB/T 9107 往复压缩机 术语

JB/T 10525 一般用喷油单螺杆空气压缩机

3 术语和定义

GB/T 3853、GB/T 4975、JB/T 7662和JB/T 9107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与本标准。

3.1

实际容积流量actual volume rate of flow of a Air Compressor

经空压机组压缩并排出的气体,在标准排气位置的容积流量,该流量应换算到标准吸气位置的全温度、

全压力及组份(例如湿度)的状态,单位:m /min。

3.2

机组输入功率input power of air compressor

在额定供电情况下(如相数、电压、频率)空压机组总的输入功率,单位:kW。

3.3

机组输入比功率input specific power

在规定工况下,空压机组的输入功率与空压机实际容积流量之比值,单位:kW/(m /min)。

3.4

空压机能效限定值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air compressors

空压机在规定工况下所允许的最大机组输入比功率值。

3.5

空 压 机 目 标 能 效 限 定 值

target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air compressors

本标准实施一定年限后,允许的最大机组输入比功率值,该值实施后将代替空压机能效限定值。

3.6

空压机节能评价值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for air compressors

节能空压机在规定工况下所允许的最大机组输入比功率值。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空压机的一般性能、安全性能应分别符合GB/T 13279、GB/T 13928、JB/T 4253、JB/T 6430、JB/T 8933、

JB/T 8934、JB/T 10525等相关标准。

4.2 空压机能效等级

空压机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各类空压机的能效等级均应符合表1~7的规定。

4.3 空压机能效限定值

空压机能效限定值应不大于表1~7中3级的规定。

4.4 空压机目标能效限定值

空压机目标能效限定值应不大于表1~7中T栏规定的值。其值在本标准实施之日4年后替代4.3中的空

压机能效限定值。

4.5 空压机节能评价值

空压机节能评价值应不大于表1~7中2级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机组输入比功率

5.1.1 空压机机组输入比功率应按下式计算:

Qi

式中:

qi —— 空压机机组输入比功率,单位为千瓦分每立方米(kW/(m /min));

Pi —— 修正后的空压机机组输入功率,单位为千瓦(kW);

Qi —— 修正后的空压机机组容积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分(m /min)。

5.1.2 空压机机组容积流量、输入比功率应分别是GB/T 13279、GB/T 13928、JB/T 4253、JB/T 6430、JB/T

8933、JB/T 8934或JB/T 10525规定的工况及空压机铭牌规定的转速时的性能指标。

5.2 容积流量

空压机机组容积流量的试验方法应按 GB/T 3853 的规定进行。

5.3 输入功率

空压机机组输入功率的试验方法应按 GB/T 3853 的规定进行。

5.4 吸气压力、吸气温度测量

5.4.1 应在标准吸气位置进行吸气压力或吸气温度测量。

5.4.2 标准吸气位置在进气滤清消声器或滤清器的空气进气上游,距进气滤清消声器或滤清器的距离为 1

倍进气管径处;箱装空压机的标准吸气位置应处于环境空气进入箱体的位置。

5.5 排气压力、排气温度测量

5.3.1 应在标准排气位置进行排气压力或排气温度测量。

5.3.2 标准排气位置在空压机组最终供气阀前或最终供气法兰处。

6 检验规则

6.1 交收检验

制造厂应对本企业生产的空压机机组的能效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空压机机组抽样方案应分别按照

GB/T 13279、GB/T 13928、JB/T 4253、JB/T 6430、JB/T 8933、JB/T 8934 或 JB/T 10525 的规定。

6.2 例行检验

制造厂应对本企业生产的空压机机组的输入比功率进行例行检验,每年不应少于一次,从交收检验合

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方案应分别按照 GB/T 13279、GB/T 13928、JB/T 4253、JB/T 6430、JB/T 8933、

JB/T 8934 或 JB/T 10525 的规定。例行检验前,所有样本进行能效限定值检查,若发现不合格品,则以合

格品换取,同时应分析原因,记入例行检验的报告中,但不作为例行检验报告结果的鉴定依据。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例行检验:

a) 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 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当设计、工艺或材料变更可能影响其性能时;

d)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进行例行检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