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政府为解决南渡的北方人口的户籍问题而推行的户籍管理政策。

永嘉南渡的北方人口被称为侨人。侨户。为了控制侨人·,在其集中地区,暂置原籍州郡县,并仍用旧名,称侨州。侨郡。侨县,是为侨置。南方原郡县称为“土郡县”。初置侨州侨县时,有户籍的侨人,免除赋役,对鼓励登录户籍和招徕北方人起一定作用。但后期引发了户籍混乱,影响财政收入等问题。后东晋与南朝废除侨置,采取土断,将侨人户口编入土郡县。

中文名

侨置

发布机构

东晋政府

法律政策类型

户籍管理政策

所属国家

东晋

目的

解决南渡的北方人口的户籍问题

类别

政治制度

历史状况

东晋时期,北方国土大片沦陷,侨置郡县在南方大量设置,历经南北朝延续,隋统一后废除。

唐朝国土辽阔,边疆郡县常遭攻袭,也曾为沦陷地区百姓设立侨置郡县。

宋元之际,国土割裂,多方对峙,侨置制度也有出现。

《晋书·地理志上》:“元帝渡江,亦侨置司州於徐,非本所也。”

《宋书·州郡志一》:“自夷狄乱华,司、冀、凉、青、并、兖、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

清毕沅 《<晋书地理志新补正>序》:“夫晋世版舆,上承三国之瓜分,下值南朝之侨置。”

侨置出现的原因

侨置制度出现的原因主要有:

一、国土沦丧,大量侨流民众的出现;

二、王朝必须维护华夏正统的观念;

三、彰显规复失地的决心;

四、高标郡望门第的风气

五、重视地域乡里的观念,

六、政治、军事与经济多方面因素的具体考虑。

诸多的理由,使得东晋南朝在南方广泛设置侨州郡县。

完全意义上的侨置,起码应具备如下三个要素:

其一,原州郡县的沦没与侨置,而侨置应“皆取旧壤之名”;

其二,侨人,即所谓“遗民南渡”者的存在;

其三, “侨置牧司”亦即行政机构的初备。

东晋、南朝所设的侨置郡县在隋统一后,完全废除。

唐朝国土辽阔,边疆郡县常遭攻袭,也设立侨置郡县安置沦陷土地的百姓。据旧、新《唐书·地理志》及《太平寰宇记》等考之,当时若静边州都督府及诺州、祐州、德归、廓川、归定一类以蕃胡所置侨都督府、州、县,合有上百个,寄在北方边境如灵州、庆州、凉州、幽州诸州及宁朔、朔方、回乐、温池、怀安、良乡、潞县、范阳、昌平、蓟县、安次诸县境内;安史乱后渐废。此种侨都督府、州、县,虽与东晋南朝意在表示正统的侨州郡县性质不同,但同为侨置则一也。

宋元之际,疆土分裂,多方对峙,也设有侨州。据元姚燧所撰《邓州长官赵公神道碑》云:乙未(宋端平二年1235年),蒙古徙邓(治今河南邓州市)、均(治今湖北丹江口市西北)、唐(治今河南唐河)三州民至洛阳西,以邓州治长水县(治今河南洛宁西),均州治永宁县(治今河南洛宁),唐州治福昌县(治今河南宜阳西);明年,襄樊(治今湖北襄樊市)亦徙洛阳。癸丑(宋宝祐元年1253年),又尽还徙邓、均、唐、襄樊诸州民实南;而宋已于襄樊、均设重兵,民还者无所归,乃于邓州(治今河南邓州市)北侨治襄樊,州西侨治均州。此诸州的侨置,与东晋南朝侨州的性质也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