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位于陕西省安康市东部,大巴山东段。北临汉江,隔江与湖北省郧西县相望,东、南部分别与湖北省郧县、竹山县接壤,西与旬阳市相连。地势南高北低,全县山脉与沟相间,汉江从县境北部自西向东横过,县内冷水河与白石河从县境西南向东北大致平行流入汉江。白河县位于秦头楚尾,古称“南走巫夔,北通商洛,东扼均房,关南险奥,白河尤属襟喉。”

中文名

白河县

邮政区码

725800

地理位置

陕西东南部,安康东部

面积

1455平方公里

人口

162774人

方言

江淮官话-竹柞片-白河话

气候类型

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

地区生产总值

67.51亿元(2017年)

电话区号

0915

政府驻地

城关镇

下辖地区

11镇、117个行政村(社区

车牌代码

陕G

外文名

Baihe County

火车站

白河东站

著名景点

罗汉洞石窟

行政类别

所属地区

陕西省安康市

县委书记

李全成

所属国家

中国

行政区划代码

610929

所属城市

安康市

知名院校

白河县职教中心,白河一中

机场

安康富强机场、安康五里铺机场

常住人口

16.50万(2016年)

历史沿革

白河县

夏商时期白河为梁州地,周代为麋国地,称钖穴。秦时称钖县,属汉中郡,东汉末,建安二十四年(219),改属西城郡(今安康)。

三国、晋、钖县属魏兴郡。

北周时钖县改称丰利县,属西域郡。唐至五代丰利县属均州。

后唐、晋、后汉后周至宋,丰利县属金州地(安康)。宋乾德六年省丰利县入郧县。元代属金州之旬阳县地。

明成化八年(1472),于旬阳东置白河堡。成化十二年(1476),改设白河县,以境内白石河得名,隶属新设之郧阳府(今湖北郧县),次年改属金州。明万历十一年(1583)金州改称兴安州,白河地属州辖之旬阳地。

清乾隆四十七(1782),只安州升为兴安府,仍辖白河县。

中华民国时期,白河县属陕西省汉中道。民国二十二年(1933)撤销道制,白河县属省辖。民国二十四年(1935),属安康专员公署(第五行政督察署,第五行政公署)管辖。

民国二十八年(1939),白河县在旬阳县内有文牛、庙坪两个行政保的“飞地”划归旬阳县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白河县隶属陕甘宁边区陕南行政公署安康分区行政督察公署管辖。

1950年,隶属安康分区专员公署管辖,专员公署辖区又称专区。

1951年,以分水岭为界将原湖北郧县辖地大坪、陕西省旬阳县小沟划归白河县管辖。

1969年专区改称地区,白河县属陕西省安康地区行政公署管辖。

2000年至今,安康地区改安康市,白河县属安康市管辖。

2020年2月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白河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地理环境

位置642次播放03:41白河县是鄂川陕三省的枢纽之地,是典型的“秦头楚尾”|地理中国

介于东经109°37″~110°10″,北纬32°34″~32°55″。全境东西长53.3公里,南北宽41.5公里,总面积1455平方公里。

地貌

白河县地势南高北低,山脉与沟相间,无一处百亩平地。汉江从县境北部自西向东横过,县内冷水河与白石河从县境西南向东北大致平行流入汉江。县内山脉,中部从北向南,依次为天池岭-蒋家梁子-大山庙梁-韩家山;西部从北向南,有土地岭-太平山-五条岭-界岭;南部自西向东,有马食坪-韩家山-圣母山-平顶山-野人山。横亘约100余公里,南部山脉一脉相承,与湖北竹山县交界,县西、南、东三面山脉与中部接连呈向东倾斜的“山”字形。

县城东与郧县交界的下卡子汉江边县白河县最低处,海拨仅170米;南部界岭中段的五龙尖海拨1901米,居诸山之冠。按海拨高度,地表形态,可分为剥蚀构造中山区陵区和侵蚀构造低山河谷区。

气候

白河县

白河县多年平均气温15.6℃,极端最高气温出现于1962年(42.6℃),极端最低气温出现于1977年(零下10.3℃),年平均无霜期264天。

以候平均气温≥10~22℃为春、秋季,候平均气温≥22℃为夏季,候平均气温<0℃为冬季的标准,白河县3月下旬初至6月上旬初为春季,6月上旬初至9月上旬末为夏季,9月上旬末至11月中旬为秋季,11月中旬至次年3月下旬为冬季。春、秋季各约70天,夏季约100天,冬季约120天左右。由于白河县地形南高北低,海拔高度有1731米高差悬殊,县南的歌风、宋家、双河、四新、南岔、卡子和县东部的顺水等地与汉江沿岸一带的季节相差10天左右。即中山地区春夏季节时间较低山河谷地区短10天左右,秋冬时间长10天左右。气温的垂直差异、阴阳坡差异亦十分明显。在同一经纬点,同一时间,山上山下、阴坡阳坡气温有5~9℃的差别。若同时积雪,阳坡日出即融,阴坡几天乃至十几天不化。冬天,阳坡日出可不围炉烤火,阴坡不烤火难以静坐。白河县人总结气候的地域差异谚云“高一丈,不一样,阴阳坡,差的多”。

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

白河白河县土壤面积有214.56万亩,占白河县总土地面积的98.65%。其中自然土壤173.12万亩,农业土壤41.4万亩,白河县土壤有4个土类,9个亚类,18个土属,63个土种。黄棕壤为主,占白河县土地面积的98.64%。由于白河县地貌是大山深沟,基岩裸露,岩石风化强烈,土壤流失严重,所以粗骨型土壤占土地面积的90%以上,土层厚度小于30厘米的土块占44.72%。土壤瘠薄,粗骨,富铁、钙、钾、硫,贪氮,缺磷、硼、锰和丰富的有机质。沿县境汉江南岸一带土壤呈微碱性,县境南部界岭一线土壤呈微酸性。

水资源

白河县共有大小河沟765条,其中流域面积在5平方公里以下的696条,占90.9%;流域面积为5~10平方公里的河沟27条,占3.5%;10~30平方公里的23条,占3%;30~50平方公里的10条,占1.3%;50~100平方公里的5条,100平方公里以上的4条(不含汉江)。

汉江从县境北部自西向东偏南横过,县境西部的冷水河水系与县境东部的白石河水系几乎平行自南向北汇入汉江,直接汇入汉江的河沟还有磨沟、拖板沟、北店子沟和麻虎沟。县内地貌起伏强烈,地表破碎,河沟下切力强,一般河谷狭窄,河沟比降大,流量随降水而变化。水量丰枯悬殊,水能理论蕴藏量大。

植被资源

白河县

白河县地理纬度和地貌特征,形成白河亚热带和暖温带植被群落。亚热带植物成分中的桔柑、油茶树、无花果、枇杷、油桐、棕榈、芭蕉、山茶花、夹竹桃、银杏、香樟等,在白河县各地生长良好,无花果、芭蕉、夹竹桃可长成小乔木,无花果、枇杷、桔柑、柚、香橼、油茶不仅生长良好,而且能开花结果,唯油橄榄只花不果。70年代从四川引进的亚热带竹种一慈竹,在白河县各地栽植生长良好。热带的红豆树县内也有生长,暖温带成分树种核桃、椿树、漆树、桦树、柿树、杉、桑等,在白河县前、中、后山均可普遍见到。动物资源

老鹰、金雕、长耳鸮(猫头鹰)、鸢子(隼)、家燕(楼燕)、大嘴鸦、白颈鸦、寒鸦(体形小,分布中山)、喜鹊、红嘴蓝鹊(山鸦鹊)、八哥、画眉、野鸽、灰斑鸠、珍珠鸠、大山雀、啄木鸟、山麻雀、家雀、红嘴相思鸟、布谷(杜鹃)、柳莺、黄鹂、锦鸡、白冠、长尾雉、环颈雉、竹鸡、秧鸡、小麻鸭、池鹭、白鹭、秋沙鸭、鸬鹚、沙鸲、白鹡鸰、骨顶鸡、翠鸟、戴胜、红尾水鸲和褐河鸟。

兽类

虎、金钱豹、云豹、豹猫、猕猴、野猪、狼、狐、貉、草鹿、毛冠鹿、林麝、扭角羚、豪猪、刺猬、猪獾、青猺、大灵狸、黄鼬、水獭、青羊、褐家鼠、小家鼠、黑线姬鼠、岩松鼠、鼯鼠、蝙蝠、蜥蜴、石龙子和壁虎等。

行政区划

白河县行政区划分为11镇、117个行政村(社区),分别是城关镇、中厂镇、构扒镇、茅坪镇、卡子镇、宋家镇、西营镇、仓上镇、冷水镇,麻虎镇、双丰镇。四境:县境北与湖北省郧西县景阳、夹河、羊尾三区(镇)一江之隔;县东的泡桐树梁、火烧寺和麻栎沟垴,与湖北省郧县将军、陈家庄毗邻;县南的黄龙洞、平顶山、东沟垴、硫铁矿二、三工区、界岭垭、晏家扒、天堂寨和韩家山,与湖北省竹山县得胜(镇)区接壤;县西的金枝沟魏家沟、印沟垭、太平山、九个函、五岭山付家坡、马食坪,与旬阳市兰滩、武王交界。

,麻虎镇城关镇中厂镇构扒镇茅坪镇卡子镇宋家镇西营镇仓上镇冷水镇小双镇双丰镇

人口民族

唐、宋时期,总人口2.4万多人。宋末,社会动乱,人口开始减少。到元初,人口仅1.1万余。

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建县时,白河县总人口达2.3万多人,明末增长到2.6万余。明末张献忠率领的农民起义军经过白河时,“人民星散,十去其九”,在籍人口剧减。清初,白河县城居民仅10余户,足见人口减少之程度。清康熙年间(1662~1722),奖励垦荒,并鼓励生育(滋生人口,永不加赋),加之大批移民迁入,使白河人口迅速增加。至乾隆末年,白河人口发展到近4万余。嘉庆六年(1801),白河总户数达10320户,总人口达51110人。清末,社会虽然动乱,偏僻之地反而安定,自然经济状况少与外界接触,且湖北、关中尚有移民迁入,清末白河县人口上升到63000多人。

民国10年(1921年),白河人口接近7万人。民国时期人口出生率高,死亡率亦高,人口增长缓慢。抗日战争爆发后,关中、河南、湖北又有一批商人和手工业者迁居白河,并成立了河南、湖北、河北等同乡会,人口突增。这批迁居商人、手工业者,基本都留居下来,其二、三代已成为白河人。

白河第二次解放后,随着党政、经济工作的需要,又有一批“南下”(来自山西、河北)、“西进”(来自河南、湖北)干部留居白河。建国以来,从大、中专学校分配了多批外省、外县的毕业生来白河工作,1978年后,大多数先后调回原籍,但仍有1/5定居白河。

2012年末,白河县总户数63842户,总人口209888人,减少1810人。其中:男性113912人,女性95976人,男女性别比119:100。总计中:非农业人口24469人,农业人口185419人。年末常住人口163635人,暂住人口1947人。按户籍人口统计,年末城镇人口71572人,城镇化率34.1%,较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

2016年,年末全县总户数65244户,总人口为212293人,比上年末增加486人。其中:男性116570人,女性95723人,男女性别比122:100。总计中:非农业人口25325人,农业人口186968人。年末常住人口164164人,暂住人口2157人。按户籍人口统计,年末城镇人口79589人,城镇化率37.49%。按常住人口统计,年末城镇常住人口61376人,城镇化率37.39%。

截至2017年末,白河县总人口215224人,其中:城关镇34615人,中厂镇16663人,构朳镇15473人,卡子镇13891人,茅坪镇30179人,宋家镇15968人,西营镇14712人,仓上镇19078人,冷水镇27191人,双丰镇10429人,麻虎镇17025人。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白河县常住人口为16277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6339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621人,下降0.38%,年平均下降率为0.04%。

全县共有家庭户62775户,集体户1789户,家庭户人口为156587人,集体户人口为618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5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62515人,占99.8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59人,占0.1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684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下降0.04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63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上升0.04个百分点。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83698人,占51.42%;女性人口为79076人,占48.5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4.29下降为105.85。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4815人,占21.39%;15-59岁人口为92956人,占57.11%;60岁及以上人口为35003人,占21.5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5217人,占15.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5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1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5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9个百分点。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43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56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322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842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556人增为702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145人减为894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8236人减为2655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6207人减为42039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2830人,占44.7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9944人,占55.2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5433人,乡村人口减少2605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5.73个百分点。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24058人,其中,省内人户分离人口为21599人,省外人户分离人口为2459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0323人,增长75.16%;省内人户分离增加11197人,增长107.64%;省外人户分离人口减少874人,下降26.22%。

经济

2011年,白河县年完成生产总值20.04亿元,增长14.1%,其中第一产业5.02亿元,第二产业7.44亿元,第三产业7.58亿元,分别增长6.2%、25.5%、12.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29亿元,增长39.8%;财政总收入1276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428万元,分别增长16.2%、20.1%;金融机构年末存款余额21.63亿元,增长15%;贷款余额8.26亿元,增长2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22亿元,增长20.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1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980元,分别增长17%、20.5%。城镇化率达到28.5%。

2014年,白河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8.2711亿元,增长13.9%。其中第一产业6.9993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29.5433亿元,增长21.8%;第三产业11.7285亿元,增长6.9%。三次产业比为14.5:61.2:24.3。三次产业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1%、76.8%和16.1%;分别拉动全县经济增长1、10.7和2.2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生产总值29429元,较上年增加4051元,增长13.7%。非公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完成非公经济增加值24.8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4亿元,占全县GDP比重达51.52%,比上年同期提高1.64个百分点。

2019年,白河县生产总值(GDP)较上年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3.9%,第二产业增长12.7%,第三产业增长6%。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9%;实现增加值增长3.9%。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粮食产量增长0.9%,蔬菜产量增长3.1%,园林水果产量,增长5.1%,肉类总产量下降2.1%;禽蛋产量增长4.8%,水产品产量增长17.5%。

2020年2月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白河县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

工业

民国十几年,县城、白岩、麻虎、月儿潭部分民居以块石,甚至河滩大卵石垒墙,其技术为外地人叹服。六七十年代,县城民居几乎全以块石砌墙,南方人看后称“白河县一大巧,石头垒墙墙不倒”。

1971年8月在黄家湾建起白河机砖厂,1972年以小窑投产,所产红砖变形开裂,质酥易碎,不逾6年黄土用尽。又于1978年迁址中厂,投资19.27万元,建14门轮窑1座,机械设备15台件,职工36人(其中季节工11人),年产量由1979年的37.71万块提高到125.8万块,从此扭亏为盈。80年代中期,新址黄土亦将用罄,同时个体砖窑也取代集体经营砖窑。

1985年在县城小河口原石灰窑处凿山建白河县灰沙砖厂,是减少制砖毁地的开发项目,投资94万元,职工78人,设计年产灰沙砖600万块。1987年投产,年产320万块,1990年产260万块,耐压强度为151公斤/平方厘米。因设备不甚配套,及其他原因,90年代后,已不景气。

1976年,筹建白河县水泥厂,8月县上投资在白岩沟口动工,占地16400平方米,厂房、住宿建筑面积2933平方米,设计年产普通硅酸盐水泥7000吨。1977年生产454.5吨,1981年4123.15吨,1980年推行了经济责任制后扭亏为盈。1983年,省、地、县、厂四方投资共224万元进行扩建,1985年10月竣工,年生产能力2万吨。1980年出厂325号水泥占总产量的66%,1981年出厂325号水泥占86.83%。出厂合格率为98.45%。1986年注册商标“白龙牌”水泥。425号水泥占52%以上。1990年职工190人,固定资产294万元,产量10250吨。

2006年白河县建材业生产水泥8.2万吨,实现产值2100万元,同2005年增长17%。

2011年,白河县实现工业增加值15.909亿元,增长35.8%,增速较上年加快6.9个百分点,占生产总值的46.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8.6%,工业主导作用更加突出。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46.38亿元,增长63%;实现增加值15.39亿元,增长37.7%。

2016年,全年工业累计实现工业增加值262382万元,同比增长23.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798674万元,同比增长23.8%;实现工业增加值256373万元,同比增长24.5%,增速位居全市第一。

农业

按白河农作物的分布,大体可分为三个农业区。

北部低山河谷区:位于县境北部,汉江以南,海拔600米以下的冷水河、麻虎沟、白石河三大河流的下游地带。其沟谷狭窄,分布有不完整的河谷阶地、沟谷地和河谷漫滩地。跨越16个乡镇,78个村,农耕地占土地的75.5%,年降水量792.9毫米,无霜期257天,日照充足,光热资源较为丰富,易遭伏旱,是小麦生产的较适宜区。小麦播种面积占耕地面积59%。1983年小麦平均亩产160公斤,比白河县小麦平均亩产高23公斤。一年两熟,占本区耕地面积46.8%,出产小麦、玉米、红薯和蔬菜。白河县的水稻几乎全在这一区。

中部低山区:位于县境中部,海拔600~900米,属巴山北坡低山地带,河沟纵横,沟蚀强烈,狭谷陡壁多,岩基裸露,跨越28个乡,156个村,属北亚热带秋淋湿润区。无霜期250天,光热资源使作物一年一熟有余,一年两熟不足,易遭秋淋和伏旱,但中山区为轻。1983年平均亩产243.5公斤,一年两熟间套复种制,复种指数154.8%,垦植指数19.48%,总产中,秋粮占67%,玉米为大宗,次为红薯、绿豆、黄豆。

南部中山区:位于县境南部,地处海拔900米以上的中山区,跨越18个乡,78个村,属暖温带山地,一年一熟。光热资源较差,年无霜期228天,易遭低温、秋淋、霜冻威协。是春玉米、黄豆、洋芋、燕麦的较适生区,但常因夏秋连阴雨和低温影响,造成玉米“秋封”。黄豆开花、灌浆期亦因长期处于阴雨天气影响产量。低山河谷区雨水偏多即受涝,低山略显干旱则粮食作物丰收。

2012年,白河县粮、油种植面积分别达到29.2万亩、5.3万亩,粮食连续六年增产,总产量达到6万吨,较上年增长4.8%,油料总产0.6万吨,增长9.6%。白河县种植黄姜2.6万亩,发展中药材9000亩,种植烤烟0.9万亩,产量1036吨,实现产值1451万元。蚕桑产业发种3.3万张,收购鲜茧90万斤,实现产值1452万元。生猪、山羊、家禽饲养量分别达到26.7万头、19.2万只、111.8万羽,实现畜牧业产值2.3亿元;林业经济迅猛发展。全年造林面积4.7万亩,流转林地1万多亩,建立经果林基地3万亩,林业产值4219万元,增长15.9%。

2016年,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08亿元,可比增长5%,其中:农业产值8.24亿元,林业产值0.64亿元,畜牧业产值2.87亿元。增加值7.17亿元,可比增长5.2%,比2015年上升了0.6个百分点。

文化

民间音乐

白河自古至今,群众在劳动、喜庆或居丧时,喜自编自唱,配以打击乐器,至清末时期已形成山歌小调、歌舞曲和号子三种,及一套打击乐曲。

小调

有阴、阳锣鼓、八岔、钉缸、骆驼调、蛤蟆调、神仙调、风扫雪、鼓词等几种曲调。其代表作品有《十爱姐》《盘头歌》《千杯酒》《十对花》《钉缸》《闹五更》《十把扇》等200余首。这类小调内容以历史故事为主,歌手可以相互转换歌词或即兴填词应景。

歌舞曲

仅见于过去“踩高跷”、“鹬蚌舞”时演唱和伴奏。唱孝歌“闹夜”,也是白河城、乡的一项民间音乐表现形式。打击乐器一套,歌手不拘多少,多数歌手唱传统的“二十四孝”歌、《孟姜女哭长城》、“杨家将”、“八仙过海”、“梁祝恨”或文字游戏等消遣内容的歌词。唱腔、打击乐谱刻板不变。

号子

有陆地上多人在一起干活使用的“八板号子”,有晏席端盘子使用的空号子。70年代后,县内帆船大都改为机动船,水上号子使用率减少。80年代铁路、公路运输飞快发展,汉江航运基本停滞,已听不到号子声。会吆喝水上号子的船夫多已作古,90年代几无传人。所好,县文化馆作了采风,1981年8月刊出的《白河民歌》将其收录。

民间美术

白河的雕刻有木刻、石刻两种。木刻盛于明、清时期,当时城乡富户庭院建筑上的栋柱、栏杆、窗棂、风门、饰件以及桌、椅、床、凳等家具,大多刻以花鸟、虫鱼、装饰图案。有些祠堂、庙宇的盘龙大柱、大小佛像也是木雕、彩绘。石刻见于明、清时期建筑物柱础、门窗装饰部分及墓碑。柱础讲究造型,县城文庙、城隍庙当年柱础20余对不同型。至今城乡残存的庭院建筑、庙宇,还可以见到明、清时期精美的石狮、石鼓、石门磴、石门方、石柱础、石窗棂和墓碑。石刻图案除花纹、花卉、动物外,有的还雕刻有整组的历史典故,如八仙过海、麒麟送子、三顾茅庐、渔樵耕读等等。有的石狮口中含珠、珠可转动、珠内有珠亦可转动而取出不能。

刺绣

50年代以前,县内城乡妇女多将刺绣作为必会手艺。那时儿童穿戴之衣服鞋帽无不绣花。民国中期以前,妇女衣服的边口、枕档、帐帘、门帘、荷包也都刺绣。图案、花卉无不精美,民国后期手工刺绣日益衰退。

剪纸、扎纸

少数灵巧妇女作刺绣之前或自绘花卉、翎毛于纸上,或以“洋墨”(蜡与松烟制成)拓来“花样”,然后剪下,将“花样”剪纸贴于刺绣作底的绸缎上,依样而绣。平时多见的剪纸乃是结婚、庆寿剪的喜寿字变形图案。纸扎自古至今,见于风筝、花灯、龙灯、采莲船以及丧葬时用的龙、凤棺罩。能为者,多是能工巧匠。

民间舞蹈

明清至民国十几年,县内有“跳端公子”的具有原始舞蹈动作。另在欢度春节时,民间文娱节目“采莲船”、“鹬蚌舞”、“耍狮子”、“踩高跷”中有些角色或表演过程有舞蹈动作,除此外,县内没有地方特色的舞蹈。

文物古遗址

在白河一中至县政府机关后院,沿绣屏山坡地段发现有石斧、石凿、骨锥。出土还有剑齿象、梅花鹿、野猪、仓鼠、箭猪等动物骨骼化石。化石上多有砍砸、刮削痕迹。石化程度深的近似绿玉。

牛家湾汉、三国、南北朝遗址

位于县城西10公里汉江南岸第二阶地,东西长200米,南北宽100余米。出土有灰色素面大板瓦、筒瓦,板瓦长40厘米、宽25厘米、厚2.5厘米。还有素面陶罐、盆、瓮等,另有“正始元年”、“元熹二年”纪年砖。在遗址附近还有南北朝墓群,70年后多被毁作耕地。

月儿潭秦、汉、三国、南北朝遗址位于月儿潭街后,东西长180米,南北宽100米,上延至麒麟沟,出土有大量薄壁灰色素面陶器,几何纹、叶脉纹长条砖和“太康”、“天监”、“熹平”、“和平”、“正始”、“鸿嘉”纪年砖。附近有砖券墓(俗称参筒),出土有平底圆腹灰陶罐、贝币、半两、五铢钱、铜箭镞、弩机等。

红花县南北朝遗址位于仓上乡冷水河与裴家河交汇处东侧一级阶地上,东西长300米,南北宽100米,南高北低,地势开阔平坦,土层较厚。出土有细绳纹红陶片、圆腹薄壁素面灰陶罐,几何纹、波浪纹、叶脉纹、宝相纹长条砖,并有砖券墓,“红花县”地名旧县志无载。传说白河县城原定建此,因选址县官嫌土轻而弃。道光年间有人以古砖上“红花”二字杜撰为“红花县”。讹传日久,变成地名。据实查考,疑为古代村镇遗址。该遗址西侧临冷水河,河北阶地上亦有大量砖券墓,墓室中有陶猪、陶狗、灰色素面薄壁陶罐等陪葬品。

茅坪遗址位于茅坪街北侧缓坡地带,在这一地段已发现过石斧、石凿、石铲、石刀、陶器,浅层地下有绳纹砖与素面砖,现为耕地。

张家庄新石器遗址位于冷水乡观音滩下东南250米,面积约8500平方米,文化堆积层厚0.70~0.90米,距今约5000年左右。出土有褐色绳纹夹砂陶罐、盆、瓮和泥质红陶钵,石器有石斧、石刀。70年代后受破坏严重。

大坪新石器遗址位于大坪街西南100米,面积约600平方米,文化堆积层厚0.70米,距今4000年左右。出土有红色夹砂陶罐、盆,个别器物上绘有兰纹。稍有破坏。

交通

十天高速公路从白河县境内穿过,实现高速公路零的突破,在白河县形成以高速公路为枢纽,融入安康、十堰两城市群的“1小时经济圈”,总体实施“两穿越、三循环、八连镇、十辐射”交通网络规划。基本实现“出县高速化、县乡等级化、村道网络化、运输规模化、管理科学化、服务人性化”的目标。

2011年,白河县县乡道路改造132.7公里,新修通达公路90.8公里,建成通村水泥路149条725公里,实现了乡镇通油路,村村通水泥路,通村率达118%,超安康市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农村公路总里程1394.9公里。开通客运班线36条,白河县客运车辆达374辆,货运车辆631辆,城区投放出租车80余辆,投放通乡镇客运车辆155辆,投放通村车辆129辆。建成二级客运站1个,五级客运站5个,招呼站7个。计划投资10.8亿元。其中: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投资6.7亿元,公路养护和安保工程投资0.4亿元,码头建设项目投资0.98亿元,其他建设项目投资2.2亿元。

社会

教育

截至2013年,白河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47所,其中:完中3所、单设初中8所、职教中心1所、县重点小学1所、县办幼儿园1所、乡镇中心小学15所、完初小110所,民办学校8所,在校中小学生3.8万人,在岗教师1695人。

初等教育

明清时县内仕途无望的生员,设馆收少年儿童就读,称“蒙童馆”或私塾,以为职业自称“舌耕”。束脩由学生家供给,也有的先生受富户之聘上门任教。乾、嘉以前,这种私塾不多。嘉庆间,移民中有知书识字者在家自课子侄,邻里间他姓子弟附馆就读渐多。

乾隆四十九年(1784),知县李宗信主建天池书院,聘贡生、举人出身者为书院山长、讲席。“藉各处官地召民垦种,以其稞备讲席脩脯,犹不足,岁捐廉银四十两,膏火之资,奖赏之费乃略备焉”。乾隆年间知县谢奉璋、雍正年间知县唐效尧、道光年间知县朱斗南、光绪年间知县顾等,常去书院为诸生授课,批改文卷,勉励学生。清末废科举制后,书院改作学堂。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书院改为学堂,原来的乡间义学都改为初等小学堂,白河县共40所。所开课程有国文、算术、修身、读经、历史、地理、体操、音乐、美术、劳作。民国六年(1917),规定私塾使用短期小学课本。

民国十六年(1927)小学实行四二分段制,即初小四年,高小二年。十八年(1929)小学改春季始业为秋季始业,高小增加军训课。二十六年(1937)起,以“礼义廉耻”为四维、以“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为八德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对于学生成绩考核分期中、期末两段,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70分为良好,80分以上为优秀。

1948年春至1949年8月,白河处战争前线,中小学停办。白河解放后,于8月初首先恢复县城、冷水、中厂小学。1951年秋,白河县已恢复完全小学9所,初小86所,宣传贯彻“学校为工农开门”的方针。1954年后,小学改为五年制,开设语文、算术、常识、音乐、图画、体育,高年级增加自然、历史、地理。每学期20周,每周有一节周会。学生成绩考核记分方法与解放前相同。1962年后,小学加珠算课。1956年前后,曾使用苏联5分制记分法,不久即废除。对学生思想教育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为主要内容。

1961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合并裁撤了初小、完全小学28所,15~17岁的学生1182名回乡劳动,并精简、下放了小学教师87名。1964年前后,为解决山区居住分散、家务拖累大的儿童入学难,白河县大办“耕读小学”、“识字班”,教师上门教学,发展形势及效果甚好,减少了新文盲的产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渐整顿,正常教学秩序逐渐得以恢复。1977年后大力推广先进的识字、作文、“三算”教学经验。80年代中期,集资办学的同时抓普及小学教育,学龄儿童入学率有所上升,白河县统一命题考试形成制度。

2012年,白河县小学38所;幼儿园35所,在园儿童4143人;小学专任教师总数908人,比上一年减少96人。小学在校学生总数11445人,较上年减少1331人;其中女生5246人,较上年减少497人,占学生总数的45.8%。

中等教育

民国十年(1921),省参事金少安(白河人)曾倡议设立白河中学,因县财力绌支,匪患频仍,未能实现。民国二十九年(1940)春,艾林仲县长主持县行政会议再议设立中学一案,得以通过,继由县教育科长柴涤欧,士伸王佩鸣、胡履祥、刘百川、毛翰庭等组成筹备委员会,从事劝募集资,不一月时间,集资有成。乃于是年3月,改建长春寺为白河县初级中学。

白河县

民国三十年(1941)3月招中学预备班120人。民国三十五年(1946),有8班,380余学生,教职工20余人。学生来自白河县,当时学校只有8间教室,10余间小屋供教师住用,乡间学生一律到校外租住民房。学制三年,课程有国语、公民、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动物、植物、英语。白河中学的校训是“礼义廉耻”四字。白河中学办至1948年春白河第一次解放前夕,因师生躲避战乱而停止。

1949年5月白河二次解放后,先恢复小学,到1950年8月在城关小学附设一初中班,学生24人;1951年9月原白河中学恢复招生。1954年以前,每年招初中生1班,设政治、语文、数学(代数、几何)、英语、历史、地理、生物(动植物)、物理、化学、体育、音乐、美术、劳动。1956年9月,在第八完小(茅坪)招初中生两班,1957年白河县第二中学在茅坪创立。1958年,白河一中首招高中生1班39人。除不开美术、音乐外,其余课程开设同初中。1958年白河县第三中学在西营创立,1959年白河县第四中学在冷水河创立,各招初中两班,3所中学鼎足而立,比较适应当时的人口、交通条件。1962年5月,奉命裁撤第三、四中学,将部分学生并入第二中学,同时动员大龄学生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直到1972年第三、四中学又恢复。

70年代初,提出“上小学不出大队、上中学不出公社”口号,绝大多数中心小学办起“戴帽初中”,初小教师拔为高小教师,高小教师拔到初中任教,初中教师拔到高中任教。当时设立中学过多,后经两度调整,保留了新发展的中厂、冷水、构朳3所初中。

1975年,白河县学校开展“学朝农”(朝阳农学院)活动,“开门办学”,中学和小学戴帽的初中班,将学校迁到公山上开荒种地,师生在山上搭草棚上课,初、高中增设农机修理、农技、卫生医疗,教材自选,教师自聘,实习单位自找。1977年后,渐恢复正规上课方式。

2012年,白河县普通中学11所,普通中学专任教师数1119人,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总数12798人,较上年减少2488人;其中女生5979人,较上年减少1315人,占学生总数的46.7%。初中升学率达86.6%,高中升学率达92.5%,分别较上年上升5.7、0.1个百分点。

2016年,全县普通中学11所,与上年持平;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所;小学34所,较上年减少3所;幼儿园41所,在园儿童数4658人。全县专任教师数1729人,较上年减少260人。其中:普通中学专任教师数777人,减少208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数58人,减少24人;小学专任教师总数715人,减少60人。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总数9754人,较上年减少812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2312人,较上年减少1148人。小学在校学生总数11809人,较上年增加800人。初中毕业升学率达94.4%。

科技

民国三十七年(1948)初统计,白河籍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仅22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在县集中于教育界。白河中学有大专以上学历教员12人,其中白河籍9人,外地籍贯的3人;另在汉白公路驻县工务段、县卫生院、县政府有五、六名科技人员,中医、中药人员30余人散在于县城及四乡。

1950年,有西医卫生技术人员4人,中医、中药人员68人。1956年上半年统计,全县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在业人员83人,中专程度的137人,外地籍贯的分别占到80%和600%。

1982年,有建筑、通讯、机械制造方面的工程和农林技术人员115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663人,教学人员1301人,船舶技术人员1人,文艺、体育工作人员24人,文化工作人员19人。当年全县总人口中,大学毕业、肄业的占0.28%,高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0.72%;12岁以上的人口中,文盲、半文盲占57.99%,科技人员短缺。

2012年,白河县有专业技术人员数2816人,其中农业技术人员365人,农业科技与服务单位个数83个,全年申请专利5个。

2016年,全县有专业技术人员数2915人,其中农业技术人员387人。全年专利申请数16件,授予专利权3件。全年登记的科技成果2项,共签订技术合同2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55万元,比2015年增长37.5%。

卫生

民国二十五年(1936)以前,白河县只有个体医生行医,并无医疗行政管理机构。1936年7月,县政府始设卫生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县教育科兼管卫生工作,1952年5月称文教卫生科。1956年初,文教、卫生分设,1958年两科合并为文教卫生局,编制16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瘫痪。1970年10月成立民政卫生局革命领导小组,1973年11月民政、卫生分设为两局。1984年,卫生局编制14人。

2012年,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2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8所。卫生技术员724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16人,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48人(按常住人口计算),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34张。卫生防疫人员数31人。

2016年,年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0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5个。卫生技术人员749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03人,注册护士225人。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46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600张。

乡村振兴

2021年8月,被确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旅游

石长城遗址

白河县境,发现多处石长城遗址,从旬阳县延续而来,婉蜒于崇山峻岭间。卡子乡三双村与湖北茅塔界岭沟交界的山脉中峰上,有石垒城墙,有城门,门宽2.2~3米,石门坎高0.33米,石门转窝直径0.14米,深0.02米,转窝靠陕西一边。墙高1.62米,厚2.84米,石头风化严重。朝湖北方向有石板构筑成的“娘娘庙”一座,建于清嘉庆五年(公元1800年),门上有一对联:“威扬秦楚神通大,福庇山河显峦高。”

卡子乡和平村的界岭处,今秦楚交界汉白公路旁,山脉中峰处,有毛石头垒砌的城墙,高处1.5米,低处0.5米,墙厚1米,少数地方有垛。四新乡晏家扒以南,有石城沿山岭而上,沿秦楚分水岭东西向延绵约0.5公里,墙厚约3米,有门宽2米,起伏于林莽深处。

南岔乡小界岭,有城门洞,城门以西有城墙数里,城门空宽1.4米,西边墙高2.45米,厚3.6米,门上无顶。沿秦楚两省界岭约15公里,石城墙清晰可辨,大部分地段保存较好。其间有城门洞四处,箭楼五处。梭子沟墒城门洞有石门槛等。门洞高均1.72米,宽2.33米。箭楼高2.4米,宽4.08米,其中一箭楼内有台阶,砌城门和箭楼的最大石头长2.38米,厚0.25米,宽0.5米。白河(包括旬阳)石长城遗址,有别于陕北,关中地区的土夯、砖砌长城,为研究战国时秦楚争霸和中国古长城史提供新的重要资料。

张家大院

白河古民居张家大院位于白河县卡子镇友爱村七组,宅院分上、下两院,相距300米左右。均建于清中期,两院座东北、向西南,座落在界岭河畔,汉白公路对面。

下院宅院占地约3000平方米,为两幢各一进三座院落,两墙相距80几分,形成正文形整体,中轴线自西向东依次分为大门、前庭、中堂、后室,甬道及两个天井,两侧有厢房。主体建筑为砖木结构,硬山灰瓦顶,抬梁式构架,房屋以西至5间两设封风墙,院外观看,封火墙木林立,飞檐以龙、凤等为主要造型,简洁别致栩栩如生。檐下施水墨彩侩,回廊、栏杆、窗棂均为镂雕,大门为石雕门坊,额题“振否鼓家”四字。大门两侧高3.64米的石门壁上,左雕刻“两岸绿杨一湾芳草即此是江陵胜概”,右侧为“庭前孝养门内出声何处访珂里名家”等30字楹联。南方一幢建筑风格与北幢大致相同,中轴线从西向东依次分为大门、前厅、天井、中庭、天井后堂。前厅两侧的厢房为青石磨制的圆型门洞,门楹、窗棂均为镂雕。门额为“树德务滋”四字,中庭石雕门额四字为“孝友世家”,檐下水墨彩侩。

烈士陵园

白河县革命烈士陵园

白河县革命烈士陵园,始建于1952年,原地魁星山南侧山凸处。1972年在铁道兵13师的帮助下,迁移至魁星山西坡。陵园占地近百亩,四面环城。北临东流汉江,南跨“铁龙”滚滚。整座园陵绿阴耸耸。园内建有纪念碑、魁星楼、碑亭、清风亭、革命烈士陈列室、革命烈士纪念碑等重点仿古建筑物。1989年9月被列为县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996年被陕西省委授予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园内共安葬着158名烈士,当中有两次解放白河英勇牺牲的烈士,有为三线建设贡献出自己宝贵生命的铁道兵战士,还有一等战功的刘安林烈士,是白河县和邻近县、市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础。

获得荣誉

2020年7月29日,入选2019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名单。

2021年1月2日,2020年中国防贫效率“百高县”榜单发布,白河县排名第54位。

2021年8月,被陕西省确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