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英文:Platform Economics)是一种基于数字技术,由数据驱动、平台支撑、网络协同的经济活动单元所构成的新经济系统,是基于数字平台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称。

平台,在本质上就是市场的具化。根据徐晋博士的观点,市场从看不见的手,变成了有利益诉求的手。

平台是一种虚拟或真实的交易场所,平台本身不生产产品,但可以促成双方或多方供求之间的交易,收取恰当的费用或赚取差价而获得收益。

中文名

平台经济

外文名

Platform Economics

企业示例

百度、腾讯、淘宝等

性质

新经济系统

构成部分

数据驱动、平台支撑、网络协同的经济活动单元

基于技术

数字技术

经济论坛

尽管平台经济至今没有统一、明确的概念,但它是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信息经济学以及交易成本理论的研究范畴。

一个城市要发展平台经济需要微观基础,就是需要很多大中小型微型平台型企业。通过创新商业模式,政策基金扶持小企业,制造业服务化等促使城市的平台经济发展,带动产业升级,加力城市发展转型。相信各大城市都会出台一些政策支持平台型经济企业发展。[1]

知名企业

百度、腾讯、淘宝、京东商城、凡客诚品、一号店、阿里巴巴、易讯、易购、库巴、当当、亚马逊、新人才、携程、艺龙、途牛、驴妈妈、去哪儿等等。(其中最著名的,APP STORE即是基于苹果用户的巨大平台而产生的盈利模式)

基本特征

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的新的经济模式,既是对传统经济组织的升级,又是对传统经济形态的革命,其特征主要表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属于典型的双边市场。平台企业一侧面对消费者,一侧面对商家,这个平台上的众多参与者有着明确的分工,平台运营商负责聚集社会资源和合作伙伴,通过聚集交易,扩大用户规模,使参与各方受益,达到平台价值、客户价值和服务价值最大化。但是,平台企业也可能利用在双边市场中的优势地位,产生垄断定价、捆绑销售等行为。

二是存在较强的规模经济性。如果某一平台企业率先进入一个领域,或者由于技术、营销优势占据这一领域较大市场份额时,由于交叉网络外部效应和锚定效应的存在,这家企业就会越来越大,出现强者愈强的局面。同时,市场集中度高有利于降低商家和消费者交易成本,平台企业往往具有较强的规模经济性。

三是具备一定的类公共属性。当前平台经济涉及领域多为事关人们衣食住行的民生领域,公共服务提供者的属性特征突出。平台还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呈现出一定的公共基础设施属性。因此,平台企业虽然大多由私人资本建设运营,但具有较为显著的公共属性。

四是数据要素的重要性较为显著。平台经济根植于互联网,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基础上、以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或有价值的资产进行资源配置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其运行天然就会产生大量数据。与此同时,平台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多表现为数据资源与算力算法的竞争。因此,各平台企业极为注重数据要素的积累与关联,以提升平台价值、赢得竞争优势。

重点领域

针对平台经济的上述重要特征,应着眼“量身监管”,有针对性地设计重要监管制度和重点监管领域,提升监管体制和体系的适应性。

一是促进形成合理价格。平台企业提供的服务具有类公共属性,平台经济也具有自然垄断性的特点,因此对其价格水平和服务质量应进行有效规制。一方面,应有效规范平台商户接入的相关费用,切实提高平台经营者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应对不合理收费行为加以约束,提升平台上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通过对双边的价格和质量的合理规制,形成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

二是推动优化企业治理。平台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有较大不同,其股权治理、治理模式和运行边界需要有特殊安排。特别是一些平台企业涉及基本民生、行业发展、国家安全等重大问题,相关部门应对这些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进行有效且合规的指导,推动企业治理优化。

三是有效遏制垄断行为。平台经济本质上具有一定的规模经济性,而且平台经济的发展固然离不开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但绝不意味着平台企业可以走向垄断。需要关注的是,平台企业为了追求更大的规模经济效应和最低的经营费用成本,往往利用优势地位加速扩张,形成垄断的可能性更大、速度更快。特别是一些平台企业利用平台优势地位迅速向其他领域和行业扩张,形成跨领域和跨行业的垄断地位,极大提升了反垄断认定和执法的难度,对市场公平造成严重影响。因此,要强化反垄断并创新反垄断工具,遏制相关垄断行为。

四是切实保障数据安全。平台经济与数字经济天然关联,平台企业要在行业竞争中获得优势,获取数据、开发数据和利用数据是必由之路。但是,一旦平台企业对于搜集的数据管理不善或者肆意滥用,就会产生相关风险。因此,必须对平台企业数据进行全方位监测和全周期监管,从而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发展方向

从平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角度看,依法规范、强化监管与支持发展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唯有在鼓励创新的同时进行有效监管,才能以良法善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中国平台经济监管尚处于起步期,应以建章立制为战略重点,以监管执法为重要抓手,以促进企业合规为重大目标,强化监管机制、夯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手段,为建立公平竞争、创新发展、开放共享、安全和谐的平台经济新秩序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一是优化平台商户服务费和相关收费规制。建议尽快出台平台价格行为规则,针对不同行业出台商户服务费管理指南,着力规范平台收费行为,引导平台合理降低商户的服务费用。同时,还要研究制定平台销售商品和服务价格与质量管理办法,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是探索完善平台企业治理管理相关政策。从规范平台企业运营角度出发,针对平台经济的特征,建议尽快制定平台企业治理模式、融资规范、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意见指南,夯实和完善平台企业治理的法律框架;强化平台企业治理的合规监管,建立常规化重点企业经营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完善平台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努力推进国际监管政策协同。

三是推进平台经济反垄断制度化和常规化。建议尽快调整和优化相关反垄断法律法规,增加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监管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市场认定的规则,将网络效应、规模经济、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等纳入对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构建和健全平台企业数据、流量、算法等领域垄断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处置规则。建议设立平台经济行业监管协会,加快平台经济反垄断细分化,加强行业监管能力;推动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常规化,强化平台企业的行政指导和过程监管,推动平台企业合规发展。

四是切实保障平台企业数据合规和数据安全。尽快推进平台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和完善平台企业数据分类分级合规体系,常态化开展平台企业数据处理活动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健全平台企业数据交易管理制度,规范数据交易行为。要加快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促进平台企业在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层面的合规管理;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执法,切实做到严监管、补短板。

反垄断

关系国计民生的平台经济成为中国反垄断执法的重点关注对象,垄断行为危害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