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颢,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浙江平湖人。1992年从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进入南方报业。曾任南方报业传媒集团21世纪报系执行总编辑、《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行人、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

2015年12月24日,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中文名

沈颢

出生日期

1971-03

民族

汉族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浙江平湖

毕业院校

北京大学

职业

媒体人

主要成就

《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行人

人物履历

沈颢[报刊发行人]

1992年,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同年进入南方日报

1992年7月至1999年1月,担任《南方周末》报社新闻部主任、编委,参与报纸的策划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

1999年1月至1999年6月,担任南方日报出版社一编室主任;

1999年6月至2000年10月,担任《城市画报》社执行副主编,主持画报的日常运作;

2000年10月至2002年底,担任《21世纪经济报道》报社主编;

2003年初至2013年,曾担任21世纪报系发行人。

2008年,任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后兼任21世纪报系党委书记。

曾任南方报业传媒集团21世纪报系执行总编辑、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

人物事件

涉嫌犯罪

2014年9月25日下午两点,多个信息源证实,21世纪传媒公司总裁、《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行人沈颢,被警方带离位于广州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的办公室。[1]同日,南方报业集团党委会决定免去沈颢21世纪报系总编一职。

经警方查处,21世纪网主要涉案两方面:一是通过负面新闻逼迫企业支付合作费用,二是收取企业的‘保护费’,承诺不对其进行负面报道。

2014年9月30日,沈颢承认“21世纪”收“保护费”[2]

依法批捕

2014年11月20日,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沈颢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捕。

在检察机关的批捕罪名中,沈颢领导下的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网、理财周报3家媒体及8家运营公司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犯罪;同时,沈颢还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个人犯罪。

2015年02月28日,原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沈颢等30余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及罪名为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多宗个人犯罪,涉案金额上亿元。

法院判决

2015年12月2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广东二十一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强迫交易案,被告人沈颢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职务侵占案,被告人乐冰职务侵占案作出一审判决。

浦东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单位广东二十一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九百四十八万五千元;以被告人沈颢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具有自首、立功情节,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人物评价

其实沈颢很早就知道这种新闻敲诈行为涉嫌经济犯罪。但这种模式在媒体圈内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是一种普遍的行为。学生的时候,沈颢的理想就是从事新闻行业。当沈颢梦寐以求地进入南方报业后,在很多前辈的指导下,沈颢一直在坚持一种正义、爱心、良知的新闻价值观,也只有在这样一种价值观的引导下才能去为公众利益服务。

沈颢的工作职责发生变化的时候,沈颢不仅是一个媒体人,同时也是一个媒体的经营管理者。在现实操作层面,沈颢确实违背了在新闻操守层面的基本观念。

虽然内部规章制度严格禁止此类事情,平时也三令五申说过,但在日常执行过程中,沈颢是默认的,某种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有时候,沈颢觉得这种临时性的解决方案,也是我们媒体走出困境的方法,所以沈颢会给他们提出这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