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是来自西伯利亚的鲜卑拓跋。这支民族成分也是一变再变。最初是鲜卑族,唐代又称其为木马突厥,到了元朝已经是蒙古族。但万变不离其宗,鲜卑拓跋,人称索虏,就是梳辫子的人,讲的是蒙古语,风俗习惯、生产生活皆与蒙古人相同。

中文名

土默特

别名

蒙古族

来源

鲜卑族

部族演变

土默特自从登上了祖国的政治舞台,长期扮演着革命角色,在统治者的队伍里,她并没有高爵显位,一直处于被统治者的地位,但又在政治舞台上,经常崭露头角。由于土默特人的坚强性格和卓越的素质,使她的民族至今不衰。内蒙古有土默特旗,贝加尔湖有图瓦共和国。元朝有秃马敦,唐朝有都波,辽金有阻卜。大鲜卑山是他们的祖居之地,今日的嘎仙洞就是拓跋祖宗之窟。

学者观点

学者们以为匈奴冒顿东灭东胡,鲜卑东迁,乌桓南下,其实拓跋北上西伯利亚要比匈奴东来早得多。所谓东胡,是指慕容瑰的祖先。《十六国春秋·前燕录》云:“慕容瑰,字奕洛瑰,昔高辛氏游于海滨,留少子厌越以君北夷,世居辽左,号曰东胡。秦汉之际,为匈奴所败。分保鲜卑山,因以为号。”至少,东胡联盟是以慕容之祖先部落为主的。东胡与鲜卑拓跋似无关系,拓跋南下匈奴故地以前,已传六十七代,匈奴灭东胡,拓跋早已北上西伯利亚了。《魏书·序纪》云:“统幽都之北,广漠之野”,幽都是大兴安岭;《山海经》云:“有幽都之山,黑水出焉”,概因森林密茂阴郁有似幽冥之都。

大兴安岭之北的广漠之野,就是西伯利亚了。再证以“逐女?于弱水之北”,弱水是嫩江,嫩江之北,也就是西伯利亚。“南迁大泽”有二说,皆能成立。一曰呼伦湖,确有一支迁回鲜卑山,在呼伦湖一带繁衍生息,辽金时代,已发展成一个部众人多民性强悍的部落了。《辽史》称之曰阻卜,金称阻?。《辽史·文学上·萧韩家奴传》云:“阻卜诸部,自来有之”。据《辽史》所说,阻卜在辽金边外,几乎是根生土长的了。阻卜是拓跋的异书,卜音读跋,今日之土默特人仍读卜为跋。阻?的?字是史官之误,卜亦读普音,金史写卜为?。为什么又称塔塔儿呢?突厥文阙特勤碑文中有“塔塔儿吾之仇敌也”。阻卜为拓跋之裔,与突厥有什么仇呢?正如方壮猷所著的《室韦考》中说的:“柔然灭后,东方有很大一部分遗族”,与当地土著错居,阻卜与柔然都是蒙古语族,外貌一样,外界无法分辨。柔然自称檀檀(即大檀),讹为塔塔儿。南北朝的南朝有称柔然为“檀檀”者。阙特勤碑文和《蒙古秘史》所记之“塔塔儿”,正是“檀檀”之音变。辽金以为皆拓跋之阻?,蒙古以为皆柔然之檀檀。

二者相混,族外人无法分辨。最终皆为成吉思汗所灭。柔然被突厥所灭,故称仇敌。一曰贝加尔湖。拓跋南迁大泽,应以贝加尔湖为标准,一因相距不远,二因贝加尔湖比呼伦湖大得多。到达贝加尔湖的是拓跋主力。贝加尔湖依然是丁零人的天下。拓跋无立足之地,所以再度南迁。这次南迁就困难多了,九难八阻,一是沮洳难行,一是丁零人的袭击,走了一年多,才到达五原的匈奴故地,拓跋力微就位后慨叹当年的“西部内侵,国民离散”。拓跋南下时,很大一部分被阻,没有走出贝加尔湖的森林。这一部分人发展壮大以后,由于环境条件的影响,接受了突厥、蒙古的文化,到唐代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黠戛斯所属的木马三突厥之一的都波,后来演化为秃巴思,是为今日的图瓦;一个是蒙古的林木中百姓,独立存在的都波,《蒙古秘史》称其为秃马敦,与成吉思汗的十二世祖朵奔蔑儿干结亲。这里先说一说南下匈奴故地的主力,下面再交待图瓦与秃马敦的历史。

历史事件

曹魏黄初元年,岁次庚子,公元220年,拓跋力微在国民离散、部落衰微的形势下即位。昔日之属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已不存在。离卒离散,溃不成伍,只得寄人篱下,投高车没鹿回大人纥豆陵窦宪。力微机智,以临危赠马,献纳亲女,取得了窦宪的欢心和信任,准许率所部北居长川(延水,今东洋河上游,在兴和附近)一席之地。经过二十年的惨淡经营,离散的部众稍稍归队。公元248年窦宪死,力微借故杀了窦宪的两个儿子,兼并了窦宪的部众,这才控弦上马二十余万。又过了十年,在定襄之盛乐建立了第一个国都,其址在今天的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土城子。第二个都城是今日之大同。元魏孝文帝再次迁都洛阳,自动放弃了民族语言和习俗,融于汉民族的文化之中,这在民族融合上,开创了先例。后来到隋、唐、宋、元,拓跋这支庞大的队伍已经踪迹全无了。魏孝文帝的这一着,着实扩充了汉民族的队伍。尽管拓跋民族在中国已不复存在,但他的影响深远,在遥远的西方以至于波斯、阿拉伯等地还称中原为拓跋。八世纪的古突厥碑铭仍称唐朝为拓跋。在西域的某些地方还把汉人叫做“桃花石”,甚至在《长春真人西游记》中还能见到“桃花石”这种称谓。拓跋力微的末年,“掠骑”抢来一个幼童,系来自狼图腾的蒙古勒部,故称之为“木骨闾”。这样,拓跋力微就培养了本民族的掘墓人。木骨闾子孙的柔然汗国,几乎与拓跋魏相始终。柔然衰微,元魏也寿终正寝。公元554年柔然灭。

分裂

公元534年拓跋就分裂成东西魏了。公元550年东魏易姓。公元557年西魏改朝。蒙古勒就这样葬送了拓跋魏。《隋书·铁勒传》云:“种类最多,自西海之东依山据谷,往往不绝。独洛河北有仆骨、同罗、韦纥、拔也古、覆罗、蒙陈、吐如纥、斯结、浑、斛薛等诸姓。伊吾以西,焉耆之北,傍白山则有……金山西南有……康国北傍阿得水则有……得嶷海东西有……拂懔东则有……北海南则有都波等。虽姓氏各别,总谓为铁勒。自突厥有国,东西征讨,皆资其用。”文中的韦纥是唐之回纥,今之维吾尔。白山是天山山脉东部之支脉,阿得水是伏尔加河,得嶷海是巴尔喀什湖,拂懔指东罗马,北海是贝加尔湖。隋代都波已不再是鲜卑拓跋 了,被纳入了铁勒。《新唐书(回纥传》云:“回纥,元魏时亦号高车部或曰敕勒、铁勒;其部落曰韦纥、薛延陀、契?羽、都播……凡十有五种,皆散处碛北。”

唐代的都播(波)是铁勒民族中回纥联盟的主要成员。《唐书》在回纥之下,为都波立传曰:“亦曰都播,其他北濒小海,西坚昆,南回纥,分三部,结草为庐,无畜牧,捕鱼鸟兽食之,衣貂鹿皮,……。”小海是贝加尔湖。所谓小海,是对北冰洋而说。坚昆即唐之黠戛斯,今之吉尔吉斯。都波是以狩猪为生。《新唐书·黠戛斯传》曰:“古坚昆国也,或曰居勿,曰结骨,亦曰纥嘎斯。其君阿势,阿势衙至回鹘衙所,橐驼四十日行。回鹘衙北六百里得仙娥河,河燕北曰雪山,地多水泉,青山之东,有水曰剑河,水悉东北流,经其国,合而北入于海,东至木马突厥三部落,曰都播、弥列哥、饿支。桦皮覆室,多善马。俗乘木马驰冰上,以板藉足,屈木支腋,蹴辄百步,势迅猛。”仙娥河是色楞格河,雪山是唐努乌拉山,剑河是叶尼塞河上游。剑河在金元时代是秃马惕部的栖居地区。《多桑蒙古史》说:“秃马敦,好战之民族也。”所谓“好战”是对统治者的不屈服。屠寄《蒙兀儿史记》云:“秃马敦人好歌舞被服缯绘。”秃马敦的妇女貌美,善歌舞,长于刺绣。成吉思汗派豁儿赤为林木中百姓之长,征美女三十于秃马敦,是时秃马敦部长歹都忽勒莎豁儿已故,夫人治事,执豁儿赤以叛。该书又云:“二年丁卯,拙赤帅右手军征林木中百姓,入失黑失惕之地招降秃绵斡亦刺之不里牙惕、巴尔忽、秃巴思。”“豁里秃马敦者,林木中百姓之一种,分两翼,左翼濒于贝加尔湖之南,右翼在西,与乞儿吉思种地相错”。巴尔忽即《唐书》之拔也古,乞儿吉思即唐之黠戛斯,失黑失惕即今日之希什希德河,是叶尼塞河上游华克穆河源头南边的支流。拙赤率大军就是沿希什希德河进入华克穆河、乌鲁克穆河、克穆克穆河流域,降服了这一地区的秃巴思人。秃巴思人居住在叶尼塞河上游,乞儿吉思人居住在叶尼塞河下游,由叶尼塞河东至安加拉河都是乞儿吉思人活动的区域,也是秃巴思人居处游牧之地。两族杂居错处、休戚相关。故有公元1218年秃马惕叛乱,乞儿吉思人配合秃马惕人抗击成吉思汗大军之举。拉施特丁《史集》上说秃马惕人居住之八河,注入安加拉河。经考证:在苏联地图上布里亚特共和国的西北角,排列着许多往北流向安加拉河的支流,较大的并不少于八条。拉施特丁《史集》上明确地写着:“秃马惕人住在乞儿吉思地区内”。是知秃巴思即秃马惕。《蒙古秘史》第九节云:“豁里剌儿台蔑儿干起来的缘故:因为豁里秃马敦地面貂鼠、青鼠野物被自火里禁约,不得打捕的上头烦恼了,听得不儿罕山野物广有,全家起来,投奔不儿罕山的主人。”它和《唐书·都波传》:“无畜牧,捕鱼鸟兽食之”的狩猎经济是一致的。以唐之都波当之蒙古的秃巴思、秃马敦,未致有误!以秃马敦、都波为拓跋后裔演化为铁勒蒙古者,亦颇有根据。

秃马敦即后世之土默特者,有《蒙古源流》(新译校注《蒙古源流》第97页注释②。)可证。并据此推定《蒙古秘史》的土绵秃别干,《亲征录》的土满土伯夷,《元史》的土伯燕、秃满、吐麻,都是秃马惕的异称。但另有学者认为:“归化城的土默特并非元代的秃满。”这一提法,值得学者们考虑。秃马敦演化为后世的土默特,在唐代则是都波。岑仲勉著《突厥集史》卷14引《中亚之突厥族》说:“西伯利亚多数鞑靼及北部乌梁海人往往自称都波,有单用者,有与宗名连用者。中国人常以为叶尼塞河南部人民之总称。又阿尔泰鞑靼,现时亦自称都波。”这个都波,就是秃巴思,他们是狩猎民族,与黠戛斯人唇齿相依,有冶铁技术。由于萨彦岭全是原始森林,具备充分的狩猎条件,正是《蒙古秘史》所说的林木中人,即《唐书》之都波,阿尔泰的鞑靼。

史实

在蒙古民族的根源里,应当叙述的史实很多,如:西部之卫喇特,东部之拔也古、布里亚特,极北之骨利干,以及乃蛮、克烈等,他们的祖源都与蒙古民族的根源有密切的关系。譬如:西藏史籍称蒙古为霍尔(回纥),一因蒙古曾属于回纥联盟,是其成员之一;二因维吾尔的发祥地与蒙古的祖宗之地为紧邻。再如:克烈与蒙古唇齿相连,塔塔儿与蒙古同族相仇,蔑儿乞惕与蒙古同宗相残……等等。这些都没有写,只突出地把土默特的来历叙述了一些,概因中外学者,尚有不承认今日的土默特与秃马惕的关系者。另外,鉴于土默特的民族成分多变化,

故据笔者所知,略述如上

土默特左旗

历史上,土默特地区是多民族活动的地方,在历史上各有其名,魏晋时称敕勒川,隋唐时称白道川,辽金元时称丰州滩,明代(即北元时期)因蒙古土默特部的入居而得名称土默川。历史上的土默特地区,自秦汉,特别是明清以来,由于战乱、灾害、屯垦、驻防、互市、商贸等原因,人口迁徙比较频繁。清时沿袭北元时称谓,设土默特旗,分左、右两翼。民国年间成为总管旗。1965年土默特分为左右两旗。1971年土默特左旗划归呼和浩特市管辖。

1997年,面积2 712平方千米,人口33.5万,其中蒙古族3万,占9%,汉族居多数。辖3镇16乡。旗政府驻察素齐镇。

2000年,土默特左旗辖3个镇、16个乡:察素齐镇、毕克齐镇、善岱镇、兵州亥乡、陶思浩乡、把什乡、此老乡、沙尔沁乡、沙尔营乡、白庙子乡、塔布赛乡、三两乡、北什轴乡、枳芨梁乡、台阁牧乡、铁帽乡、哈素乡、大岱乡、青山乡。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总人口 340606人,其中:察素齐镇 52904、毕克齐镇 23016、善岱镇 18458、把什乡 21011、此老乡 9930、兵州亥乡 13481、台阁牧乡 22726、白庙子乡 18994、沙尔营乡 18823、沙尔沁乡 17011、北什轴乡 15752、铁帽乡 11736、三两乡 13449、塔布赛乡 12769、大岱乡 16188、哈素乡 17298、陶思浩乡 15075、只几粱乡 18744、青山乡 3255。

土默特右旗

土默特右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南部,黄河北岸。总面积2368平方千米。总人口35万人(2004年)。旗人民政府驻萨拉齐镇,邮编:014100。代码:150221。区号:0472。位于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之间,东与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毗邻,隶属包头市管辖。南隔黄河与准格尔旗、达拉特旗相望,西和包头市郊区相连,北与固阳县、武川县接壤。土地面积2379平方公里。总人口34.6万,其中农业人口占84.1%,全旗16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3.3%,蒙古族为主体少数民族。蒙古族0.81万人,其他少数民族0.29万人。辖18个乡、3个镇。旗人民政府驻萨拉齐镇。 2000年,土默特右旗辖3个镇、18个乡。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旗总人口314290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萨拉齐镇 65087 ,双龙镇 14713 ,美岱召镇 20646,吴坝乡 15653 ,大城西乡 12847 ,明沙淖乡 16252,海子乡 10824 ,发彦申乡 7437 ,二十四顷地乡 12344,党三尧乡 13355 ,将军尧乡 16214 ,小召子乡 11001,程奎海乡 5730 ,三道河乡 11793,沙海子乡 9081,毛岱乡 12092 ,三间房乡 8554 ,苏波盖乡 18518,沟门乡 25123 ,耳沁尧乡 4397 ,公山湾乡 2629。土默特右旗源丰富,地下水资源达869.7亿立方米。气候适宜。年平均气温6℃-8℃,年降水量400毫米,无霜期140天。经济以农业为主,主要作物有小麦、莜麦、糜黍、玉米、高粱、谷子、养麦、马铃薯,经济作物有葵花籽、甜菜、胡麻、烟草以及青山党参、正北黄芪、桔梗、枸杞等名贵药材。沿山盛产水果。1990年农业总产值24779.94万元。北部山区矿产资源丰富,以煤著称,储量约达1.68亿吨。还有铁、黄铜、银、铝等金属矿。解放后农业经济发展较快,1989年全旗粮食产量11.9万吨,是1947年的5倍,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工、交、财贸、文化科技都得到相应发展。境内有古迹美岱召和旅游度假地清水沟

名称变化

2016年3月出版的张继龙著《阿勒坦汗与土默特》一书,对《土默特史》(2008年9月)的研究结论提出异议,涉及了多个方面,因此必须给予正面回应。在张继龙书中,对其他学者对“土默特”名称的研究发生了误解,偷换了概念;毫无根据地说:“秃马惕人因当年叛乱而受到镇压,所以把他们称为‘茂人’,即坏人,分到茂明安部”;认为“‘土默特’一称出现较晚”、“‘土默特’并没有实质所指”、“土默特也就是万户、国家、领地很多的意思”等等,逻辑混乱,前后结论自相矛盾。本文通过辨析指出:他对“土默特”名称及相关问题的“研究”是缺乏史实依据的,其结论也是错误荒谬的。

[关键词]“土默特”名称“茂人”“茂明安”“兀鲁思”“土绵”

2006年,我在《内蒙古社会科学》第5期发表《 “土默特”名称溯源》一文,对“土默特”这一名称进行了一些探讨。文中回顾了此前学界对“土默特”的多种解释及其相关的系列问题,利用张双福先生不久前发表的论文《论蒙古语元音的阳性向阴性演化》(《蒙古学信息》2001第2期)对中古蒙古语语音变化规律的论述,以及《蒙兀儿史记》等史籍有关记载和巴尔虎、布里亚特人的“天鹅始祖”传说,对“土默特”作为部落、部落集团、万户的名称进行了溯源研究,得出结论认为:“出现于北元时期的‘土默特’一名来源于更早时期的‘秃马惕’这个部落名称。”此后,在撰写《土默特史》相关部分时,将这一研究及其结果运用于其中,2008年9月,《土默特史》出版。

2016年3月,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张继龙的《阿勒坦汗与土默特》。其“后记”说:这部“全面系统……关于阿勒坦汗和土默特部的书”要改变以前“研究工作不系统”、“还有很多争议,没有定论”的局面。该书出版后,在《内蒙古日报》、《北方新报》和“内蒙古新闻网”等报刊、网络上,掀起了一阵对该书的宣传热潮,主要发表和转载了署名“及隆”的宣传文章。文章说:“《阿勒坦汗与土默特》是国内外开展相关领域研究以来,最为全面系统研究阿拉坦汗和土默特的专著”,“本书作者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订正了一些著作中存在的谬误,还原了北元时期土默特蒙古部真实的社会政治生活,对北元时期的土默特蒙古史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同时也为土默特蒙古史的深入研究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和可鉴的经验。”其研究是否“全面系统”,是否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是否有什么“详实的资料和可鉴的经验”?这些都会自有公论,不必急于吹嘘。至于所说“订正了一些著作中存在的谬误”,则深有含义。到目前为止,学界专题研究阿勒坦汗、土默特的学术著作寥寥无几,屈指可数,先后有荣祥先生的《呼和浩特沿革纪要》(内蒙古土默特左旗文化局,1981年)、杨绍猷先生的《俺答汗评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黄丽生女士的《由军事征掠到城市贸易:内蒙古绥远地区的社会经济变迁(14世纪中至20世纪初)》(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1995年)和本人与于永发、王奎元先生共同主编的《土默特史》(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08年)。根据《阿勒坦汗与土默特》所附“主要参考书目”并未将荣祥先生、杨绍猷先生及黄丽生女士的著作列入其中的情况来看,这些宣传文章所说“订正了一些著作中存在的谬误”一语中的“著作”,就只能是指被该书列入“主要参考书目”中的《土默特史》了,而所谓被“订正了的谬误”,也只能是存在于《土默特史》中的观点或结论,加之该书对我的上述研究结果提出异议,涉及了多个方面,因此必须给予正面回应。

《阿勒坦汗与土默特》一书,作为一部学术著作极不规范,全书竟然没有一个注释,无论论述什么问题,所需论据,全部信手拈来,统统没有出处,一般读者根本无法查阅、核检资料的出处与正误。该书在引用文献记载、他人论著方面同样极不严谨,不辩是否可靠,有许多甚至是根据作者需要编造出来的。所以该书论述非常混乱,许多结论十分荒谬,从学术发展史的角度看,是一部学人不屑理会的“著作”。然而,其中的许多内容和观点,使人读来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比如,该书对“土默特”一名的论述就十分随意、混乱,得出的结论也充满错误,对一般读者来说,必定会造成严重误导。为了尽可能阻止谬误流传,还必须作些辩驳、商榷。有鉴于此,本文先就“土默特”名称问题与之进行一些必要的商榷,目的在于在本专题研究方面对张继龙的“正本清源”来一次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一、关于“土默特”一名溯源

《阿勒坦汗与土默特》第2~3页:

分给孛罗忽勒家属的一百户秃马惕人,被一些研究者认为就是日后住于阴山南北的土默特人。他们的依据是《蒙兀儿史记》记载:“孛罗忽勒的次子塔察尔移营官山,此百户从之”。

首先说明一下,上述引文中的“孛罗忽勒的次子塔察尔移营官山”一句,原文为:“孛罗忽勒次子塔察儿移营官山”。只此一句,该书作者张继龙就抄错一字,把“儿”误作“尔”;衍出一字,在“孛罗忽勒”与“次子”之间,衍出一个“的”字。

张继龙说,“一些研究者”“依据《蒙兀儿史记》”认为,“分给孛罗忽勒家属的一百户秃马惕人”就是(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日后住于阴山南北的土默特人”。在此,张继龙发生了理解上的错误,同时,又偷换了概念。

包括《土默特史》在内的几乎所用论著,在涉及“土默特”名称时,主要是追溯它与“秃马惕”两个名称之间在语音方面的联系,而在人员构成、历史传说等方面所追寻的联系,只是被置于很次要的参考地位。1988年,薄音湖先生在探讨“土默特”一名时说道:北元时期蒙古各个部落“在血缘、地域诸方面的变化竟然如此之大,以至到了明代,连汗统的血缘关系也处于晦暗之中,更不要说不断处于分裂组合的其他大小部落的情况了。可以说,除了东蒙古、卫拉特蒙古和兀良哈蒙古这蒙古族的三大分枝之外,我们对于其他名目繁多的部落的演变过程,几乎一无所知。”这早已成为学界的共识。所以,《土默特史》也指出:“在考察‘土默特’名称的由来时,必须考虑北元时期蒙古各部落的变化情况。当时,在经历了从元廷北迁到达延汗重新统一蒙古近一个半世纪的动荡和分化组合后,蒙古的各个部落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他们早已不再是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组织,而是由不同血缘、来历各不相同的人群组成的地域组织。这一时期的蒙古部落有的冠以古老的部落名称,有的则以新的名称命名。其中即使是那些冠以古老部落名称的部落,与成吉思汗统一蒙古之前的古老部落以及大蒙古国、元朝时期的蒙古部落之间的联系,也主要地只是名称的继承,而在部落人员构成上与此前的同名部落并没有明显、肯定的联系。”就是说,在考察包括“秃马惕”在内的蒙古古老部落与明清之际蒙古部落如“土默特”之间的联系,主要的是从历史语言学角度出发,考察它们作为同一名称在语音方面的联系与变迁。一言以蔽之,就是考察不同历史时代两个部落名称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去确定不同历史时期两个同名部落之间属民实体的传承关系,即某部落就是某部落的后人。可见,张继龙在此将两个本质上十分不同的问题混淆了,偷换了概念。

我们再来看看其他研究者对土默特的研究。荣祥先生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比较早。1981年,他的《土默特沿革》一书印行,书中说道:“现今的土默特就是‘多桑蒙古史’以及各种蒙古书中所说的‘秃马惕’。”其中,对土默特一名未加引号,而对秃马惕却加上了引号,表明他对“秃马惕”主要是从名称方面理解的。

1982年,黄静涛先生发表《土默特历史问题丛说》一文,单设一节探讨此问题。其中说道:“客列亦惕中有几个分部,其中的秃马兀惕或土马兀惕很可以注意。在《多桑蒙古史》内秃马兀惕被写作toumaoute;秃马亦惕被写作toumaite,这两种写法很容易读若土谋特或土麦特,声近土默特。如果说族源的话,那么,即使从这个读若看,也容易使人发生秃马兀惕或秃马亦惕也许就是土默特部的原型的联想。秃马兀惕或秃马亦惕在《蒙古秘史》写作土别干或土绵土别干。看起来,土绵正是秃马亦惕充任万户的音译。说它们是二而一,不为无据。”无论结论如何,所探讨的也只是土默特的名称问题。

此后,薄音湖先生也参加到该问题的讨论中来,他说:“以往论者曾指出,将二者视为同一,滥觞于清乾隆汉译本《蒙古源流》的误译。……但是如果查阅《蒙古源流》的原文,可以发现将秃马惕译作土默特并非误译,因为无论是库伦本还是殿本,以及其他各种抄本,这个词都写作Tümed(土默特),而不是Tumad(秃马惕)。所以,认定秃马惕就是土默特的作法,《源流》的作者萨囊彻辰已肇其端。”显然,探讨的依然是土默特的名称问题。

当然,在我的上述论文及《土默特史》中,除了主要追溯“土默特”与“秃马惕”两个名称语音方面的联系与演化关系之外,也依据文献记载、他人研究论著以及古老的民间传说,对北元时期土默特部落与蒙古汗国时期秃马惕部落在人员构成方面“依稀可见的承续关系”进行了探讨。特别是我在研究中引用的巴尔虎、布里亚特二部落古老的“天鹅始祖传说”、“巴勒金夫人传说”以及保留在巴尔虎、布里亚特历史文献中关于秃马惕人南迁的记忆,对于印证这个“依稀可见的承续关系”,有着较强的说服力。张继龙如若要否定我的观点,标新立异,就必须从上述几个方面推翻我的论据,拿出更加令人信服的史料依据,而不是靠他对别人研究的误解、偷换概念和缺乏根据的无稽之谈来解决问题。

二、关于“茂人”、“茂明安”问题

《阿勒坦汗与土默特》第1~2页:

根据拉施特的《史集》记载,由于孛罗忽勒在战争中被杀,秃马惕人被认为是一个奸诈、不怀好意的部落,于是屠杀了他们的许多人。征服秃马惕部后,由于孛罗忽勒牺牲之故,成吉思汗把一百户秃马惕人赐给了他的家属为奴,又让豁尔赤选了三十个女子,秃马惕部的女首领孛脱灰塔儿浑被赐给了斡亦剌首领忽都合别乞。《蒙古秘史》没有提到秃马惕剩余部众下落。其后,在成吉思汗分封部众时,斡亦剌各部人被分为四个明安(千户),忽都合别乞成为首领。这四个明安分别是:郭勒明安(意为中心明安,土尔扈特部)、伊克明安(意为大明安,辉特、巴图特部)、扎合明安(意为边陲明安,巴尔虎、布里亚特部)、茂明安(意为坏明安,其他氏族部落)。秃马惕人因当年叛乱而受到镇压,所以把他们称为“茂人”,即坏人,分到茂明安部,在历史发展演变中,科尔沁和蒙郭勒津部中各有一部分茂明安人。

这段文字多处叙述与史实严重背离,对于问题的了解和研究会造成极大误导。

上揭引文说:“《史集》记载,……征服秃马惕部后,由于孛罗忽勒牺牲之故,成吉思汗把一百户秃马惕人赐给了他的家属为奴,又让豁尔赤选了三十个女子,秃马惕部的女首领孛脱灰塔儿浑被赐给了斡亦剌首领忽都合别乞。”张继龙用自己的语言转述了文献中的有关记载,但是,他把这段记载的出处搞错了,这段记载出自《蒙古秘史》第241节,在《史集》中,是找不到这样记载的。

上揭引文说:“其后,在成吉思汗分封部众时,斡亦剌各部人被分为四个明安(千户),忽都合别乞成为首领。这四个明安分别是:郭勒明安(意为中心明安,土尔扈特部)、伊克明安(意为大明安,辉特、巴图特部)、扎合明安(意为边陲明安,巴尔虎、布里亚特部)、茂明安(意为坏明安,其他氏族部落)。”文中的“其后”不知是指什么时间节点或事件之后?分析上下文关系,似应指孛罗忽勒被杀,秃马惕人被征服之后。孛罗忽勒奉命镇压秃马惕人叛乱并被秃马惕人杀死事在1217年,那么,“其后”就只能是1217年之后。这样,张继龙的叙述又出现了严重混乱:他认为,成吉思汗“分封部众”和斡亦剌被分为四个千户,是在1217年秃马惕人被征服之后才进行的。史实却并非如此。他所谓“成吉思汗分封部众时”,应该是指成吉思汗建立千户制度时,最晚也不能晚过斡亦剌部被划分为四千户之际。早在1204年,成吉思汗即已“整顿军马、建立千户制”。1206年春,成吉思汗登大汗位,建立大蒙古国之际,在过去的基础上,“将全蒙古百姓划分为九十五千户,分别授与共同建国的贵戚、功臣,任命他们为千户那颜,使世袭管领”,最终确立了千户制度。可见,所谓“分封部众”之事,发生在对秃马惕征服的十多年前。秃马惕人不可能在“成吉思汗分封部众时”被分到什么千户或部落。而斡亦剌部被划分为四个千户,是在该部归顺成吉思汗时进行的,时间在“兔儿年”,即1207年。此时比孛罗忽勒镇压秃马惕人早了整整十年,秃马惕人同样不可能被划入斡亦剌的哪个千户中去。

张继龙所说:“斡亦剌各部人被分为四个明安(千户),忽都合别乞成为首领。这四个明安分别是:郭勒明安(意为中心明安,土尔扈特部)、伊克明安(意为大明安,辉特、巴图特部)、扎合明安(意为边陲明安,巴尔虎、布里亚特部)、茂明安(意为坏明安,其他氏族部落)。”这些说法于史无征,纯属杜撰。对于斡亦剌部归降成吉思汗后,该部划分为四千户的详细情况,在《蒙古秘史》等蒙汉文史籍中没有任何记载,只在波斯人拉施特《史集》中略有记载:“由斡亦剌惕部人组成的千户。共四个千户,但[关于他们的] 详细情况不明。他们的异密与统治者(padiSah)是忽秃合别乞。”可见,即使在14世纪初,拉施特编撰《史集》时,对于当年斡亦剌四千户组成的详细情况已经不清楚了。那么,张继龙言之凿凿的、以斡亦剌忽都合别乞成为首领的斡亦剌四个千户,亦即“四个明安”的组成情况,是从何而来的呢?难道他比当年《蒙古秘史》的作者以及拉施特还更加了解情况吗?从他所说斡亦剌的四个明安(千户)分别是郭勒明安、伊克明安、扎合明安、茂明安来看,显然是把后世的情况与忽都合别乞的斡亦剌四千户搞混了。14世纪末,原来游牧于察合台汗国及钦察草原的辉特部的一部分部众越过阿尔泰山来到漠北地区。“辉特”是对察合台、窝阔台后裔及其所属部落的泛称。他们来到漠北草原,成为蒙古大汗坚强的支持力量。在此辉特部中有扎哈明安。对此,巴岱、金峰等先生论述道:“1394年蒙古脱古思帖木儿汗子额勒伯克汗继位。他继位后,曾想依靠外来的辉特部扎哈明安之浩海达裕。……浩海达裕是一种侮辱性绰号,看来他可能是海都子沙的后裔。他所属的扎哈明安部,也叫郭勒明安或依克明安。”由此可见,“扎哈明安”是本名,“郭勒明安”、“依克明安”都是其别称,所指实为同一个明安(千户)。况且,这是14世纪末的情况,与13世纪初成吉思汗划分斡亦剌四千户相距一百八十余年,怎么可以执意将二者混为一谈呢?!

对于这些明安名称的解意,更是大有歪曲之嫌。先看巴岱、金峰等先生的解释:“蒙古语衣领为jaqa—扎哈,核心为gool—郭勒,大为yehe—依克,千为mingGan。意思是说辉特部中居于领导、核心作用的大千户。”可见,张继龙为了给后面编造所谓“茂人”组成“茂明安”的说法作铺垫,通过对这些明安名称的解意,将扎哈明安肢解为三个明安,还给他们各自捏造了所属部落。这就又产生了一个错误:张继龙所说斡亦剌四个明安(千户)各自部落构成情况,大致与15世纪三四十年代早期卫拉特联盟的情况类似。试看早期卫拉特联盟的情况:“据托忒蒙古文献记载,早期四卫拉特联盟的构成是:第一、绰罗斯、土尔扈特、和硕特合为一个卫拉特;第二、辉特、巴图特、土默特合为一个卫拉特;第三、巴儿浑、不里雅惕合为一个卫拉特;四、全体蒙古合为一个卫拉特。此外……额尔古纳河、斡难河和呼伦贝尔湖附近的科尔沁部阿岱汗统辖下的乌拉特、扎赉特等部也一度归属第三卫拉特。”显然,他把15世纪卫拉特联盟的部落构成情况与二百多年前忽都合别乞时代斡亦剌四千户的部落构成情况混淆了。出现这样的错误,与其说是误解,不如说是为了下面更加离谱的捏造所作的铺垫性编造。

再来辨析“茂人”、“茂明安”问题。张继龙说:“茂明安(意为坏明安,其他氏族部落)。秃马惕人因当年叛乱而受到镇压,所以把他们称为‘茂人’,即坏人,分到茂明安部”。这是一个无主语句,究竟是什么人把秃马惕人称为“茂人”?张继龙没有说明。所谓“茂人”、“坏人”,用词十分欠妥,很有轻蔑、侮辱之嫌。然而,该“茂人”的说法却不见于任何文献记载,又是于史无征的编造。至于说茂明安“意为坏明安”,也只是毫无历史依据的望文生义。截至目前为止,学者们研究“茂明安”名称,大约有如下几种观点:斯庆毕力格《茂明安部落的起源和由来》一文认为:“关于‘茂明安’称谓的由来,至今未找到可考的资料。胡日查先生认为:“茂明安,汉译为‘低贱之千户’。”薄音湖先生则认为:“茂明安意为‘歹的千户’,古代蒙古的千户(亦称部)以能提供一千名军士为标准(实际上并不绝对如此),可能是这个部能提供的军士过少,所以取了这样的名称。”可见,无论史籍记载,还是今人研究,都没有“由‘茂人’(坏人)构成茂明安”的说法。即使是胡日查先生所言之“低贱之千户”,也只是说它的社会地位低下,而绝非说它构成人员是坏人。大概薄音湖先生的解释最为贴近历史真实:由于这个千户提供不到一千名军士,故而称之为“歹的千户”,只是从提供军士多少的角度所作的优劣评价,毫无从社会道德方面评价好坏的意思。此外,也有相反的解释,有学者认为,尽管“茂”、“毛”汉意为“恶劣”、“不善”,但在以其命名千户、部落时,是取相反的意思:“‘毛明安’在此取其反义,用于亲昵称呼。”其实,对于人或群体这样命名的习俗,在蒙古族等许多民族中是司空见惯的。所以,这种反其意而用之的说法,也不失为一种可信的解释。总而言之,“茂明安”、“毛明安”绝不是什么由“茂人”、坏人组成的明安(千户)或部落。回到本段开头谈到的“无主语句”问题上,尽管张继龙没有说明是什么人把秃马惕人称为“茂人”,而把他们编入由坏人组成的茂明安部中,但从上述分析可见,正是张继龙,也只有张继龙自己把秃马惕人称作“茂人”、坏人,把茂明安说成是由坏人组成的坏明安。张继龙编造这样的解释,除了对英勇善战的秃马惕人、历史上分布在土默特和科尔沁万户中的毛明安人以及今天的茂明安人表示出极大的轻蔑,造成不应有的侮辱外,对于推进问题的研究解决没有丝毫积极作用。

《阿勒坦汗与土默特》第3~4页:

在明代各种汉籍中,没有见到有土默特部落的记载。……而明代汉籍史料之所以没有“土默特”的记载,一是因为“土默特”一称出现较晚,二是因为“土默特”并没有实质所指。

这又是一段充满逻辑、史实、语法混乱的叙述。其中的几处语法错误,读者可自行辨析,此不赘言。先来分析所谓“在明代各种汉籍中,没有见到有土默特部落的记载”。其实,这个现象并不是张继龙首先发现的,他只是错误地拾人牙慧而已。1986年,我在《明代蒙古土默特万户出现的历史过程》一文中指出:“在明人的记载中,土默特部落集团往往被称作‘满官嗔’。”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在明人著述中,对土默特部落集团的名称会被记作“满官嗔”,而不是记作“土默特”。但这并不表明在明代汉籍中,没有对土默特部落的记载。且看明嘉靖年间成书的郑晓《皇明北虏考》的记载:“满官嗔部营八,故属火筛,今从俺答,合为六营,曰多罗田土闷畏吾儿、曰兀甚、曰叭要、曰兀鲁、曰土吉剌。”其中,“多罗田土闷”中的“田”字,是本该出现在后面的“曰”字的倒误,第一个营名为“多罗土闷”。这段记载被晚于《皇明北虏考》成书的其它许多明人著述所转载,其中均做“多罗土闷”或“多罗土蛮”。无论是“多罗土闷”或是“多罗土蛮”,都是蒙古语“DoluGan tUmed”的汉语音译,汉意就是“七土默特”。它不仅是一个部落的名称,而且,当时的土默特部落集团的名称,也是缘它而来。作为一个部落名称,它以“多罗土蛮”的形式,出现在众多明人著述中。这就是说,在明代汉籍中,是能够见到关于土默特部落情况记载的。

张继龙把“‘土默特’一称出现较晚”,当作他没有在明代汉籍中见到对土默特部有所记载的一个原因。既然他对在明代汉籍中见不到有关土默特部记载的判断是错误的,那么,解释这个现象的理由也就必定是牵强附会的了。事实上,“土默特”(TUmed)作为部落名称,出现于15世纪中期。16世纪初,它已经成为蒙古本部六大部落集团之一的名称,与鄂尔多斯、永谢布并称蒙古右翼三大部落集团。也是在15世纪中期,“察哈尔”、“永谢布”等部落名称相继出现,而“鄂尔多斯”部名出现的比“土默特”还要晚些。由此看来,“土默特”名称的出现无所谓早晚。另外,如果说“土默特”不见于明人记载,是因为它“出现较晚”,那么,当时其他许多蒙古部落也不见于明人记载,比如“察哈尔”、“喀尔喀”等,难道也是因为它们“出现较晚”所致吗?不知张继龙所说“出现较晚”的时间坐标是何年何月?是以什么为标准而言?对此,他一点说明都没有。而按照张继龙的逻辑,某个蒙古部落出现的早晚,与是否见于明人记载应该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或者说,是否见于明代汉文文献记载,是衡量某个蒙古部落出现早晚的标准,难道这不够荒唐吗?

张继龙为了证明他所说“‘土默特’一称出现较晚”不误,拼凑了几条论据,《阿勒坦汗与土默特》第3页说道:

在鄂尔多斯达尔扈特人的口口相传中,说“土默特”是较晚成立的,在成吉思汗大祭的祭词中,在提到蒙古六万户时也是把“土默特”放到最后。这可以证明“土默特”这一名称形成较晚。

短短一段话中,概念极度混乱,不辨正,不足以说明事理。其中三次提到“土默特”,表达的是三个不同的概念。第一次提到的“土默特”语义含糊,概念不清,不知是指部落、万户而言,还是仅仅指名称而言;第二次提到“土默特”,是指蒙古六万户之一的土默特万户;第三次提到“土默特”,是指“名称”而言。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土默特”作为名称,无论是氏族名称或部落名称,都会最先出现,而后才是被称为“土默特”的部落集团、万户出现,它们是不可能同时出现的。张继龙所说“出现”、“成立”、“形成”较晚的“土默特”,究竟是指“土默特”名称,还是指“土默特”部落、“土默特”部落集团,亦或是指“土默特”万户而言?如果是指部落而言,如上所述,它出现于15世纪中期,与“永谢布”、“察哈尔”部的出现属于同期,不可谓之晚;如果是指万户而言,那么,在达延汗重新组编六大万户之际,土默特万户不折不扣地是其中之一,更无所谓晚。张继龙罔顾这些史实,却跑到“鄂尔多斯达尔扈特人的口口相传中”去寻找“‘土默特’较晚成立”的依据,实实在在地是舍本逐末,令人感到匪夷所思。当今的鄂尔多斯达尔扈特人是否有这样的传说?这些传说的真实可信程度如何?这些都不能不令人生疑。更重要的是,张继龙并没有在他的书中,把他作为论据的这些口述史资料罗列出来,展示于人,而是空口无凭,信口开河。如果大家都这样利用口述史资料研究数百年前的历史,那么,在土默特人或其他什么人中间,是否也能找到既可不必昭示于人,又能够证明土默特部落有着久远历史的“口口相传”呢?!至于说“在成吉思汗大祭的祭词中,在提到蒙古六万户时也是把‘土默特’放到最后”,应该是指在《伊克芒赖图格勒》或《伊克乌其克》内,对蒙古六万户的颂词。这两段颂词都是文学作品,在历史研究中可以起到参考作用,但不能作为可靠的历史文献记载来征引,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即使如此,我们也不妨分析一下这两段颂词中反应的情况。根据两段颂词的叙述情况看,二者对蒙古六万户的记叙顺序都是:1.鄂尔多斯、2.兀良海、3.察哈尔、4.永谢布、5.喀尔喀、6.土默特。但是,这样的前后排列,并没有表示哪个万户出现先后的意义。排在第一位的鄂尔多斯,论其“形成”时间,是在15世纪末,远比排在第二位的兀良海晚,甚至比在15世纪中期先后出现的察哈尔、永谢布和土默特都晚。鉴于以上史实,如果按照张继龙的逻辑推论,在“成吉思汗大祭的祭词”中,岂不是应该把鄂尔多斯排在六万户的最后吗?!通过上述可见,张继龙研究历史的随意性夸张到了何种程度,这难道就是他所谓的“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

张继龙认为:“‘土默特’并没有实质所指”,这句话近乎梦呓。不过,还是让我们对其稍加辨析,看看是怎么回事吧。在《阿勒坦汗与土默特》第4页,张继龙说道:

“土默”为“万”之意,也指代“万户”。万户是金朝开始设置的官名,为世袭军职,统领千户、百户,元代相沿,明代时,北元蒙古一般把兀鲁思称为万户,即“土默”,“特”为其复数词,土默特也就是万户、国家、领地很多的意思。所以“土默特”应是阿勒坦汗的“十二土默特”形成后出现的,而不是单一的部落名称。

这又是一段史实、逻辑、语法都十分混乱的表述,由于缺乏最基本的共识,所以,辩驳起来是要费些力气的。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在此,张继龙已经忘记了前面他所说的“‘土默特’并没有实质所指”一语,而赋予了“土默特”“万户、国家、领地很多”这样的“实质所指”。如此前后抵牾、自相矛盾,让人如何理解?又该相信哪个解释?

引文中说:“万户是金朝开始设置的官名,为世袭军职,统领千户、百户,元代相沿”。“万户,官名。金初设置,为军职。统领()、百户(谋克),隶属于都统。元代相沿”。这里说的是中原王朝军制中的职官“万户”。相对于此,北元时期的万户制与滥觞于匈奴时期的北方草原游牧民族政权的万户制,无论在历史传承方面,还是在组织形式、社会功能方面,都会比与中原王朝的万户制更加贴近一些。

上揭引文说:“北元蒙古一般把兀鲁思称为万户,即‘土默’,‘特’为其复数词,土默特也就是万户、国家、领地很多的意思。”这里需要特别注意,因为,张继龙在这里利用似是而非、故意混淆的手法,偷换了概念,使问题复杂化了。首先来辨析一下“兀鲁思”与张继龙所言之“土默”其实是“土绵”的关系。至于“土默”、“土绵”二者的关系,下面再行辨析。

“兀鲁思(ulus)蒙古语意为人众、国家、领地。蒙古诸部统一前蒙古、克烈、乃蛮、塔塔儿等部,各自均称兀鲁思,成吉思汗建国,称‘也可·蒙古·兀鲁思’(Yeke mongGol ulus,大蒙古国),元代诸王贵族的封地也称兀鲁思,明代蒙古万户一般称兀鲁思。”此外,兀鲁思还有“分地”的意思。“土绵”是蒙古语“tUmen”一词的汉语音译形式。蒙元时期的“土绵”,是能够提供一万名左右战士的部落集团。北元时期,“通常,大部落集团组成土绵,即‘万户、万人军团’”。质言之,“土绵(tUmen)”就是北方游牧民族社会中久已存在的万户制度。“土绵”与“兀鲁思”涵义互有异同,相同之处是在北元时期二者都可以用来指称某个万户;不同之处在于,“兀鲁思”有多重意思,人众、国家、领地、分地是它的本义,“土绵”语义单一,只有一万、万户之义,没有人众、国家、领地、分地等涵义。二者只是在北元时期才开始在用以指称“大部落集团”时,可以互相替代,也只有在这个时代,在表述“大部落集团”涵义的语义条件下,才可互用;而在表述“人众”、“国家”、“领地”、“分地”等涵义时,二者不能通用替代。

现在来辨析“土默”与“土绵”、“土默”与“土默特”的关系。根据张继龙的行文来看,所谓“土默”,应该是指蒙古语“TUmen”一词的汉语音译形式。“TUmen”,本义为一万,蒙元时期,一般汉语音写作“土绵”,上面已经说过,它是能够提供一万名左右战士的部落集团。北元时期,大部落集团被称为“土绵”,即“万户”。“土绵”是“TUmen”约定俗成的汉语音译形式,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学术界,都是如此音写。张继龙为了论证需要,别出心裁地把“TUmen”一词,音写为“土默”,不仅置古今中外约定俗称的音译形式于不顾,而且还改变了该词汇第二个音节元音的发音,制造出又一个新的混乱。据笔者所知,没有什么历史文献或现代学术著作中,把表示万户意思的“TUmen”一词,音写为“土默”的实例。可见,张继龙称万户作“土默”的说法,又是一个毫无历史根据的凭空杜撰。张继龙所说的“复数词”“特”,也有问题。他说的“特”,应该是蒙古语中缀于名词后表示复数形式的附加成分“d”,而不是什么“复数词”。当“TUmen”一词后缀了这个附加成分后,就形成了另一个词汇“TUmed”。“TUmed”连同它的汉语音译形式“土默特”,无论何时,都是一个专有名词,既有固定的用法,又有特定的涵义,也就是说它历来就包含着明确的“实质所指”,那就是用于指称不同时期的土默特部落、土默特部落集团、土默特万户、土默特旗等特定的社会组织,而没有什么“万户、国家、领地很多”的意思。尽管“TUmen”、“TUmed”词根相同,原始语义一致,但作为社会历史名称,它们蕴含的意义则完全不同,二者泾渭分明,从未混同。另外,历史上,蒙古人用数字命名自己的部落绝非个例,如元以前的乃蛮、朵儿边等部及明清以降的奈曼、杜尔伯特、奈曼明安、达拉特等部都是如此。从蒙古社会历史变迁和部落名称演化角度看,这些词汇绝不仅仅是没有社会历史和部落名称“实质所指”的、单纯的数字词汇,而是从来就具有社会历史方面实质所指的部落名称词汇。土默特也同此一理。

上揭引文最后说:“所以‘土默特’应是阿勒坦汗的‘十二土默特’形成后出现的,而不是单一的部落名称。”这又是一句梦呓。这句话的前提,就是作者所谓的“土默特出现晚”、“土默特没有实质所指”。上文既已通过辩析,证明其为谬说,那么,据之导出的结论肯定同样荒谬。这里只需再次强调一下远比张继龙的推测可靠得多的历史事实:早在阿勒坦汗出生前近半个世纪的乌珂克图汗时期,“土默特”部落已经活跃在蒙古社会中了。此外,无论在何种文献中,都没有见到过“阿勒坦汗的‘十二土默特’”这样的记载。所谓“十二土默特”,只是一个习惯说法,与“十二鄂托克喀尔喀”、“十二鄂托克鄂尔多斯”、“八鄂托克察哈尔”相类似,其中的“十二”、“八”等数字,是古代蒙古社会中常用的概数。如果一定要考证清楚用此类概数描述的部落、鄂托克形成于什么时间节点,往往会徒劳无功。

综上所述,张继龙在《阿勒坦汗与土默特》一书中,对“土默特”名称及相关问题的“研究”是缺乏史实依据的,其结论也是错误荒谬的。本文仅就此进行了一些初步辨析。如上揭示那样,通览《阿勒坦汗与土默特》,全书不乏于史无征的杜撰、混乱不堪的逻辑、模糊不清的概念以及自相矛盾的叙述。如果说这样的写作是“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这样的作品“对北元时期的土默特蒙古史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那么,笔者认为,这样的大言可以休矣,否则,还会贻笑大方;如果企图藉以改变以往研究“不系统、不全面”的局面,“为土默特蒙古史的深入研究提供详实的资料和可鉴的经验”,不仅不可能,反而会玷污学术研究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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