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巍,男,1979年10月生,辽宁省丹东市人,祖籍山东日照。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任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研究领域:网络法、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当法。

中文名

朱巍

性别

出生日期

1979-10

籍贯

辽宁省丹东市

民族

汉族

国籍

中国

毕业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

职业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

任职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代表作品

法律评论

专业

网络法

职称

副教授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时间院校学位
XX-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
工作经历

2010年职中国政法大学,担任副教授、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研究领域

网络法、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当法。

学术成果

参与立法

朱巍

1、《侵权责任法》第36条网络侵权司法解释,受最高院邀请,全程参加立法起草。

2、国务院法制办《典当管理条例》制定工作立法专家。于2010年出版《中国典当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3、新《消法》修订。代表北京消法学会,该法修法期间多组织多次大型研讨会,并以中国消法学会和北京消法学会名义向法工委提交立法建议书。

4、《新浪微博社区公约》《商事公约》《管理规定》等起草和制定工作。受北京网管办委派赴新浪全程参加起草工作,这些公约目前仍在适用。

5、欧盟重大课题《媒体侵权审判司法指引》,承担的是网络侵权章节的起草工作,本项目历经四年,现已完成。北京海淀、朝阳法院正在适用,重庆四中院、吉林、大连等各级法院也在适用,该指引起草的网络侵权部分,也成为最高院网络侵权司法解释的参考。

参与课题

主持和参与司法部、教育部、商务部、北京网管办、欧盟、以及各大网络公司各类项目三十余个,其中有代表性的如下:

《东亚统一侵权法示范法研究》2009年10月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港、澳、日、韩、台等各地高校学者等共同申请。

《中国典当业相关法律研究》2009年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重点课题项目,本人为主持人。

《中国法学会道路交通事故课题》2008年部级课题,本人为课题组主要成员。

《制定民法总则重大问题研究》2009年重大课题,本人为课题组主要成员。

《消费者小额仲裁》重点课题2009年部级重点课题,本人为主要成员。

《消费者知情权的专题立项》2009年以“北京消法协会”单位申请的专项课题,本人为该课题负责人。

《中欧媒体侵权研究》欧盟英中协会重大项目,本人课题网络侵权部分负责人。

《网络侵权类型化研究》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2011年项目,本人为课题负责人。

《信息存储空间法律责任研究》2011百度横向项目,本人为负责人。

《广播影视普法实效研究》2011广电总局立项,本人为课题组成员。

《互联网网络实名和隐私权保护》2012年百度公司立项,本人为课题组主要成员。

《首都互联网发展报告2007——2012》负责“网络自律与法治篇”,北京网管办课题,本人为主持人。

《如何保障网民隐私权报告》2013年北京蓝美文化有限公司,本人为主持人。

《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件法律分析报告》2013年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本人为主持人。

《首都互联网自律与发展研究》2012年北京社科联青年项目,本人为课题主持人。

获得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资助计划立项。

研究项目

北京社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首都互联网产业自律与发展研究》已完成。

北京社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十八届三中全会网络发展与治理解读》已完成。

《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2011年教育部重大课题,本人为课题组成员。已完成。

《自媒体繁荣背景下政法舆情引导机制研究》2013年教育部课题,我是课题组成员。已完成

《网络传播伦理案例、问题与对策》教育部课题,本人是课题组成员。已完成。

咨询报告类

2013年3月,中石化“网络名誉权保护报告”,独立承担。

2012年4月,北京市网管办《2007——2012首都互联网发展报告》“互联网自律与他律”主笔人。

京粮集团系列合同范本起草工作。

2013年6月,北京消法学会“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主持人。

2013年4、6月,中国消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网络消法修改建议”起草者。

代理案件

中石化“牛郎门”案件,为中石化委托代理人,一审二审均胜诉。

合著

《意外灾害应急民法救济》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的释义》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1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释义》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1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第1版。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1版。

《民法总则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第1版。

《民法总则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年10月第2版。

《侵权法典型案例与法律适用》(合著)

独著

《中国典当制度研究》(独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9月第一版。

《法律评论》(独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8月第一版。

《网络侵权类型化研究》(独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付梓待发。

文章评论类

《网购“后悔权”为何难落实》《中国消费者报》2014年4月28日。

《互联网的法治化》《新京报》2014年4月21日。

《公共领域采购之弊端》《法制周末》2014年4月2日。

《“秦火火案”带来的启示与反思》《法治周末》2014年4月16日。

《XP停止服务,不适用霸王条款》《法制晚报》2014年4月9日。

《从携程“漏洞门”反思网络金融》《法制晚报》2014年3月26日。

《“集体研究”不是渎职犯罪的挡箭牌》《法治周末》2014年3月13日。

《解决微信“抄袭”,不能全靠法律》《法制晚报》2014年2月28日。

《关注互联网时代的司法透明度》《法治周末》2014年2月26日。

《以人查房的利与弊》《法治周末》2014年1月8日。

《支付宝用户信息被卖,未涉隐私?》《新京报》2014年1月7日。

《杜绝网络诈骗是互联网公司的责任》《光明日报》2014年1月6日。

《支付宝用户信息被卖未涉隐私吗》《新京报》2014年1月6日。

《探月所涉法律原则解读:或可仿南极构建月球法律体制》《北京日报》2013年12月18日。

《消费返利法律问题研究》爱思想网2013年1月8日。

《法律不相信霸王条款》《法治周末》2013年12月18日。

《“网络安宁权”不只要写在纸上》《新京报》2013年12月8日。

《信访与政绩须“脱钩”但不必“划界”》《小康》杂志2013年12月6日。

《互联网产业发展和依法治理的重要指引》《光明日报》2013年11月26日。

《案件管辖改革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核心》《新京报》2013年10月31日。

《360不正当竞争“累犯”行为当严惩》环球财讯2013年10月23日。

《“查开房”网复活,莫将侵权变成偷窥狂欢》《新京报》2013年10月23日。

《大数据时代的信息保护》搜狐传媒2013年10月16日。

《莫让院士头衔成为利益滋生的温床》《小康》杂志2013年10月10日。

《加州网络“橡皮擦法”:善法善于宽容》《新京报》2013年9月26日。

《对行凶精神病患不应羁押批捕》《新京报》2013年9月16日。

《司法应成为散户权益最后屏障》《新京报》2013年9月11日。

《古今中外“禁酒令”源远流长》《燕赵晚报》2013年9月10日。

《国家利益被侵害,法律应有作为》《光明日报》2013年9月2日。

《互联网产业发展和依法治理的重要指引》《光明日报》2013年11月26日。

《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解读》《新互联网时代》2013年第1期。

《媒体的转载审核义务》《青年记者》2013年六月上。

《艺人的人格权应如何保护》《演员杂志》2013年第7期。

《诚信建设是现代社会发展的核心》《紫光阁》2013年第3期。

《“虚假诉讼”购车新法有招治》《法制晚报》2013年1月5日。

《手机实名制可剥剥隐身衣》《法制晚报》2013年1月7日。

《入网实名制让违法隐形人无处遁形》《新京报》2013年1月9日。

《红黄绿灯之源》《北京日报》2013年1月9日。

《红黄绿灯之源》《新华文摘》2013年第6期。

《官本位作祟是瞒报的根源》《光明日报》2013年1月15日。

《“小夫妻代购火车票”违法吗?》《新京报》2013年1月16日。

《电子送达解无法送达难题》《法制晚报》2013年1月11日。

《域名侵权亟待立法》《法制晚报》2013年2月1日。

《赔偿额不应有上限》《法制晚报》2013年1月29日。

《女副市长笔试倒数第一,破格理由何在》《新京报》2013年1月22日。

《古今中外的禁酒令》《北京日报》2013年2月6日。

《网络侵权多发,三招专治网站装糊涂》《法制晚报》2013年3月21日。

《热气球事故赔偿责任分析》《北京日报》2013年3月6日。

《力挺见义勇为,防止恩将仇报》《法制晚报》2013年2月26日。

《网络实名制相关争议问题研究(一)——网络实名制无损于个人信息保护》《中国广播》2013年第2期。

《网络实名制相关争议问题研究(二)——网络实名制有益于建立诚信社会》《中国广播》2013年第3期。

《女子结扎致死,不能用钱摆平》《新京报》2013年4月10日。

《“假离婚要求复婚不予支持”是媒体误读》《一财》2013年4月11日。

《微信收费:圈地运动讲的是规则》《小康》2013年第5期。

《网络非法转载等同剽窃》《经济参考报》2013年4月23日。

《来自中世纪的@》《北京日报》2013年5月8日。

《对打车软件设立行政门槛值得商榷》《新京报》2013年7月3日。

《震后房贷还要不要还?》《新京报》2013年4月26日。

《虐虎拍照动物园也应受处罚》《法制晚报》2013年5月6日。

《诉前禁令不适用网络名誉侵权》《法制晚报》2013年5月10日。

《线上纠纷解决机制势在必行》《新京报》2013年5月18日。

《网友相约自杀,网站责任何在》《新京报》2013年5月30日。

《亲子鉴定不应是准生证门槛》《新京报》2013年6月3日。

《临时工执法是个伪命题》《新京报》2013年6月8日。

《欠缴水电费禁考公务员,于法无据》《新京报》2013年7月7日。

《在门口看看老人,法律又能如何》《新京报》2013年8月6日。

《空中别墅违法,再牛业的拆》《法制晚报》2013年8月16日。

《王雪梅事件拷问法医公信力》《新京报》2013年8月19日。

《惩罚性赔偿是消法修正案亮点》《法制晚报》2013年8月28日。

《国家利益被侵害法律应有所作为》《光明日报》2013年9月2日。

《网民应成为治理网络谣言主力军》《光明日报》2013年8月29日。

《网络谣言受害者也应挺身而出》《新京报》2013年8月29日。

《拍卖书信应遵守最小伤害原则》《北京日报》2013年5月29日。

《李广年是否伪官别让法律旁观》《新京报》2013年6月27日。

《律师不可背离职业伦理》《新京报》2013年7月26日。

《司法应成为散户的最后屏障》《新京报》2013年9月11日。

《演员的人身权保护》《演员杂志》2013年第8期。

《作家与版权》《中国作家》2013年第8期。

《“微博第一案”的法律解读》爱思想网2012年12月19日。

《私自载客并非都是“非法经营”》《新京报》2012年12月19日。

《希望任建宇获释不仅是个案的胜利》《新京报》2012年11月20日。

《地铁商业冠名应听听民众意见》《新京报》2012年11月15日。

《为何工行可以取消“全额罚息”》《新京报》2012年10月31日。

《更该为公务员职业伦理立法》《新京报》2012年10月25日。

《“NBA”进汉语词典并无不可》《新京报》2012年8月29日。

《为什么会有“钓鱼抓嫖”》《新京报》2012年8月24日。

《网站删帖需有明确法律规范》《新京报》2012年8月11日。

《治超罚款月票”是典型的行政寻租》《新京报》2012年8月9日。

《“天灾”能成为高速免责的理由吗》《新京报》2012年7月30日。

《“破案”要尊重法律程序》《新京报》2012年7月23日。

《“乌木之争”政府奖励似乎少了》《新京报》2012年7月10日。

《举报人为何成不敢领奖的“懦夫”》《新京报》2012年6月15日。

《“反家暴”立法,未成年人应特殊保护》《新京报》2012年6月4日。

《高速路“超时费”是否乱收费》《新京报》2012年5月15日。

《村民拆迁补偿款理财无需镇政府操心》《新京报》2012年5月9日。

《互联网自律的一个里程碑》《光明日报》2012年5月3日。

《协调网络舆论自由与监管的几点原则》载《信息安全网络》2008年第6期。

《记者行使职务权利四原则》合著《青年记者》2012年13期。

《论房屋转租——以<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视角》《河北法学》2010年第5期。

《更有效管理道路交通更公平保护人民利益——解读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光明日报》2012年12月27日。

《<新浪微博社区公约>的解读》中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研究论坛2012年12月13日。

2011年

《你的密码安全么》《北京日报》2011年12月28日。

《网购“信誉评价”谁说了算,摧毁体系能换来“平等”?》《北京日报》,2011年11月30日。

《微博言论侵权难享豁免权》《新法制日报》2011年9月20日。

《邻里间的“容忍”底线在哪里》《北京日报》2011年9月1日。

《网站善用“避风港规则”可免责》《人民日报》2011年8月23日。

《伦敦骚乱引发微博法律思考》《北京日报》2011年8月17日。

《窃听丑闻动了西方新闻自由底线》《北京日报》2011年7月27日。

《艺术品买家应有知情权》《北京日报》2011年6月29日。

《微博版权如何认定,默许转载并非放弃版权》《北京日报》,2011年4月27日。

《网络不是侵犯版权的“避风港”》《人民日报》2011年4月27日。

《避风港规则须防滥用》《北京日报》2011年4月27日第18版。

《俄青年怀有强烈的英雄主义情结》《中国青年报》2011年4月19日。

《微博或造就法律无疆地带,名人“发言”更要谨慎》《北京日报》2011年4月6日。

《司法,区别善恶兼备的民俗》《法制日报》2011年4月6日。

《该不该给民间慈善设立行政许可》《清风杂志》2011年第8期。

《以价论奖何以有生存空间》《清风杂志》2011年第7期。

《寻找人格保护与新闻自由的最佳平衡点》《法治新闻传播》2011年第2辑。

《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的几个问题》《法治新闻传播》2011年第1期。

2010年

《记者人身权利应该特别保护——从风闻言事说起》中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研究论坛,2010年12月15日。

《“QQ相约自杀”判决值得商榷》《新京报》2010年12月6日。

《民事权利不得滥用——评湖南一起旷日持久的专利权纠纷案》中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研究论坛2010年10月17日。

《<典当管理条例(送审稿)>修改建议——以典当的商行为性质为视角》中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研究论坛,2010年10月17日。

《网络转载“潜规则”不成立》《新京报》2010年7月2日。

《房地产典当实践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中国商报·典当导报》2010年6月29日。

《网络实名制之法社会学分析》《人民法院报》2010年6月16日。

《一个案件分成7706次起诉是纵容剽窃》《新京报》6月12日,评论周刊版。

《<世界杯80年精彩图集>出版,寻找曾经的世界杯记忆》新浪体育,2010年5月17日。

《善意收当制度能被确认么?》《中国商报·收藏拍卖导报》2010年2月4日。

《宋祖德案提出四个法律问题》《新京报》2010年1月2日,评论周刊访谈版。

《论转租——以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为视角》载《河北法学》2010年第5期。

《论证言广告代言人责任》载《朝阳法律评论》2010年第3辑。

《我为什么支持网络实名制》《新闻与法制》2010年第7期。。

《网络实名制不会对舆论自由产生负面效应》《青年记者》2010年第12期。

2009年

《从<侵权责任法>(三审稿)看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中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研究论坛2009年12月28日。

《论消费权益保护中的民事赔偿优先原则》《判解研究》2009年7月27日。

《论业主概念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含义》《判解研究》2009年7月1日。

《简述中国典权制度的变迁史》《判解研究》2009年5月22日。

《论交强险中的法律关系》《判解研究》2009年5月17日。

《“何鹏案”VS“许霆案”》《判解研究》2009年4月19日。

《历史的看待发展中的商事惯例——以否定“中国酒店业12点退房”商业惯例为视角》《判解研究》2009年3月19日。

2008年

《不可抗力视角下的悬赏广告履行限制》《判解研究》2008年6月30日。

《地震中的法律价值取向————以孔子治国方略为视角》《判解研究》2008年6月16日。

论坛访谈类

参与《衡山发‘四不论’禁赌令,是僭越职权还是从严治赌?》讨论,讨论内容全文在中国江西网上发表,2014年4月28日。

《“两证”被吊销写手忙找下家》《新闻晨报》2014年4月29日。

《新浪“许可证”之失:或半年后才能重新申请》《21世纪经济报道》2014年4月25日。

《新浪涉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被通报两证吊销影响几何》《人民网》2014年4月25日。

参与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首期“传播热点论谈”,主题为聚焦“马航事件”,从“被遗忘权”角度阐述观点,2014年4月16日。

《三菱电机不认可工商局抽检结果拖延召回或被罚》《法治周末》2014年4月16日。

《新消法为何难以落实》《法制晚报》2014年4月16日。

《“集体研究”免责“挡箭牌”》《解放日报》2014年4月14日。

《网络安全事件不断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紧迫》《法制日报》2014年4月11日。

《互联网“心脏出血”,用户安全风险谁担责》《法制日报》2014年4月11日。

《中石化“牛郎门”案二审:两网站败诉庭审细节曝光》中国广播网,2014年4月1日。

《中消协发布安全软件用户满意度调查》《南方都市报》2014年3月19日。

《点赞,社交网络的伟大创举?》《法制晚报》2014年3月17日。

《电信业十大隐性侵权现象揭秘:擅自更改消费套餐》《法治周末》2014年3月12日。

《4S店缘何热衷搭售保险,入保率挂钩销售业绩》《法治周末》2014年3月12日。

参与《雾霾汹涌来袭百姓能否索赔?》讨论,讨论全文在中国江西网上发表,2014年2月28日。

《网络交易监管日趋严格》《中国贸易报》2014年2月27日。

参与《司机马路上施舍挨罚是爱护生命还是伤害善意》讨论,讨论全文在中国江西网上发表2014年2月20日。

《“复旦投毒案”宣判:两个生命的悲剧警示》《光明日报》2014年2月19日。

《家国情怀与舆论泡沫》《法治周末》2014年1月7日。

参与《天津环保应急限号遭“乌龙”,交管部门拒绝执行引热议》讨论,讨论全文在江西新闻网上发表2013年12月27日。

《“人肉搜索”的法律边界在哪》《检察日报》2013年12月21日。

参与“中欧完善媒体法律保护项目媒体从业人员培训研讨会”,并作了《网络侵权责任》的主题演讲2013年12月13日。

《“微博法庭”:网络案件,网民裁决》《南方周末》2013年12月5日。

《“三权”保护刻不容缓安全企业互联网权限亟需监管》中国财经网2013年11月27日。

《移动互联网“一战”爆发》《中国品牌》2013年11月刊。

参与中央台召开的“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规范”第二场专家研讨会,结合代理“牛郎门”案件的体会,与大家分享了网络媒体在内容监管和平台自律方面的法律界限,2013年11月7日。

参与《记者遭跨省刑拘事件罪名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讨论,讨论全文在江西新闻网上发表2013年10月25日。

《“损害商业信誉罪”边界之辩》《21世纪经济报道》2013年10月24日。

参与“互联网与公共传播”论坛讨论2013年10月17日。

《多方“围剿”奇虎360联想、小米加入“战团”》中国新闻网2013年9月30日。

《诽谤信息转发500次判刑专家建议应从严掌握》《中国青年报》2013年9月12日。

《海外代购热背后的维权难题》《法治周末》2013年9月11日。

《“今日焦点网”等11家网站被查处》《南方都市报》2013年9月8日。

参与“中日网络消费研讨会”2013年8月29日。

《法学专家呼吁完善打击网络谣言法律框架》中国公安报2013年8月24日。

《钱钟书书信拍卖引争议著作权能否对抗所有权?》《新法制报——法律圆桌》2013年5月30日。

担任“明德民商法研习社银行卡纠纷案件”研讨会主持人2009年8月31日。

参与“范曾诉文汇报、郭庆祥侵害名誉权案一审判决研讨会”2011年6月23日。

《法官称不能让个案阻碍网络言论自由》《中国青年报》2011年9月7日。

《法学家杨立新作客网易谈“艳照门”的法律困境》《网易嘉宾访谈》2008年3月28日。

《朱巍:微博言论侵权难享“豁免权”人民大学法学博士认为网络侵权常见5种类型,名人和普通人侵权责任应有区别》《新法制报》2011年9月20日。

《深圳唯冠若咬住苹果不放将涉及滥用诉权》《donews》2012年3月9日。

2011年

《微博言论侵权难享“豁免权”》《新法制报》访谈2011年9月20日。

《“7·23”遇难者怎么赔》《京华周刊》访谈2011年8月15日。

《典当行业有福音》《法治周末》访谈2011年5月24日。

《唐山丰润对超重货车巨额罚款,记者采访遭遇粗暴干涉》中国广播网2011年4月2日。

2010年

《浙江在线:侵权官司未了,上市进程受阻》《投资者报》2010年11月15日。

中国法学讲坛,《一场由人情义气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研讨会》2010年10月13日。

《批评还是诽谤?这不仅仅是一个问题》《民主与法制》2010年10月11日。

《新京报诉浙江在线非法转载案将二审》《新京报》2010年6月30日。

“《新京报》起诉浙江在线非法转载案”研讨会《新京报》2010年6月12日。

《宋祖德败诉启示,网络发言边界在哪?》研讨《新京报》2010年1月2日。

社会活动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信息社会50人论坛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互联网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互联网电子数据研究院电子数据法律与政策专家组委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网络安全创新协同中心专家。北京互联网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媒体特约评论员。执业律师。是《新京报》等媒体特约评论员。

2016年5月14日,被聘任为中国食用油行业著名品牌鲁花集团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