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

《原则宣言》坚信,我们正在共同迈入一个潜力巨大的新时代、一个信息社会的新时代、一个加强沟通的新时代。在这个新兴社会中,信息和知识可以通过世界上所有的网络生成、交流、共享和传播。

《原则宣言》倡议,要确保人人从信息通信技术所带来的机遇中获益。为此,所有利益相关方应紧密合作:改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接入和技术的获取方式,加大信息和知识的获取力度;开展能力建设,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学习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以全面了解、积极参与和充分受益于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增强信息通信技术使用方面的信心与安全性;在所有层面创造一个适宜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的、尊重所有相关国际准则的、安全、稳定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开发和拓宽信息通信技术的应用,诸如电子政务、电子商务、远程办公、网上学习、电子卫生等;促进文化多样性的发展;承认媒体作用;解决信息社会中的道德问题;鼓励国际和区域性合作,寻求和有效实施切实可行的、包括财务和技术援助在内的国际方式和机制,弥合数字鸿沟,创造数字机遇并从信息通信技术提供的潜力中受益。这些是建设包容性信息社会的重要原则。

巴以《原则宣言》

1993年,巴以双方在华盛顿签署了巴勒斯坦自治《原则宣言》,允许巴勒斯坦人在加沙-杰里科地区先行自治。巴最终地位的谈判在1999年5月4日前解决。

1994年5月4日,巴以在开罗正式签署实施《原则宣言》的最后协议。根据协议,以完成了从加沙和杰里科的撤军。5月中旬,巴解接管加沙和杰里科,结束了以对这两地长达27年的军事占领。1995年9月,巴以签署塔巴协议,以军先后撤出约旦河西岸的7座主要城市,交由巴方管理。巴自治范围由加沙地带和杰里科镇扩大到约旦河西岸90%以上的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