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承明制”是清朝政治思想史的一个重要特征。历史上新旧政权嬗替之际,为保证国家机器迅速恢复运转、发挥其统治效力,新王朝往往继承或沿袭前一朝代的政治体制,并根据需要逐渐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像清朝的许多制度就基本沿袭了明朝的制度,这被称为“清承明制”,也称“清沿明制”。

别名

清沿明制

意义

稳定政局起到了重要作用

概述

是清朝政治思想史的一个重要特征

定义

“清承明制”体现了满族统治者意识到广泛吸收汉文化的重要性早在清入关前,由于政治需要,满族最高统治者皇太极就意识到广泛吸收汉文化的重要性。因为由一个落后的少数民族来统治比自己在各方面都进步的汉族及其他各民族,如果不吸收汉文化,包括大量录用有文化的汉人、以及采用明制和录用曾在明朝任职的汉官,最终也只能是马上打天下,而不能马上坐稳江山的。

清入关前,满族中央最高权力机构是“议政王大臣会议”,由皇室中位高权重的诸亲王、郡王共同决定军国大事。然而此种血缘纽带组织而成的权力核心,随着清统治区域的逐渐扩大,已不能适应新的统治形势。天聪十年(1636),皇太极照仿明制将文馆改为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和内弘文院。内三院是按“参汉酌金”原则而设立的中央中枢机构,既承袭明代翰林院、内阁体制而又有所区别。此后,皇太极从满族社会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中国传统的思想和统治模式,进行了许多重大的改革,如首开遵孔祭孔之端,接受传统的思想文化,同时又敕建关帝庙,倡导忠义,向满族社会进行儒家思想教育。更为重要的是,他还反复强调治国之制要“照《大明会典》行,极为得策”(《天聪朝臣工奏议》),并加以改造,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特别是在社会习惯和风俗方面做到令行禁止,从而加快了满族社会封建化的进程。入关后,多尔衮将内三院改为内阁,设大学士,行使原先明内阁的职责。清承袭了明代“票拟”制度,即内阁对内外大小臣工的题奏本章草拟出批复意见,供皇帝审阅定夺。在皇位继承制方面,清初,康熙曾沿袭明朝嫡长子继承制。雍正帝继位后,鉴于嫡长子继承制的种种弊端,又建立了秘密建储制度。这是封建王朝皇位继承制的一次重大革新,成功解决了储权问题。

特点

当然,清朝的制度也并非完全照抄明代,例如清代的官职在明代的基础上多有创新。这主要表现在:(1)仿明制设六部,但又不同于明代六部。天聪五年(1631),皇太极仿明制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明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执行皇帝的指令。皇太极所设六部与明制有所不同,六部虽直属皇太极本人,却由八旗贝勒管理六部事务,具有旗政合一的性质。与明制不同,清六部实行满汉复职制,每部设满、汉尚书各一人。这是清代在沿袭明制六部基础上的创新,体现出清“满汉一体”的治国方针。(2)明朝设都察院,以“纠劾百司”。皇太极仿明制亦设都察院,作为最高监察机构。上自皇帝、诸王、贝勒,下至各部文武官员,都察院都有权进行纠察弹劾。除都察院外,具监察之权的还有六科给事中。明代给事中负责补缺拾遗、稽查六部百司等。清初沿袭明制,亦设六科给事中。雍正时,鉴于明朝六科以言官身份干预朝政之弊端,将其隶属于都察院,时称“台省合一”。“台省合一”在削弱给事中权力同时扩大了都察院的职权,有助于强化皇权。(3)明朝设宗人府管理皇族事务。顺治九年(1652),清朝亦设宗人府,由宗室亲王或郡王担任首领(宗令)。除宗人府外,清朝又设立内务府,专门负责管理皇帝家庭的日常生活。内务府为清代独创,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内务府之设,不仅减少皇宫中的太监数量,更在预防太监违制干政。它对皇权加强亦起到积极作用。

此外,清代地方官制也大体沿袭明制,但也是在明制的基础上有所调整。

意义

总之,清朝是在明朝政治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自己的统治体系。清政权承袭明朝政治制度基本框架的同时,又对其进行了改革与调整,从而创立独具清代特色的政治制度,将中国封建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清承明制,使清政权在入关前即吸收了明朝先进的政治制度,大大加快了其发展步伐;入关后使其取得了前明官员士绅对新政权的广大支持,对稳定政局起到了重要作用。清代官制大体沿用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