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颁行租庸调法,福建推行特殊的租调政策,据《旧唐书》卷四十八《食货志》载:“若岭南诸州,则税米上户一石二斗,次户八斗,下户六斗。”福建在贞观前属岭南道,亦执行按户纳米,比均田制下的农民负担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