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民族危

机日益严重。当时社会上却流行着《毛毛雨》、《桃花江》、

《妹妹我爱你》之类的靡靡之音,麻醉毒害人民。音乐界中

又存在着有些人躲入象牙之塔,脱离现实、脱离群众的状

况。1932年聂耳在《中国歌舞短论》中即提出,要根据群众

与时代的要求,“创造出新鲜的艺术。”翌年,聂耳、任光、

张曙、吕骥等成立了中国新兴音乐研究会,探讨中国新兴

音乐的发展道路。1934年在中国左翼戏剧家联盟之下,由

上述人员组成了音乐小组。此后,聂耳等音乐家深入人民

的斗争,学习中外优秀音乐遗产,以新的世界观和新的方

法,创造出《义勇军进行曲》等一批富有时代精神和民族

风格的革命歌曲,为新音乐运动开辟了道路。这些歌曲在

群众中迅速流传,促进了抗日救亡歌咏运动的发展。1935

年初,左翼音乐工作者开始组织救亡歌咏团体,积极开展

有组织的歌咏活动。这年年底,“一二·九”运动爆发后,

抗日救亡歌咏运动在各地迅速展开,形成具有全国规模

的广泛的群众运动。1936年先后发表了吕骥的《中国新音

乐的展望》(《光明》第一卷第五期),周钢鸣的《论聂耳和

新音乐运动》(《生活知识》第二卷第五期)等文章,阐明新

音乐运动的目的、内容与方法。提出:新音乐运动是民族

解放运动和革命斗争的武器,新音乐必须坚持大众化的

方向,新音乐遵循新现实主义(即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

创作方法等。抗日战争时期,冼星海也曾写《现阶段中国

新音乐运动的几个问题》对此发表意见(文章的一部分曾

在1940年7月的《新音乐》月刊上发表)。在国民党统治

区,李凌、赵沨、孙慎等在1939年底组织起新音乐社,翌年

初又创刊了《新音乐》月刊,推进新音乐运动,直到解放战

争胜利以后。新音乐运动涉及对“新音乐”的理解。1956年

吕骥在中国音乐家协会第二次理事会(扩大)会议上总结

过去理论批评工作存在的问题时,指出:过去对“新音乐”

的概念,存在狭窄和不全面的认识,不利于团结更多的音

乐家一道工作。并指出应当根据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

革命和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分析来认识“五四”以来的新音

乐,即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的音乐文化(见

《音乐建设文集》内吕骥:《关于音乐理论批评工作中的几

个问题》,音乐出版社1959年)。因此,谈到30年代以来的

“新音乐运动”,通常是指在当时音乐发展中发挥了巨大

作用的,以聂耳、冼星海为代表的革命音乐运动。而讲“新

音乐”传统,或广义的“新音乐运动”,则应包括“五四”以

来一切爱国的、民主的、反帝反封建的、具有进步意义的

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