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汉字,日本的国语实施措施之一。规定《当用汉字表》公布的1850个汉字,为现代日本国语中日常使用的汉字书写范围。政府采用国语审议会回复文部大臣的方案,与昭和二十一年(1946)11月以内阁告示公布。二十四年(1949)公布《当用汉字字体表》,规定字体。昭和二十三年(1948)2月及四十八年(1973)6月改定公布《当用汉字音训表》,规定音训。上述各表于昭和五十六年(1981)10月全部废除改为《常用汉字表》。

中文名

当用汉字

外文名

当用汉字(とうようかんじ)

语言

日语

国家

日本

简介

『当用汉字』主要是由汉字中使用率高的字所构成,作为公文和媒体等等文字的表示范围之用。同时,部分笔划复杂的传统汉字,也尝试由一般文献记载使用、笔划简化的「略字」所取代。

从战前开始,表音主义者认为汉字数目太多,不利学习,因此强硬地主张应该完全废除。因此实际以文部省为中心,尝试限制汉字的使用。但是由民间与文字和语言学者的反对声浪,相当的强烈,改革无法进行。然而因为同盟国占领下,国语、国字的改革议题和社会的混乱,形成了改革的共识。于是由表音主义者主导,以将来废止汉字使用为前提,而制定了这个『当用汉字』的政策。

然而,《当用汉字》本身,对于汉字存续的两派也有相当的疑虑,可以说是一个妥协性的内容。因此,对于表音主义者与表意主义者来说,既没有积极的拥护,也没有积极的反对。表音化与表意化的议题仍然持续着,如此实行了35年而未曾修定。

1981年,内阁公告了仅仅作为目标而非强制的《常用汉字》,废止了《当用汉字》简化与限用汉字的政策。

限制对象

以下就『当用汉字』于1946年公告的具体范围,以及其意图作简单的说明。

『当用汉字』的限用对象为法令、公文、报纸、杂志、以及一般社会上使用等的文字记述为对象。

使用上要注意的,在『当用汉字』以外的汉字,要使用要假名来记载。

关于专有名词方面,最好能够就『当用汉字』的基准来进行整理。不过这并不是强制要求即刻中止汉字的使用,以平假名来表示。这个是尊重「专家」的意见。但是,在同时专门的工作或研究应该也可以在『当用汉字』的范围内进行。

在专有名词的考量之外,例如地名或人名等,很多没有包含在『当用汉字』内的情况之外,并不会有问题。但是,住居表示、出生地与新地名、人名的场合,可以使用『当用汉字』或人名用汉字。

其他方面,动物名或是中国、朝鲜以外的外国地名,使用片假名来表记。

同时,关于字体和读音,正在调查中。关于这些,公告在『当用汉字』的汉字音读和训读表(当用汉字音训表)(1948年),汉字字体表(当用汉字字体表)(1949年)。另外,代用字和代用语依据同音的汉字的代用根据(同音の汉字による书きかえ)(昭和31年7月5日「国语审议会」报告)。

问题点

假名汉字混用书写

在语言中成语的构成,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会有部分的汉字不在『当用汉字』当中。因此,这些成语就必须参杂汉字与假名一起来表示。只是,这样的表记法,不脱破坏传统文化的占领政策而遭到批评。

脱离传统与汉字使用国

当用汉字中因为包含许多日本独有的简化汉字,对于阅读古典的古籍原著便有了困难。同时,在其他使用汉字的地方中,中国大陆通过汉字简化而改用简体字。因此,汉字在各地不再统一。仍使用传统汉字的地方则有台湾、香港、澳门,以及一些海外华人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