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又称“塔城议定书”或“塔城界约”,是沙皇俄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割占中国西北地区领土(今称外西北)的不平等条约,由清廷代表明谊等与沙俄代表巴布科夫等于公元1864年10月7日(同治三年九月七日,俄历1864年9月25日)在塔尔哈巴台(今塔城)订立。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共10条,主要内容有:1.重新规定从沙宾达巴哈起至浩罕边界为止的中俄西段边界,新界以西原属中国的土地划归俄国。2.划界后,新边界线附近居民,“地面分在何国,其人丁即随地归为何国管辖”。3.换约后满240天,两国立界大臣会同,“按照议定界址,建立界牌鄂博”,并拟定国界记文,互换为凭。4.立界后,位于新界俄国一侧的原有中国卡伦,应于一个月内迁往中国一侧。塔尔巴哈台所属巴克图卡外民庄五处,限10年内内迁。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签订后,中俄双方陆续勘界立碑并签订了《科布多界约》《乌里雅苏台界约》《塔尔巴哈台界约》等三个勘界议定书。通过上述活动,沙俄割占中国西北部巴勒喀什池(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淖尔(今斋桑泊)南北44万平方公里的领土。

中文名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外文名

俄文名:Чугучакский протокол 英文名:Treaty of Chuguchak/Treaty of Tarbagatai

签订地点

塔尔哈巴台(今塔城)

签署国

中国(清)、俄罗斯(沙皇俄国)

签署人

明谊

重要事件

割让中国西北巴尔咯什湖以东以南

割让面积

44万多平方千米

签署时间

1864年10月7日

别名

塔城议定书,塔城界约

背景

中国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失败、签订《中俄北京条约》;新疆“1864年农民起义”的爆发

影响

沙俄割占中国外西北约44万平方公里的领土

类型

不平等条约

中国代表

明谊

俄罗斯代表

巴布科夫(Иван Фёдорович Бабков)、札哈罗夫(Ива́н Ильи́ч Заха́ров)

主要内容

重新规定从沙宾达巴哈起至浩罕边界为止的中俄西段边界

签订背景

康熙、雍正年间,中俄先后签署《尼布楚条约》《恰克图条约》,划分了两国的东段、中段边界。在西北部,一说,从康熙年间起,俄国便不断进窥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地区,然而直到18世纪30到40年代,沙俄的边界与巴尔喀什湖相距尚远。

乾隆年间,清政府平定准噶尔叛乱,中国西北国界得以确定。新疆沿边的哈萨克、布鲁特以及中亚的浩罕、巴达克山、布哈尔、爱乌罕等部也相继表示归附并被清廷视作“外藩”。此时,中国与沙俄接壤的西段边界仅有沙宾达巴哈至喀喇玛岭一段(该段未经条约划定),其余边界则主要是与上述诸“外藩”之间的边界,清廷对包括新疆在内的西北边疆实行有效管理。但随着清王朝中衰,西北边防逐渐废弛,而沙俄则逐渐渗透并控制中亚,进而加紧蚕食中国西北边疆。两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除谋求在中国西北扩大俄国的对华贸易外,并通过武装入侵、筑垒移民等手段,强占了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大片中国领土。1856-1860年,英法两国发动了侵略中国的第二次鸦片战争,沙皇政府也趁火打劫,把它拟定的中俄西段边界走向强加给了中国。

中国的西部疆界原在巴尔喀什湖。18世纪30到40年代,沙俄的边界与巴尔喀什湖相距尚远。两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通过武装入侵、筑垒移民等手段,强占了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大片中国领土。

1860年(咸丰十年),沙俄又通过《中俄北京条约》强行规定中俄西段边界的走向,把历来属于中国的山河湖泊和设在中国境内的卡伦指为分界标志,为更多地割占中国领土制造了条约根据。按照《中俄北京条约》的规定,自1862年(同治元年)8月起,清朝勘界大臣明谊与俄国全权代表巴布科夫、札哈罗夫等在塔尔巴哈台开始勘分中俄西界的谈判。谈判前,俄方拟定了与《中俄北京条约》边界条款的规定不相符的“国界草案”及“分界地图”,意图将更多的中国地方指为俄有,并采用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在侵占黑龙江地区时实行的“以实际占领支持外交要求”的策略,出兵占领所谓“国界草案”中俄国标明的山隘、要津,造成既成事实。

谈判开始后,俄方坚持以中国常驻卡伦为界,“所有卡外尽作为应给该国之地”。明谊据理驳斥,未予同意。9月17日,中方作出让步,提议在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塔尔巴哈台、伊犁四处旧有边界至常驻卡伦之间“适中定议”,将此线以西原属中国之地划给俄国。俄方对此竟未予置理。20日,俄方将“国界草案”交给中方,声称国界必须照图划定,否则即可毋庸再议,并限10日内答复。10月初,巴布科夫等单方面宣布中止谈判,择期回国。后中方多次要求复会,均遭拒绝。1863年(同治二年)3月下旬起,沙俄西西伯利亚总督出动俄军,向中国西部境内纵深地带推进,直指塔尔巴哈台、科布多、斋桑淖尔、伊犁等战略要地。

在俄军入侵面前,清政府畏缩不前。恭亲王奕訢认为:“该国如此强横,若不早为完结,诚恐酿成不可收拾之势”。于1863年(同治二年)9月上旬向沙俄驻华代办表示,准备接受俄方在塔尔巴哈台提出的“分界议单”(即“国界草案”),并提出以撤退入境俄军为交换条件。11月,明谊接到谕旨,随即照会西西伯利亚总督,要求俄方明年派员前来“商办换约”。俄方借口来照中有“商办”字样,表示拒绝。1864年(同治三年)5月,俄军乘新疆回民反清起义之机,继续入侵中国西部地区,并于6、7月间强占伊犁西北的博罗胡吉尔卡伦,伊犁岌岌可危。8月11日,伊犁参赞大臣明绪迫于形势,致函西西伯利亚总督:“准照议单,约派使臣,速来换约”。俄方见签约时机成熟,表示同意。10月7日,中方代表明谊等与巴布科夫、札哈罗夫在塔尔巴哈台签署了《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并在俄方绘制的分界地图上签字画押。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条约文本

文本概况

会议原本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俄文本称为“塔城议定书”(Чугучакский протокол)。签订时有满、俄文本。国际法专家王铁崖编纂的《中外旧约章汇编》中称未找得俄文本。不过,据1887年版(光绪十三年)版的《海关中外条约》,该条约在原有俄文刊本。1958年在莫斯科出版的《俄中关系:1689-1916》(Русско-китайские отношения. 1689-1916)一书中亦收录有该约俄文本,该文本并见于若干网站。

汉英译本

该条约原无汉文本,民国年间许同莘等编纂的《同治条约》(卷7,页21-25)所载的汉文本系满文本汉译,题作“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该汉文本的大部分内容见于光绪年间徐宗亮等编纂的《通商条约类纂》(题作“中俄塔城议定记约”),并被收入《海关中外条约》(题作“勘分西北界约记”)、《皇朝经世文续编》(题名同《类纂》)、《皇朝经世文统编》(题名同《类纂》)等书刊,文字略异。另外,《海关中外条约》除刊载前述汉文本外,并把俄文本译成英文。

分界地图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原附有分界地图,它们都由俄方绘制。而以“红色线道”标绘的分界地图编绘在前,界约记编写在后。据2007年出版的《中国近代边界史》介绍,该地图原本虽未得见,但有清朝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冯芳辑依照“画押洋图”,即由“大清国西北定界将军明谊等、俄国廓米萨尔塔城领事官杂哈劳(今译札哈罗夫)、悉米尔参领廓米萨尔巴布阔福”等签署的《明谊查界图》尚在。

内容比勘

有观点认为,《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中俄不同文本存在出入。学者吕一燃主编的《中国近代边界史》以塔尔巴哈台和伊犁交界地区、巴尔鲁克山和阿拉套山之间的廊库勒平地的中俄边界线为例,认为:

  • 条约中文本说,沿“莫多巴尔鲁克等处卡伦之路,由平地行,即在哈布塔盖、阿鲁沁达兰两卡伦中间,择山坡定界。自此至阿勒坦特布什山岭东边末处为界”。
  • 条约俄文本则为,中俄边界由莫多巴尔鲁克卡伦通过巴尔鲁克和阿拉套两山岭之间的谷地,然后在阿鲁沁达兰和哈布塔盖两卡伦之间,通过该谷地的最高点,最后行至阿勒坦特布什山的东端。

两条文本,一个说中俄边界通过两卡伦间的“山坡”;一个说边界通过两卡伦间的“谷地”。文本中提到的阿鲁沁达兰和哈布塔盖两座卡伦都远离廊库勒谷地,处于西北东南向的廊库勒谷地西面的阿拉套大岭之中,一南一北,夹岭对峙,相隔一百二十里。两卡伦间是阿拉套大岭东段正脊的山峰,与廊库勒谷地毫不相干。与此有关,作为阿拉套大岭东段的阿勒坦特布什山,巴布科夫在中俄分界议单中说是“索达巴哈”。而在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第三条中,却又把阿勒坦特布什与索达巴哈并列,视为阿拉套大岭的两个组成部分,又多增加了一层矛盾。

除此之外,在地图与约文之间,也存在差异。例如,《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中文本和俄文本的第三条都把天山山脉的罕腾格尔、萨瓦巴齐等山峰作为中俄的分界点。但是,在《明谊查界图》中,罕腾格尔附近的中俄分界远在该山岭之北、位于那林果勒河和喀喇木勒河(巴彦果勒河)发源处的冰岭附近,这与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中文本第三条另一句关于“顺那林哈勒哈河靠天山岭为界”的规定却有一致性。类似的,萨瓦巴齐山(图上标为萨瓦布池岭)在《明谊查界图》上也不是中俄分界点或界山,该处的分界线远在萨瓦巴齐山以北的天山山脉正脊分水岭上。这都是地图与约文有出入的地方。

汉译文本

大清国钦差勘办西北界事宜大臣定边左副将军镶红旗汉军都统明谊,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副都统锡霖,塔尔巴哈台领队大臣副都统衔诺奇泰巴图鲁博勒果索;大俄罗斯国钦差分界全权大臣住扎伊犁格讷喇勒匡苏勒大臣斯塔特斯奇索斐业特呢克喀瓦里业尔依旺杂哈劳,分界全权大臣悉毕尔兵队大臣格讷喇勒呢什塔布之坡勒科倭呢克喀瓦里业尔依旺巴普考;各承君命,遵照京城议定和约,以敦两国和好,在塔尔巴哈台会同,将自沙滨达巴哈起至浩罕边界之葱岭止两国中间应分界址,顺山岭、大河及现在中国常住卡伦,议定交界,绘画地图,图内以红色线道分为两国交界,今将议定界址地名并拟议章程,开列于后:

第一条

自沙滨达巴哈界牌起,先往西,后往南,顺萨彦山岭,至唐努鄂拉达巴哈西边末处,转往西南,顺赛留格木山岭,至奎屯鄂拉,即往西行,顺大阿勒台山岭;至斋桑淖尔北面之海留图两河中间之山,转往西南,顺此山直至斋桑淖尔北边之察奇勒莫斯鄂拉;即转往东南,沿淖尔,顺喀喇额尔齐斯河岸,至玛呢图噶图勒干卡伦为界。此间分别两国交界,即以水流为凭:向东、向南水流之处,为中国地;向西、向北水流之处,为俄国地。

第二条

自玛呢图噶图勒干卡伦起,往东南行,至赛里鄂拉;先往西南,后往西行,顺塔尔巴哈台山岭;至哈木尔达巴哈,即转往西南,顺库木尔齐、哈喇布拉克、巴克图、苇塘子、玛呢图、沙喇布拉克、察汗托霍依、额尔格图、巴尔鲁克、莫多巴尔鲁克等处卡伦之路;至巴尔鲁克、阿拉套两山岭中间,由平地行,即在哈布塔盖、阿噜沁达兰两卡伦中间,择山坡定界,自此至阿勒坦特布什山岭东边末处为界。此间分别两国交界,即以水流为凭:向东、向南水流之处,为中国地;向西、向北水流之处,为俄国地。

第三条

自阿勒坦特布什山岭东边末处起,依阿拉套大岭往西,顺阿勒坦特布什、索达巴哈、库克托木、罕喀尔察盖等山顶。向北水流之处,为俄国地;向南水流之处,为中国地。至向东水流之萨尔巴克图河,向西流水之库克鄂罗木河,向南流水之奎屯河源之匡果罗鄂博山,即转往南。向西流水之库克鄂罗木等河之处,为俄国地;向东流水之萨尔巴克图等河之处,为中国地。自此由奎屯河西边之奎塔斯山顶,行至图尔根河水从山内向南流出之处,即顺图尔根河,依博罗胡吉尔、奎屯、齐齐干、霍尔果斯等处卡伦,至伊犁河之齐钦卡伦。过伊犁河,往西南行,至春济卡伦,转往东南,至特穆尔里克河源。转东,由特穆尔里克(即南山也)山顶行,围绕哈萨克、布鲁特游牧之地,至格根河源,即转往西南。格根等向西流水之处,为俄国地;温都布拉克等向东流水之处,为中国地。自此往西南,由喀喇套山顶行,至毕尔巴什山,即顺向南流水之达喇图河,至特克斯河。过特克斯河,顺那林哈勒哈河,靠天山岭为界。自此往西南,分晰回子部落、布鲁特部落住牧之处,由特穆尔图淖尔南边之罕腾格尔、萨瓦巴齐、贡古鲁克、喀克善等山,统曰天山之顶,行至葱岭,靠浩罕界为界。

第四条

现将边界顺山岭、大河及常住卡伦议定后,其边界以外分入俄国之地,原有中国乌里雅苏台、科布多所属大阿勒台等山岭迤北旧住之乌克克等卡伦,塔尔巴哈台所属塔尔巴哈台山岭迤北旧住之鄂伦布拉克等卡伦,及阿拉套山迤北旧住之胡苏图阿鲁沁达兰卡伦,伊犁所属旧住之匡果罗鄂伦等卡伦,建立界牌鄂博以前,仍听中国在彼住守,统俟明年两国立界大臣会同建立界牌鄂博时,何处将界牌鄂博立毕,即将何处应向内挪移卡伦,限一月内挪移。

第五条

今将边界议定,永固两国和好,以免日后两国为现定边界附近地方住牧人丁相争之处,即以此次换约文到之日为准,该人丁向在何处住牧者,仍应留于何处住牧,俾伊等安居故土,各守旧业。所以地面分在何国,其人丁即随地归为何国管辖;嗣后倘有由原住地方越往他处者,即行拨回,免致混乱。

第六条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俄文排印版

自现在议定边界换约之日起,过二百四十日,即为两国立界大臣订准日期,俄国两起立界大臣均赴阿鲁沁达兰、喀布塔盖两卡中间会齐,一起会同伊犁立界大臣往西南,按照议定界址,建立界牌鄂博;一起会同塔尔巴哈台立界大臣往东北,按照议定界址,建立界牌鄂博,行至玛呢图噶图勒干卡伦,会同科布多立界大臣,按照议定界址,建立界牌鄂博;行至索果克卡伦,会同乌里雅苏台立界大臣,按照议定界址,建立界牌鄂博,至沙滨达巴哈止。如遇大山,以山梁划界;遇大河,以河岸划界;如遇横山、横河,俱以新立界牌鄂博划界。至建立界牌鄂博时,总以各界址处所水流之方向作为立界之凭,择其地方形势建立。如有大岭,行人不能越往、实难堆立之处,即以水流及山岭为界。其平旷之区,两国堆立界牌鄂博时,中间空出二十丈,作为公中之地。所立界牌鄂博以左,其山河所产一切物件,均属中国;所立界牌鄂博以右,其山河所产一切物件,均属俄罗斯国。

第七条

明年两国立界大臣建立界牌鄂博毕,再将堆立界牌鄂博共若干处,及均在何处堆立地名,作记互换为凭。

第八条

今将两国应分界址议定。建立界牌鄂博后,倘有河源系在中国而流注于俄国者,中国不得改截其流注之故道;倘有河源系在俄国而流注于中国者,俄国亦不得改截其流注之故道。

第九条

从前仅止库伦办事大臣与恰克图固毕尔那托尔,及伊犁将军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与西悉毕尔总督往来行文;自今勘定边界之后,乌里雅苏台、科布多二处,遇有会同俄国查办事件,应拟增添由乌里雅苏台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与托木、色米珀拉特二省固毕尔那托尔往来行文办理。其所行文件,或用清字,或用蒙古字俱可。

第十条

塔尔巴哈台所属巴克图卡伦迤西小水地方,旧有种地纳粮民庄五处。该处地面,按今议定界址,虽已分在俄国,惟该民人所种田地断难遽令迁移,应于立界后,限十年内,令伊等陆续内迁。

今经两国大臣会同议定,将一切分定界址绘图四分,图内分定界址,地名用俄罗斯字、满洲字合璧注写,两国勘界大臣钤印画押。并作此记约,用俄罗斯字、满洲字各书写四分,两国勘界大臣钤印画押,一并互换。两国分界大臣各存图志一分,记约各一分,以便查办外,其余图志二分,合璧记约二分,由两国分界大臣自行呈送各本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各一分,以备补续京城议定条约,为此互换记约。

附注

本约记见《同治条约》,卷7,页21-25;未找得俄文本。

本约记俄文本称为《塔城议定书》。签订时有满、俄文本,原无汉文本。《同治条约》所载的汉文本系满文本汉译。《海关中外条约》把俄文本译成英文,见卷1,页144-151。

条约影响

《中国近代边界史》等著作也指出,较之同为不平等条约的《中俄北京条约》,《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从若干方面进一步增加了中国的领土损失:其一,改变了原定边界走向;其二,越过了俄方自己提出的“分界标志”;其三,不同条约文本及分界地图之间彼此矛盾。至于《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三个子约,在该约的基础上还变本加厉。通过《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和及其三个子约,沙俄割占了中国西北部边疆约44万平方公里的领土,连被《中俄北京条约》列为界湖的斋桑淖尔、特穆尔图淖尔等也被划入了俄境。沙俄以此为界,继续蚕食新疆伊犁地区。

沙俄吞并的上述领土后为苏俄及苏联继承(《加拉罕宣言》及《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等未废除《中俄北京条约》等不平等条约对中苏边界的安排),至苏联解体后,上述地区转归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及俄罗斯的阿尔泰共和国、图瓦共和国所有。

订约起因

1860年(咸丰十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沙俄诱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11月14日(中历十月初二日,俄历11月2日),清钦差大臣奕訢与俄国驻华公使伊格那提也夫在北京签订《中俄北京条约》。该约第二条规定:

“西疆尚在未定之交界,此后应顺山岭、大河之流及现在中国常驻卡伦等处,及一千七百二十八年,即雍正六年所立沙宾达巴哈之界牌末处起,往西直至斋桑淖尔湖,自此往西南顺天山之特穆尔图淖尔,南至浩罕边界为界。”

这一条款,强行规定中俄西段边界的走向,把历来属于中国的山河湖泊和设在中国境内的卡伦指为分界标志,为更多地割占中国领土制造了条约根据。清廷设置的卡伦原非边境标志,在卡伦之外的区域,清军也组织有巡查会哨(包括赋税征收)等活动,清廷并在那些区域立有鄂博、碑铭;《北京条约》在规定以卡伦为界时,实已经带有掠夺性。而较之俄文本,这一由沙俄经手翻译的《北京条约》中文本在文意上还多所改动,例如将俄文本中的“中国现有卡伦路线”改译为“中国常驻卡伦”,将从沙宾达巴哈起的边界走向由“往西南至斋桑湖”改译作“往西直至斋桑湖”,将俄文本中的“由此到伊塞克库里湖以南的山即腾格里山,或吉尔吉斯阿拉套,亦称天山南路又顺此山到浩罕领地”等语改译作“自此往西南顺天山之特、穆尔图淖尔,南至浩罕”。这些都为沙俄在《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后续谈判中随心所欲地曲解《北京条约》、夺取更多的利益埋下了伏笔。

后续事件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签订及换约前,清廷就已预筹勘界立碑之事。该约换约后,按照该约第六条的规定,双方代表应在1865年5月(换约后240日,合清同治四年四、五月间)在指定地点会合并竖立界碑。受“1864年农民起义”的影响,西南一路的勘界已不可行,但在乌里雅苏台、科布多所属北路地区,清廷仍在筹备勘界。1865年(同治四年),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麟兴受命前往科布多,与俄人约期划界,他并派员去索果木卡伦等候俄使。后接俄方通知,俄因军事行动(实即侵略浩罕),年内不克勘界立碑,于是该项工作被迫搁浅后延。但是,俄方一方面侵略浩罕等国、拖延勘界,另一方面仍在驱逐中国边境守卡官兵,强占沿边土地。清廷不堪其扰。几经交涉,1868年(同治七年),双方终于议定次年重启勘界立碑的工作。[1]

1869年(同治八年)起,中方代表奎昌与俄方代表巴布科夫首先勘定科布多段北境边界,期间奎昌对巴布科夫多所迁就;会勘南界时,奎昌方知俄方已经自行树立了几处界碑,面对既成事实,奎昌托言年老不前,由巴布科夫带领科布多官员继续勘界。最终,双方共树立20处界碑,并签订《科布多界约》。另一方面,荣全与穆罗姆佐夫(旧译穆鲁木策傅),树立乌里雅苏台段界碑,穆罗姆佐夫逾约中俄原定分界红线索取土地,荣全畏难苟安,亦未据理力争,双方设置8处界碑,随后并互换《乌里雅苏台界约》。最后,在布伦托海地区,俄方单方面设置9处界碑,制造既定事实,并于1870年(同治九年)告知清廷,清廷命奎昌前往会勘,奎昌亦无力改变,只能在俄方已立界碑旁另立中文界碑,并与俄方代表签署《塔尔巴哈台界约》。[2]

《科布多界约》《乌里雅苏台界约》以及《塔尔巴哈台界约》,构成《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三个勘界议定书,亦即三个子约。至此,在沙俄的一手把持下,北起沙宾达巴哈南至哈巴尔苏山口的中俄边界,均已勘定。但沙俄仍欲扩大领土掠夺的成果,很快便又揭开了侵略伊犁、逼迫清廷勘改已定边界的帷幕。

条约评价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俄方谈判代表伊凡·费奥多罗维奇·巴布科夫:《塔城议定书》的意义在于它与《北京条约》具有密切的直接关系。根据签订的议定书十个条文所叙明的与中国人约定的条件,他们按照《北京条约》把整个斋桑湖和黑额尔齐斯河从河口到玛尼图噶图勒干卡伦(是1863年我属下部队活动的终点)让给了我们。从玛尼图噶图勒干卡伦起,国界沿萨乌尔套山而行,并且位置在这个山岭迤西至塔尔巴哈台山的中国常设卡伦线,并入了俄国的领域。中国人根据《塔城议定书》第四条负有义务在一个月内把这些卡伦拆除,时间是从设置界牌的时候起算,这些卡伦应该由此拆迁。除斋桑湖和黑额尔齐斯河的一部分以外,合并到俄国领土的还有:库尔楚姆和斋桑边区、格根河和纳伦河盆地(锡尔河上游)至喀什噶尔即东土耳其斯坦或小布哈拉的境地。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沙俄侵华史》:应当指出,沙俄通过《勘分西北界约记》强加给中国的边界线,名义上是依据中俄《北京条约》的有关条款,实际上却超越该约的规定,在许多地方向中国一侧推移,从而使中国蒙受了更多的领土损失······以上分析表明,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是沙俄继《北京条约》后强加给中国的又一掠夺性条约。

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阿斯卡尔·居努斯:根据这一条约,沙俄侵占了远超过《北京条约》的中国领土,沙俄割取我国八处卡伦及特穆尔图淖尔、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斋桑湖、塔拉斯河流域等地,原在鄂博以内、卡伦以外的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游牧地全被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