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间国际组织是根据多边国际条约,即创设性文件建立的组织。它规定自己的宗旨、原则及活动章程,有一套常设的组织机构。其宗旨、原则和活动必须符合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它是若干国家为实现特定目的和任务而建立的。按其活动的基本性质可分为一般政治性组织与专门性组织两大类。前者主要从事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活动,如联合国、美洲国家组织等;后者从事某一特定业务,如万国邮政联盟、世界气象组织等。

权利义务

直接承受国际法权利和义务。

示例

在国际社会中,有许多著名政府间国际组织,例如: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亚洲开发银行、东盟、国际结算银行、欧盟、八国集团、国际原子能机构、上海合作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