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政部长,中华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军事职官名称。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于行政院下设军政部,设军政部长一人,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掌管全国陆军行政事务。

正文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军政部改由军事委员会兼管。军政部所辖机构主要有:总务厅,军务司、机械化司、马政司、交通司、军法司五司,兵役署、军需署、兵工署、军医署四署,一个会计处。1946年5月,军事委员会、军政部等一并撤销,另行设立国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