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南部,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介于东经105°09′-106°10′、北纬36°06′-37°04′之间。东与固原市原州区相连,南与西吉县接壤,西临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会宁县,北濒中卫市沙坡头区、同心县。南北长95公里,东西宽80公里,总面积6463平方公里。政府驻地海城镇。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海原县常住人口为333518人。

海原县是集干旱山区、革命老区、回族聚居区为一体的农业人口大县,还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

2008年,海原县因“花儿剪纸”民间艺术获得文化部命名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境内有南华山、灵光寺等旅游景点。2020年3月,海原县退出贫困县序列。2021年,海原县生产总值88.97亿元。2021年,全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8.9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0%。[11]

中文名

海原县

车牌代码

宁E

别名

海喇都原

地理位置

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

面积

6463km²

人口

333518人(2020年11月1日零时常住人口)

方言

中原官话-关中方言-西海固片区

气候类型

大陆性季风气候

地区生产总值

88.97亿元(2021年)

电话区号

0955

政府驻地

海城镇

下辖地区

17乡镇、1管委会、1街道办事处、1自然保护区,150行政村

外文名

Haiyuan

邮政区码

751800

机场

中卫沙坡头机场

火车站

海原火车站(拟建)

著名景点

李元昊避暑行宫、南华山、灵光寺,天都山石窟

行政类别

县级

所属地区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

民族

锡伯族

地方特产

西甜瓜

行政代码

640522

县域精神

震柳精神

自然资源

林业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

历史沿革

春秋战国,海原县为戎人游牧区,

秦朝,属北地郡。

汉朝,属安定郡。

魏朝,属原州,魏晋时期亦为少数民族居住。

隋朝,属平凉郡。

唐朝,复属原州,神龙三年(705年),置萧关县后,分属原州萧关县和会州会宁县。

五代,受吐蕃、党项部族控制。

宋朝,咸平五年(1002年),党项族夺得以天都山为主的今海原县境。

西夏,1038年建国,属西夏,元昊在今县境西置南牟会城。元丰四年(1081年),南牟会城被宋军焚毁。此年西夏收复南牟会城,复筑,故称南牟会新城。宋元符二年(1099年),南牟会新城复为宋地,置西安州,属秦凤路。靖康元年(1126年)西夏又攻取西安州,更名为南威州,又名安州。

元朝,大批回回人来此定居,称为海喇都原,置海喇都堡,属开城路。元豫王建国于海原西安州。

明朝,为楚王(朱桢)、黔宁王(沐英)牧地,海喇都堡又称海城,属固原州。成化年间设西安、镇戎、平虏守御千户所。

清朝,初属平凉府,顺治三年(1646年)隶平凉府盐茶同知;乾隆十二年(1747年),原驻固原城的盐茶同知移驻海喇都堡,起建厅署,遂为盐茶厅城。同治十三年(1874)裁厅设海城县。

中华民国三年(1914)改称海原县,属甘肃省平凉专区。

中华民国十七年(1928年)将海原县划为5个自治区实行自治。

中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改为区,次年撤销区,实行乡镇、联保、保、甲制,组建了海都镇1镇和5乡,镇乡共辖22联保、91保、923甲。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将海都镇撤销,改置为万梅乡;同年,撤乡设区,以原乡改置为区,以数字序号为名。

中华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西征部队解放了海原县东北部(高崖、李旺、关桥一带),将此处与同心县的一部分组建为中国第一个县级民族自治政府——豫海回族自治县(后红军转移,豫海县消亡)。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将6个区调整为4个区。

中华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实行新县制,撤销区和联保,改为乡镇辖保甲制,分为7镇和6乡。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甘肃省新建西吉县,将海原县所辖3个乡及部分保甲划归西吉县。

中华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杨郎镇划归固原县;固原县李俊乡划归海原县管辖。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大营地地区划归通渭县管辖。

中华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08月,海原解放,属甘肃省定西专区。海原县组建为6个区,下辖46个乡,202村。

天都山石窟

1950年03月,李俊区增置杨堡、红圈、罗川、上川4乡。

1950年06月,海原县划归平凉专区。

1951年05月,兴仁区增置浪水乡。

1952年08月,增置郑旗、红羊2个区;原6个区的辖地有所调整,并增置了23个乡。

1953年04月,增置关桥、曹洼2个区;撤销八斗、马湾2个乡,新置武塬、后堡2乡;再次调整各区辖乡。

1953年09月,靖远县盐池乡划归海原县西安区。

1954年04月,李俊区增置新庄乡。

1953年12月,改属甘肃省西海固回族自治区辖。

1958年10月,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区。

1970年01月,固原专区改为固原地区,海原仍属其管辖。

1981年05月,增置九彩公社。

1984年01月,公社体制改革,所有公社改为乡;6月,撤销杨坊乡,增置了史店、双河、罗山3个乡。

1985年12月,设立高台、曹洼2乡;城关乡改置为海城镇。

2003年12月,国务院批准将固原市的海原县划归中卫市管辖。

2004年02月,海原县整建制划入新成立的中卫市管辖。

2008年0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批复同意将海原县兴仁镇、蒿川乡划归中卫市沙坡头区管辖,将固原市原州区黑城镇(地域面积220.6平方千米)划归海原县管辖(2月18日正式移交)。

2008年04月,将海原县的徐套乡划归中宁县管辖(9月11日正式移交),将兴隆乡划归同心县管辖,将固原市原州区七营镇、甘城乡划归海原县管辖。

2008年0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将海原县政府驻地由海城镇迁至黑城镇。分析黑城镇地名历史和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群众、市县更名意见的基础上,自治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确定,海原县新址驻地黑城镇更名为三河镇。(注:海原县实行一县两城,县政府仍驻海城镇)

2008年09月,海原县徐套乡正式移交中宁县管辖。

2009年06月,海原县实行一县两城,县政府仍驻地海城镇。

2015年01月,固原市实施“一核五极,组团发展”的空间策略,以固原市原州区为核心,以西吉县、彭阳县、隆德县、泾源县为四个发展极,整合三营镇、海兴开发区,形成新的发展组团。

2020年3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消息表示,批准海原县退出贫困县序列。[1]

2021年8月27日,海原县被确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4]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海原县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属新设立的中卫市管辖,位于东经105°09′~106°10′,北纬36°06′~37°04′之间,南北长95公里,东西宽80公里。东与固原市原州区相连,南与西吉县接壤,西临甘肃省靖远县、会宁县,北濒中卫市、同心县。全县国土面积6463平方公里。

地形地貌

海原县

海原县地处黄土高原西北部,属黄河中游黄土丘陵沟壑区。境内丘陵起伏,沟壑纵横,六盘山余脉(南华山、西华山、月亮山等)由南向北深入境内,形成西南高、东北低的特殊地形,南部以南华山主峰马万山为最高,海拔2955米,是宁夏南部最高峰。这一地区地势高寒,雨量较多,有少量天然次生林零星分布。东部以清水河防地兴隆乡李家湾最低,海拔1366米,地形平坦、土层深厚、土质较好。中部为梁峁残塬地带,其间丘陵起伏,沟壑纵横交错,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总土地面积中,黄土丘陵占66%,土石山区占1.6%,塬地占4.4%,河谷川地占20.9%,山地占7.1%;天然林地4.36万亩,天然草地260万亩。气候特征

海原县深居内陆,大陆性季风气候明显,特点是春暖迟、夏热短、秋凉早、冬寒长。年均气温7℃,一月均温-6.7℃,七月均温19.7℃,≥10℃积温2398℃,无霜期149~171天。年降水量,多年平均286毫米,最多706毫米,最少325毫米。年草面蒸发量878毫米。年干燥度2.17。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5642兆焦耳/平方米,年日照时数271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360毫米,大多集中在秋季,年均蒸发量2200毫米,素有“十年九旱”之称,宁夏最干旱的县之一。

土壤

海原县土壤主要有黑垆土、灰钙土及黄绵土、灰褐土(山地)等。

自然资源

林业资源

海原县天然草场388万亩,主要为干草原(分布在县境南部)和荒漠草原(分布在县境北部),南华山、西华山、月亮山分布草甸草原和山地草原。林地面积20.3万亩。森林覆盖率3.5%。

矿产资源

海原县境内探明矿产资源石膏、白去岩、陶土、金、铜、硫铁、砖瓦粘土、砂砾石、池盐等18个矿种,矿点六十几处。其中石膏占绝对优势,地质储量达二十四亿吨,主要分布于县境内兴隆、兴仁、西安、李俊、李旺等乡镇。品种齐全,有纤维石、雪花石、青石膏等,硫酸钙含量均在80%以上,石膏矿大都是露天矿,矿带规模大。冶镁白云岩地质储量达5900万吨,氧化镁品位21%以上。主要分布在兴仁油井山、曹洼乱堆子、史店油坊院、海城镇野狐坡。

水资源

海原县除兴仁平原属黄河右岸诸沟外,其余地区皆属黄河一级支流清水河水系。清水河沿东北部县界过境。麻春河、苋麻河、中河自西而东注入清水河。麻春河上的石峡口水库是宁夏南部最大中型水库。西华山北麓有盐池。李俊南分布地震滑坡堰塞湖。

行政区划

海原县

截至2017年,海原县辖4个镇、12个乡,165个行政村。县人民政府驻海城镇。
辖区详情
海城镇李旺镇西安镇七营镇史店乡
树台乡关桥乡高崖乡郑旗乡贾塘乡
曹洼乡九彩乡李俊乡红羊乡关庄乡
甘城乡涵养林总场老城管理办公室海兴开发区种羊场

人口民族

人口

2016年末,全县共有户籍人口13.43万户45.6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81万人,乡村人口36.85万人。总人口中,男性人口23.55万人,女性人口22.11万人。分年龄段看,0-17岁人口14.80万人,18-34岁人口13.49万人,35-59岁人口12.80万人,60岁以上人口4.57万人。全县少数民族人口32.61万人,其中回族人口32.50万人,回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71.2%。

全县新出生人口0.96万人,其中男性0.51万人,女性0.45万人。全年死亡人口0.20万人,其中男性0.11万人,女性0.09万人。全县新迁入人口0.44万人,其中省内迁入0.40万人,省外迁入0.04万人。全县新迁出人口0.72万人,其中迁往省内0.68万人,迁往省外0.04万人。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全县常住人口402479人,其中城镇人口96344人,城镇化率23.94%。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7.81‰,死亡率为4.08‰,自然增长率为13.73‰,出生政策符合率为86.52%。

2018年末,户籍人口134709户453309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84357人,乡村户籍人口368952人。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02512户403898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23176人,乡村常住人口280722人,城镇人口比重为30.50%。全年出生人口0.75万人,出生率为18.59‰,死亡人口0.19万人,死亡率为4.81‰,自然增长率为13.78‰。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海原县常住人口为333518人。

民族

海原县为回族主要聚居区,此外还有东乡族、蒙古族、苗族、藏族、锡伯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

经济

综合

2018年,海原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2.68亿元,同比增长1.5%(可比价,下同)。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3.23亿元,同比增长4.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4.30亿元,同比下降3.8%;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5.16亿元,同比增长3.4%。从三个产业对县域经济的贡献来看,第一、二、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分别为73.0%、-76.2%、103.2%,分别拉动经济增长1.1、-1.1、1.5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生产总值13043元,同比下降0.8%。

2020年,海原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1.44亿元。同比增长4.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8.13亿元,同比增长24.6%,增幅居全区前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2.14亿元,同比增长2.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7488元、10641元,同比增长5.3%、10.5%。

2021年,全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8.9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51亿元,同比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9.80亿元,同比增长 15.9%;第三产业增加值53.66亿元,同比增长7.0%。从三次产业看,全年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 17.4%、22.2%和60.4%。[11]

第一产业

2018年,海原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6.84亿元,同比增长4.3%。其中,农业产值17.34亿元,同比增长4.6%;林业产值0.47亿元,同比增长40.2%;牧业产值8.11亿元,同比增长2.3%;渔业产值3.6万元,同比下降96.0%;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91亿元,同比增长3.2%。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2.70亿元,同比增长4.3%。

全年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24.05万亩,同比增长1.7%;粮食总产量25.51万吨,同比增长16.0%。其中,小麦播种面积12.90万亩,同比增长2.4%;小麦总产量1.69万吨,同比增长12.7%。玉米播种面积35.10万亩,同比下降0.9%;玉米总产量12.64万吨,同比增长23.1%。薯类播种面积41.00万亩,同比下降1.2%;薯类总产量38.00万吨,同比增长7.6%。全年全县油料播种面积8.76万亩,同比增长1.5%;油料总产量1.34万吨,同比增长6.2%。全年全县中草药材播种面积5.41万亩,同比增长13.9%;中草药材总产量0.56万吨,同比增长26.9%。全年全县瓜果类播种面积5.5万亩,同比增长6.9%;瓜果类总产量7.24万吨,同比增长5.5%。全年全县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6.74万亩,同比增长6.3%;蔬菜及食用菌总产量8.54万吨,同比增长6.0%。

年末全县牛存栏7.08万头,同比增长22.3%。其中,肉牛存栏6.99万头,同比增长28.0%;奶牛存栏0.09万头,同比下降72.7%。羊只存栏43.77万只,同比增长22.1%。家禽存栏25.87万只,同比下降12.0%。全年累计牛出栏4.42万头,同比增长7.3%;羊只出栏34.06万只,同比增长5.8%。家禽出栏21.15万只,同比增长2.1%。全年肉类总产量达到1.51万吨,同比增长5.6%。

全年全县完成造林面积14.55万亩,同比增长42.93%。

第二产业

2018年,海原县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全年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2.0%。全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业务收入13.55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3.50亿元;实现利税总额2.04亿元。全县规模以下工业实现增加值实现1.05亿元,同比下降1.%。

全年全县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5.84亿元,同比下降17.4%。全县三级资质等级及以上的建筑企业7家(其中三级资质等级6家,二级资质等级1家)。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2.32万平方米,其中房屋新开工面积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8.58万平方米,竣工价值23.61亿元。

2018年,全县500万元以上(不含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32.4%。其中,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同比增长53.0%,50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同比下降42.7%。

(一)从投资主体看。国有经济控股投资同比下降51.8%,占总投资的21.6%,占比下降了8.7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7倍,占总投资的24.6%,占比下降了27.4个百分点。

(二)从产业结构看。第一产业同比下降42.0%,占总投资的2.9%,占比下降0.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同比增长1.9倍,占总投资的19.9%,占比提高15.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同比下降43.3%,占总投资的77.1%,占比下降14.8百分点。第三产业始终是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支撑。

(三)从施工项目看。全年在库施工项目177个,同比减少47个,下降20.9%。其中投资项目155个,房地产项目22个。

全年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5.54亿元,同比下降44.8%。其中,住宅投资4.05亿元,同比下降47.8%;商业营业用房完成投资1.28亿元,同比下降35.0%。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1.0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5.5%。其中住宅施工面积60.2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1%。全县房屋新开工面积23.6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8.6%。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7.7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7.1%。全县房屋竣工面积16.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6.1%。其中住宅竣工面积7.9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8.7%。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12.7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3.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0.8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6%;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1.8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8.7%。

第三产业

2018年,海原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2亿元,同比增长9.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2亿元,同比下降18.0%;非税收入完成1.10亿元,同比增长85.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8.73亿元,同比增长13.1%。八项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44亿元,同比增长17.8%;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32亿元,同比增长10.8%;教育支出完成9.38亿元,同比增长10.9%;科学技术支出完成0.12亿元,同比增长5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7.85亿元,同比下降6.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完成6.10亿元,同比增长14.2%;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93亿元,同比增长45.1%;城乡社区支出完成4.44亿元,同比下降7.6%。

全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96.59亿元,同比增长10.3%。分部门看:住户存款余额为42.65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为7.16亿元、广义政府存款余额为46.78亿元。全年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55.87亿元,同比增长19.5%。分部门看:住户贷款余额为37.76亿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为30.67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7.09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为18.11亿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为0.66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1.40亿元,票据融资余额为16.05亿元。

全年全县保费收入共计22252.53万元,同比增长11.7%;支付赔款共计9380.75万元,同比增长10.9%。

海原县风光

文化

综述

剪纸

2008年,海原县“花儿剪纸”民间艺术获得文化部命名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花儿

海原花儿俗称“干花儿”、“山花儿”和“土花儿”。从区域分布上看,海原作为宁夏花儿的主要流传区和发源地,其厚重的历史文化和别具一格的地域风光为花儿注入了独特的人文内涵和鲜明的艺术特色,使海原干花儿成为花儿元素中一束瑰丽的“艺术奇葩”。

刺绣剪纸

海原县回族刺绣剪纸,千百年来,作为古老的民族艺术,在回族日常生活中得到了保护和传承。现还有女儿出嫁时要做刺绣嫁妆的风俗。

地震习俗

十一月初七的祭奠

每年十一月初七时,是海原地震纪念日。每年这一天,村民们都要上坟祭奠。在海原县县城西南角,有一个占地近200亩的“万人坟”,安葬的就是地震遇难者。每年的十一月初七前后,陕西、甘肃、青海以及宁夏其他地方的人都到海原县县城外的“万人坟”和其他地方祭奠。回族人称之为“纪难日”,汉族人则叫“劫难日”。

炒豆子

每年的十一月初七前后,海原当地民众还有一项风俗习惯是炒豆子,将扁豆、黄豆等原粮炒熟吃。这一风俗习惯是为了纪念地震时期人们经受的苦难。地震时,很多人被压在房子下面,就是靠着吃原粮活下来的。

房门后的

铁锹

地震过后,很多人家认识到了窑洞的危险,盖了新房子,但也有一部分群众盖不起房子,仍然住在土窑里。无论是住土窑还是住房子的人,他们都习惯性地在门背后放一把铁锹。据说,这是为了防止灾难来临时,有自救的工具。经历过大灾的人们开始有了强烈的防灾意识。

名优特产

压砂瓜

压砂地种植硒砂瓜在海原县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悠久的种植历史和栽培经验,加之当地优越的地理位置及气候条件,生产的硒砂瓜果大、甘甜、味纯、质优。

压砂地硒砂瓜种植区主要涉及兴仁、高崖、关桥、徐套、蒿川等乡镇,2006年种植面积达到13万亩,预计总产量达1.6亿公斤。特别是硒砂瓜主产区兴仁、高崖、关桥三个乡镇,年种植面积占海原县的85%以上。

葱韭蒜

2006年海原县葱韭蒜种植面积3.5万亩,其中红葱3万亩,大蒜0.1万亩,韭菜0.4万亩。总产量预计达4926万公斤。葱蒜种植已由以户为单位的零星种植发展到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村种植,如:史店乡苍湾行政村,海城镇山门村。葱蒜种植面积由90年的0.5万亩发展到2006年的2万亩,总产量预计达2.6万吨。

交通

海原县内有中宝铁路、中郝高速公路、银武高速公路、109国道及银平公路、中静公路等过境。

截止2018年,海原县,公路通车里程达3313.94公里,公路密度为51.30公里/百平方公里。按行政等级分国道265.39公里,省道540.93公里,乡道629.86公里,村道1877.76公里;按技术等级分高速公路186.23公里,一级公路15.30公里,二级公路173.31公里,三级公路552.82公里,四级公路2386.28公里。

年末全县有客运企业7家,在册营运客运车辆525辆,其中班车179辆、公交车79辆、出租车267辆。共开通客运线路193条,其中跨省4条、跨市26条、跨县9条、县内154条,日发班次192个,行政村通客车率99.6%。现有二级客运站1个,乡镇四级客运站13个,农村客运招呼站173个。有普通货运企业47家,在册货运汽车9238辆。有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1家,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12家,三类维修业户218家,摩托车维修业户12家。有二类驾校2所,驾校教练场3个,总面积22.7万平方米,教练车177辆,教练员178人。全年完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5366人、从业资格证培训考试1257人、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2918人、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6552件。

邮电

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687万元,同比增长6.3%;全年电信业务总量48505万元,同比增长113.1%,年末固定电话用户2.34万户,同比增长52.0%,其中住宅电话年末用户1.24万户,同比下降1.3%;年末移动电话用户达到25.02万户,同比增长4.1%;计算机互联网用户达到2.31万户,同比增长42.7%。

完成邮政业务总量770.75万元,同比增长15.4%;全年电信业务总量124032.93万元,同比增长89.3%;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79万户,同比下降15.8%,其中住宅电话年末用户1.01万户,同比下降37.9%;年末移动电话用户达到33.41万户,同比增长0.4%;计算机互联网用户达到7.57万户,同比增长47.6%。[8]

社会

教育

2018年,海原县共有学校326所。小学278所(其中,县城小学9所、乡镇中心小学12所、村级小学116所、教学点141个);中学22所(其中,高级中学2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24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6所、民办幼儿园4所、公建民营幼儿园4所)。全县共有教学班2315个,其中小学阶段1302个(特教学校5个)、初中395个、学前幼儿447个(其中幼儿园126个)、普通高中129个、职业高中42个。全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5个。全县现有教职工4738人(在编4520人,特岗218人),女教职工2419人,专任教师4722人。按学校类别分幼儿园81人、小学2547人、初中1379人、高中学校493人、特殊教育学校13人、职中112人、局机关培训中心等113人。全县共有在校学生86391人,其中女生42087人(占48.8%)、少数民族72633人(占84.1%)。其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40038人(特教学校61人)、女生19445人(特教学校23人)、少数民族34578人(特教学校47人)。初中阶段在校学生19795人,其中女生9688人、少数民族16780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7472人(不含高三836人补习生),其中女生4009人、少数民族5697人。中等职业在校生2630人(其中,全日制1877人、非全日制753人),其中女生1202人、少数民族2046人。学前幼儿学生16456人(小学学前班11641人、在园幼儿4815人),其中女生7743人、少数民族13532人。全县有寄宿制学校33所(小学9所、一贯制7所、初级中学12所、高级中学2所、完全中学1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住校生27570人(小学3337人、初中16052人、高中8181人)。全县4-6周岁幼儿20192人,入学16456人,入学率81.5%;7-12周岁适龄儿童47485人,缓免入学1人,入学4748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13-15周岁初中适龄人口22043人,入学21630人,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98.1%;16-18周岁高中适龄人口21008人,辖区高中阶段在校学生19182人,高中阶段入学率为91.3%。

主要中小学:海原县第一中学、海原县西安中学、海原县三河中学、海原县李俊中学、海原关桥中学、海原县曹洼中学、海原县甘城中学、海原县九彩中学、海原县郑旗中学、海原县第三中学、海原县三河镇黑城中学、宁夏海原县闵唐小学、海原县大岘民族小学、海原县第一小学、海原县段塬小学、海原县七营中学、海原县李旺镇团庄小学、海原县李旺中心小学、海原县盛世开元希望小学、海原县三河镇六窑小学。

文化事业

2011年,海原县建成县级文化共享中心1个、乡村文化共享服务点2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2个、农家书屋175个。花儿艺术得到传承和发扬,《回乡婚礼》先后两次赴京演出并走出国门。

卫生医疗

2018年,海原县共有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315家,其中区级医疗机构分支机构1家(宁南医院),县级卫生计生机构5家,乡镇卫生院1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村卫生室268家,民营医院4家,个体诊所16家;共设置病床1388张,每千人拥有病床2.98张;县、乡两级卫生计生机构共核定事业编制1092个,目前有医护人员1543人,其中:在编人员1008人,聘用人员535人,每千人口拥有医护人员3.3人;全县有在册执业(助理)医师总数577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24人,在册护士495人,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1.05人,共有村医296人,其中大专学历村医290人,占比97.9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2.27‰,婴儿死亡率8.30‰,产妇住院分娩比例为99.98%。

社会保障

2018年,海原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10.6元,同比增长11.1%。其中:工资性收入实现4247.6元,同比增长19.3%;经营净收入实现2850.9元,同比增长15.1%;财产净收入实现98.5元,同比下降11.8%;转移净收入实现1313.7元,同比下降12.9%。全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542.6元,同比增长4.5%。

年末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16.28万人,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9%。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15万人,同比增长51%。离退休人员1.24万人,同比增长34%。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9.76万人,同比下降0.4%(移民搬迁导致人数下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1.65万人,同比增长13.0%;参加城乡居民统筹医疗保险人数38.11万人,同比降低0.9%。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11万人,同比增长15.6%。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13万人,同比增长6.6%。

居民收入

2018年,海原县全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46.5元,同比增长7.6%。其中:工资性收入实现20410.2元,同比增长11.7%;经营净收入实现1419.1元,同比增长14.6%;财产净收入实现726.5元,同比下降34.7%;转移净收入1490.7元,同比下降13.6%。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302.6元,同比增长1.2%。

宗教

2011年,海原县有宗教活动场所848个,其中伊斯兰教的清真寺798座,拱北43座;佛、道教活动场所7座。另外,汉族地区有民间方神庙189所。在伊斯兰教中,虎夫耶人口17.16万人,占63.4%,有场所436座;伊赫瓦尼人口6.27万人,占23.1%,有宗教场所178座;尕德忍耶人口1.78万人,占6.6%,有宗教场所56座;哲赫忍耶人口1.3万人,占4.9%,有宗教场所24座;塞莱非耶人口0.55万人,占2%,有宗教场所26座。

公共服务

宁夏海原:危窑危房换新颜圆梦安居暖心房

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实施危窑危房改造“九个一批”工程,采取农户自建、企业助建、部门帮建、政府统建等方式,推进农村危窑危房即增即改,确保存量危房清零、安全住房有保障,实现改得动、盖得起、建得好。

2020年12月11日,入选第二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名单。

2021年8月27日,被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确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海原县一中

旅游

4597次播放01:03海原秘境:天都山石窟——99%宁夏人都不知道的美景286次播放00:59花儿之乡 古韵海原

凤凰城址

修筑于宋,原有内、外城之分,现仅存外城西、北部分城墙。史志载:“西夏境域,东距黄河,西至玉门,南临萧关,北控大漠”。即指今萧关城址。

菜园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

遗址属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距今约4800年~3900年左右,是古人类生息繁衍、生产劳动的场所和墓葬地。菜园遗址的古人类在交流变迁过程中,积极汲取包括北方草原文化在内的诸多周边区域文化先进因素,形成了具有本地土著特色的“菜园文化”。他们过着农业定居为主,畜牧养殖为辅,间或进行捕捞的生活,氏族群体纺织业相对比较发达,有着相对稳定的经济生活状态。[9]

灵光寺

灵光寺位于海原南华山西麓,距县城二十公里,公元1042年,西夏王李元昊携爱妃没移氏栖居之地,行宫依山而建,亭水相映,飞檐斗拱,绵延数里。境内五泉竟洌,华山叠翠,自然景观奇丽壮观。公元1081年被宋将李宪烧毁,遗址尚存。

天都山石窟

天都山始名于夏,宋咸平五年(1002)的当年或次年,海原被西夏夺取后泛称“天都”,称西华山为“天都山”。

石窟位于天都山东麓腰部,共6窟。宋庆历二年,夏天授礼法延扎五年(1042)前后,夏主李元昊在天都山削壁筑台凿窑(今祖师洞)为游猎避暑宫,即石窟之始。宋夏后期,石窟逐渐演变为佛、道信徒朝拜、上香寺庙。石窟在明万历年间、清和民国年间曾重修。因自然侵蚀和人为破坏,窟内原塑及窟外建筑均毁,尚存清至民国修缮洞窟碑记六通。

山上建有很多庙祠佛像,有祖师洞、玉皇洞、三宫殿、土地洞、法王阁、观音洞等6窟,西夏时期李元昊曾与妃没移氏相居。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代表人物

李成玉,原河南省委副书记、政府省长。

刘强,曾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获得荣誉

2020年7月,入选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第一批)。[2]

2020年11月16日,入选“2020中国最美县域榜单”。

2021年2月25日,入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3]

2021年6月21日,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

2021年9月,入选“2021中国最美县域榜单”。

2021年11月22日,入选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公示名单。[5]

2021年12月,入选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