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2月6日,当时在南太平洋地区有属地和托管地的美国、英国、法国、荷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六国政府在澳大利亚堪培拉签署了《堪培拉协议》,宣布成立南太平洋委员会(South Pacific Commission)。1962年荷兰把西伊里安岛移交给印度尼西亚后退出。南太平洋委员会总部设在新喀里多尼亚首府努美阿。委员会一度取名南海委员会。在1997年10月举行的会议上该组织决定从1998年10月起改名为太平洋共同体(Pacific Community -- PC)。

外文名

Secretariat of the Pacific Community

组织成立

1947年2月6日,当时在南太平洋地区有属地和托管地的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荷兰等六国政府签署了《堪培拉协议》,宣布成立南太平洋委员会(South Pacific Commission——SPC)。1962年,荷兰把西伊里安移交给印度尼西亚后退出。1998年更名为太平洋共同体(Pacific Community)。总部设在新喀里多尼亚首府努美阿。

该组织宗旨是促进南太平洋各国(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福利和进步。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向南太岛国提供经济技术援助。

主要在医疗卫生、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等方面提供咨询和起顾问作用。1976年起又扩大至农村发展、青年事务、文化教育、体育交流、海洋资源的开发和研究等方面。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向南太岛国提供经济技术援助。全体委员会是南太平洋委员会最高决策机构,有权任命南太平洋委员会主要官员。每年在年会前4个月举行会议。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创始成员为:澳大利亚、法国、荷兰(1962年退出)、新西兰、英国和美国。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自1983年起,27个成员代表组成南太平洋委员会整体委员会,为南太平洋委员会最高决策机构,有权任命南太平洋委员会主要官员,每年在年会之前4个月举行会议。在多数岛国设有办事处,具体实施既定项目。总干事下设2名副总干事。

具体项目的副总干事下设7个司:包括地质科学司(合并南太应用地学委员会SOPAC后设立),经济发展司,社会发展司,渔业、水产养殖和海洋生态系统司,陆地资源司,公共卫生司,发展数据司等。其中SOPAC、陆地资源司和经济发展司办公室位于斐济;其余均位于努美阿。

运营管理副总干事下设财务、行政、人力资源、通讯、出版、翻译、法务等部门。

此外还单独设战略与政策规划署(SEPPF)。

太平洋共同体在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波纳佩设有北太地区办事处,在所罗门群岛霍尼亚拉设有国家办事处。

太平洋共同体每两年召开一届会议,制定相关政策并决定总干事人选。闭会期间,政府及行政机构代表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Representatives of Government and Administrations)有权就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组织成员

截止1997年10月有成员26个: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汤加、萨摩亚、瑙鲁、斐济、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图瓦卢、基里巴斯、瓦努阿图、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美属萨摩亚、关岛、法属波利尼西亚、新喀里多尼亚、瓦利斯和富图纳群岛、库克群岛、纽埃、托克劳、皮特凯恩、北马里亚纳自由联邦和帕劳。荷兰曾为南太平洋委员会创始成员,1962年在把西伊里安移交给印度尼西亚后退出。英国曾于1996年退出,1998年1月重新加入,2005年1月再次退出。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分3部分:(一)会员费,总额约1000万美元,90%由澳、美、法、新4大国缴纳,其余10%由22个岛国和地区负担;(二)澳等4大国提供的项目援助;(三)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以及各国通过多边组织或直接向太平洋共同体秘书处提供的援助。

南太平洋会议

1950年,该委员会为了使南太平洋地区的属地和托管地有发表意见的机会,决定每3年召开一次南太平洋会议。1967年后,改变为每年召开一次。1973年,根据澳大利亚建议,南太平洋委员会和南太平洋会议每年举行一次联席会议,1974年起执行,通称“南太平洋会议”,就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方向、优先项目、吸收合作伙伴、选举和任命委员会主要官员等重大事务作出决策。但此前仅美、英、法、澳、新、西萨摩亚、斐济、巴布亚新几内亚、库克群岛、所罗门群岛、瑙鲁、图瓦卢和纽埃13个政府成员代表有选举权。在1983年第23届南太平洋会议上,根据澳大利亚的提议,规定现有的27个成员都有选举权。

组织活动

主要活动

在医疗卫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方面提供培训、咨询服务和协助,侧重落实各国和国际组织对南太地区的经援项目。在1976年举行的第16届会议上,委员会的活动范围扩大到乡村发展、青年和团体事务、特别专家协商、文体、教育交流以及海洋资源的开发和研究等。1995年10月,第35届年会在努美阿举行,选举罗伯特·邓恩为总干事。1996年10月,第36届年会在北马里亚纳群岛的塞班举行,邓恩连任总干事。1997年9月,第37届年会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会议决定每2年举行1次“南太平洋会议”,并决定南太平洋委员会于1998年1月1日起更名为太平洋共同体。

1998年我国向该组织“南太森林保护”项目捐款5000美元。

1999年12月,太平洋共同体首届会议在法属波利尼西亚举行,通过了规定该组织机构设置和工作规则的《塔希提宣言》,任命劳迪斯·潘吉莉南女士为首任总干事。

2001年11月,太平洋共同体第二届会议在努美阿举行,制定了2003~2005年期间的5项重大战略规划,即人力资源开发、在太平洋地区实现国际开发目标、在经济社会领域进行政策分析与建议、与相关国际机构加强沟通与协调、提升机构自身计划与执行能力等,其中人力资源开发被定为核心任务。

2003年11月,太平洋共同体第三届会议在斐济首都苏瓦举行,会议主题是“太平洋岛屿应对传染病”,主要讨论了防治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全球基金;法国和新西兰资助的“太平洋地区妥善应对流行病计划”(PREPARE);太平洋海洋战略;共同体就执行“千年发展目标”向岛国提供援助;在帕劳举办太平洋艺术节等。

2005年11月,太平洋共同体第四届会议在帕劳首都科罗尔举行,会议主题是“发挥青年作用,创造安全、繁荣及可持续的未来”,还讨论了太平洋共同体《机构述评》(Corporate Review)以及大流感、艾滋病地区战略、地区卫生基金、渔业、“太平洋计划”等问题,并任命吉米·罗杰斯为总干事。

2007年11月,太平洋共同体第五届会议暨该组织成立60周年会议在萨摩亚首都阿皮亚举行,会议主题是“太平洋渔业的未来:做好规划和管理,实现食品安全、民生及经济可持续发展”,还讨论了城市化、气候变化、数字化战略等问题。

2009年9月,太平洋共同体第六届会议在汤加首都努库阿洛法举行,会议主题是“在国家层面实现地区项目效益最大化”,还讨论了太平洋共同体的作用及其长期可持续融资战略、核心发展指标、卫生领域优先工作等。

2011年11月,太平洋共同体第七届会议在新喀里多尼亚首府努美阿举行,会议主题是“气候变化和粮食安全”。

2013年11月,太平洋共同体政府及行政机构代表委员会(CRGA)在斐济首都苏瓦举行会议。太平洋共同体第八届会议在苏瓦举行,会议主题是“加强太平洋共同体可持续发展—帮助制定‘2015年后发展议程’”。

2014年11月,太平洋共同体政府及行政机构代表委员会(CRGA)在新喀里多尼亚首府努美阿举行会议,启动了“太平洋性别平等和气候变化问题一揽子方案(Pacific Gender and Climate Change Toolkit)”,讨论了“太平洋地区应对气候变化和抵御灾害发展战略(Strategy for Climate Change and Disaster Resilient Development in the Pacific)”等议题。

201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太平洋共同体政府及行政机构代表委员会(CRGA)、太平洋共同体第九届会议先后在纽埃首都阿洛菲举行,会议主题是“力挽狂澜,提高太平洋岛国人民的适应性(Resilient Pacific People - turning the tide)”。

2017年7月24日至7月28日,太平洋共同体政府及行政机构代表委员会(CRGA)、太平洋共同体第十届会议先后在新喀里多尼亚首府努美阿举行,会议庆祝了SPC成立70周年,主题是“致力于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型伙伴关系(Innovative Partnership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出版物

《活动月刊》(Monthly News of Activities);《南太平洋会议报告》(Report of the South Pacific Conference),年刊。两刊均为英、法双语。

与华关系

中国曾向该组织“南太森林保护”、“偏远地区卫星通讯”和“南太地区码头升级”等项目提供过小额援助。2010年8月,外交部副部长崔天凯在瓦努阿图出席第22届太平洋岛国论坛会后对话会期间会见太平洋共同体总干事罗杰斯。同年11月,卫生部长陈竺在北京会见来华出席国际会议的罗杰斯总干事。2010年7月和2011年9月,太平洋共同体应邀出席中国农业部在厦门和斐济举办的第二届和第三届“中国—太平洋岛国农业合作论坛”。

组织领袖

前任:总干事吉米·罗杰斯(Jimmie Rogers,所罗门群岛人)2006年上任。

现总干事科林·图库伊汤加(Dr. Colin Tukuitonga),纽埃人,2014年1月当选。总干事下设2名副总干事:卡梅隆·戴弗(Cameron Diver,新西兰人),负责运营和管理等;负责具体项目的副总干事目前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