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区是今四川省剑阁县境内曾经存在的一个县辖区。

民国24年(1935年),原普安一、二区合并为第一区,又俗称普安区。

1950年改设城关区;1981年更名为龙泉区;1992年撤销,区公所改为普安督导室,俗称普安区; 2006年撤销。治地县城普安镇。

1989年,全区幅员面积472.9平方公里,辖1镇8乡(不含普安镇),共78村,479组。

中文名

普安区

别名

龙泉区

地理位置

四川省剑阁县中部偏北

面积

472.9平方公里(1989年)

所属地区

四川省剑阁县

78个

479组

撤销时间

2006年6月

下辖地区

1个镇、8个乡

政府驻地

剑阁县城

行政区类别

县辖区

建置沿革

清末

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剑州改划为13保,为普安保,治州城。

宣统二年(1910年),剑州设1城、2镇、4乡,13保,置城厢,治州城普安保。

注:①《元丰九域志》校勘记48条:钱本、卢木均作一十乡。

民国时期

民国2年(1913年),剑州改为剑阁县,城厢改属剑阁县。

民国3年,废城、镇、乡,县下改原13保为13团,名称及区域仍旧。撤城厢,普安保改为普安团。

民国19年,改团为区,将普安团拆分为普安一区、普安二区,区设办事处。

民国24年秋,将16个区整理合并为6个区署。原普安一、二区合并为第一区,治县城普安。区下划设40个联保,以序号定名,城厢为第1联保。

民国25年6月,调整区划,缩编联保,更用新名,全县设4区,仍设第一区。

民国29年8月,推行新县制,废联保,设7镇、10乡,置普安镇。全县仍划为4区,第一区裁区公署,改设第一指导区。

民国30年2月,剑阁整编政区和保甲,进行乡镇保甲扩编。

民国34年,全县定乡镇编制,普安镇为甲等镇,其余25乡为乙等乡。

民国35年10月,重新调整政区,全县划为3个指导区,1镇,25乡,369保,3613甲。第一区辖普安镇、北庙、西庙、柳沟、武连、龙源、白龙、杨村、碑垭9乡,132保,1303甲。

民国37年,缩编保甲为207保,2494甲,直至民国38年未变。

新中国时期

1950年1月,剑阁县基层政区设4个区公署,下辖1镇25乡,废第一指导区,改设城关区,仍辖普安镇、北庙、西庙、柳沟、武连、龙源、白龙、杨村、碑垭9乡。

1952年,城关区改为第一区。

1953年1月,城关区署改称城关区公所。

1955年2月,将西庙、甘水、凉山调入一区。12月,各区均以治地命名,一区改称城关区。

1957年7月,恢复城关区委会(党的基层机构)。

1963年9月,恢复城关区公所。

1981年地名普查时,城关区更名龙泉区,城关镇更名普安镇。

1992年,剑阁县撤区并乡建镇,撤销龙泉区。原所属的北庙乡、柳垭乡并入新建的城北镇,鹤鸣乡并入普安镇,盐店乡与原柳沟区的西庙乡合并改建盐店镇。原龙泉区公所更名改制为普安督导室,俗称普安区。辖龙源镇和江石乡、田家乡、闻溪乡共1镇3乡,姚家乡划归新设的城北督导室。

2006年6月,剑阁县撤销11个督导室,普安督导室成为历史。

行政区划

民国24年冬,设区署和城、凉、抄联保,辖城区、凉山、抄手等地。民国29年改为第一指导区,辖普安、武连2镇,西庙、木马2乡。民国31年辖1镇6乡以迄解放。

1989年,全区幅员面积472.9平方公里,辖龙源镇和江石、鹤鸣、田家、闻溪、姚家、北庙、盐店、柳垭8乡,共78村,479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