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52年,剑阁县新设鹤鸣乡,属第一区(城关区)。1955年12月,撤销鹤鸣乡。1962年3月,复置鹤鸣人民公社,属城关区(只设区委,1963年9月复设城关区公所)。1966年11月17日,经四川省人民委员会、绵阳专员公署批准,以地名命名的区公所和52个公社改为具有“革命意义”的新名称,鹤鸣公社改称光荣人民公社,次年恢复原来名称。1968年5月11日,剑阁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成立鹤鸣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隶属城关区革命委员会,各生产大队、生产队分别成立革命委员会和革命领导小组。1981年,城关区更名为龙泉区,鹤鸣公社仍隶属不变。1984年初,剑阁县基层政区改制,实行政社分设,撤销鹤鸣人民公社,恢复为鹤鸣乡,生产大队、生产队分别改为村、组。1992年剑阁县撤区并乡建镇时,撤销鹤鸣乡,其行政区域并入普安镇,后不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