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关系(Dual Relationship):双重关系是指心理咨询与治疗师与来访者之间除了治疗关系之外,还存在或发展出其他具有利益和亲密情感等特点的人际关系状况。

概念

双重关系是指咨询师/治疗师在心理咨询或治疗过程中与来访者除了专业关系之外,还存在其他社会关系。例如,一个咨询师与某个来访者除专业的咨询关系之外,还存在师生关系(双重关系),或者来访者同时还是咨询师领导的孩子(多重关系)。

起源

双重关系首次作为一个伦理问题被单独列出是在1958年版APA伦理守则“来访者关系”一项中。而1977年版的APA伦理守则第一次明确提出禁止咨询师与来访者发生性关系。几经修订后,APA伦理守则在1992年版中将“多重关系”作为一项规范单独列出,并且在“滥用心理学家的影响”和“剥削关系”两项中也提及了双重关系问题。最新一版的APA伦理守则(2002)将双重关系纳入“人际关系”这一大项中加以规范。其界定是:当心理学家与一个人发生专业关系并且同时与该人发生其他关系,或同时和与该人有亲密关联的人发生专业关系,或承诺在将来与该人或该人的亲密他人发生其他关系的时候,双(多)重关系就产生了。当然,APA伦理守则对双重关系问题并非一味地否定,它提出只有当多重角色关系妨害或违反了来访者的利益时这种关系才应该被禁止。

ACA伦理守则(2005)并没有将双重关系单独列出来,只是在“咨询关系”一项中提及。但是ACA成员Herlihy 和 Corey于1992年专门发表过一篇题为“心理咨询中的双重关系”的文章,文章对双重关系的界定是“试图对来寻求帮助的人同时或相继扮演两种角色。可能是两种专业角色,如咨询师与教师,或者是一种专业角色和一种个人角色”。

NASW伦理守则首次成型是在1960年,随后几经改版修订,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是1996年版,也正是在1996年版首次明确提出了双重关系问题,并且列举了一些典型的双重关系情境加以解释说明。NASW伦理守则(1996)对双重关系的界定比较简洁:“当社会工作者与来访者发生多于一种关系时,双重或多重关系就产生了,不管这种关系是专业的、社会的还是商务的。双重关系可以同时发生或相继发生。”

特征

1、在关系性质方面,专业关系、社会关系(例如成为朋友)和商务关系(例如成为商业活动的伙伴),均可能在双重关系中呈现。

2、在时间方面,双重关系可以在保持专业关系期间发生,也可在专业关系结束之后发生,甚至包括对未来非专业关系的承诺(例如在进行心理咨询期间承诺结束咨询后与来访者发展亲密关系。

3、在人物关系方面,包括与来访者本人发生专业以外的关系,也包括与来访者的亲密他人发生关系(例如与来访者的母亲进行交往)。

类型

静态的分类

主要是根据关系发生的背景或是关系本身的性质划分。最常见的是划分成两类即性双重关系和非性双重关系。也有学者继续将非性双重关系划分得更为具体,例如,Anderson 和 Kitchener将与以往来访者的非浪漫和非性双重关系分成八类(例如朋友关系、商务关系、同事关系),并且随后又将这八类关系细分为“意图性”的和“境遇性”的。还有学者根据双重关系的时间性,将双重关系分为与当前来访者的双重关系和与过去来访者的双重关系。例如,Moleski 和 Kiselica将“双重关系分为性的(与当前来访者和过去来访者)或非性的(与当前来访者)”。这里提到的过去来访者要满足三个条件:治疗过程的终止是适宜的并且是负责的,并要有文件备份证明,也就是说那种为了发展双重关系而终止治疗的不是合法的过去来访者;该来访者不打算再次回来治疗;决不能诱导来访者相信他可以自由地回到治疗。

动态的分类

主要是由Brian & Nick 提出的,其根据双重关系发生发展的不同方式,划分为五类:(1)境遇性多重角色,如一位咨询师去商店退货而唯一的店员是他的来访者,或咨询师的小孩与来访者的小孩成了朋友;(2)结构性多重专业角色,如老师与学生,督导者与被督导者;(3)专业角色的转变,如来访者成了合作者;(4)专业角色与个人角色的冲突,如先有专业关系继而发生个人关系或者先有个人关系继而发生专业关系;(5)剥削性的专业关系,如专业人员迫使来访者、学生或被督导者成为其性伙伴,或者专业人员利用专业关系获取个人经济利益(如征收不必要的服务费)。

在研究与临床应用中影响比较广泛的分类方法是将双重关系区分为性的(涉及性及亲密或浪漫关系)和非性的(不涉及性的其他关系)。

利与弊

咨询师和来访者建立多重关系,弊大于利,应该明令禁止,会减弱来访者对未来照料者的信任并且会加重来访者来求治的症状。有可能会损害心理学家的客观性、能力或效率,从而影响其工作的效果或者直接对来访者造成剥削或伤害。

但是在咨询工作中,双重关系是不可别避免的,如果要禁止双重关系的出现就会使来访者不能接受治疗,同时也拒绝了大量的潜在来访者。Doyle指出拒绝为某些在特定情景下(如乡村)的个体提供咨询,是在阻止这些需要获得帮助的个体得到援助。。Lazarus 认为倘若对伦理指导手册中关于双重关系部分的条款矫枉过正,会导致一种虚假的疆界,而这种疆界来源于破坏性的一味禁止,将会减弱临床疗效。当存在双重关系要遵循以下原则(1)从业者有责任确定和维持清晰的界线;(2)从业者要深知在潜在的双重关系中来访者的弱点和可能造成的伤害;(3)来访者有权利获得完全的知情同意;(4)如果双重关系作为治疗计划的一部分应该有详细的论述并且对同行公开;(5)社会工作者有时可能会成为其他社会工作者的来访者,有必要建立一个程序来控制这些双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