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预算内资金是列入国家预算收支计划由财政集中分配使用的资金。其主要来源,是通过财政预算方式集中的国营企业上交利润和税收,以及城乡各项税收等。国家预算内资金,主要用于预算内的各项经济建设,文教科技卫生,国防和对外援助拨款,国家行政管理等。通过国家预算有计划地筹集和分配的财政资金,在国民收入中占很大比重,1952年至1981年间财政资金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平均为33.1%。国家预算是国家集中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的主渠道。

中文名

国家预算内资金

外文名

State budgetary funds

分类

财政拨款和财政安排的贷款

拨款来源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

基本介绍

包括中央财政的基本建设基金(分经营性基金和非经营性基金两部分)、专项支出(如煤代油专项等)、收回再贷、贴息资金,财政安排的挖潜改造和新产品试制支出、城建支出、商业部门简易建筑支出、不发达地区发展基金等资金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地方财政中由国家统筹安排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资金。

换种说法就是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中由国家统筹安排的基本建设拨款和更新改造拨款,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拨款中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和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的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