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简介

穆罕默德去世后,因哈里发继承权问题,伊斯兰教内部开始分裂,出现哈瓦利吉派、什叶派、穆尔吉埃派等政治宗教派别。在长期的政治斗争和教义争论中,大多数宗教学者强调穆斯林社团的历史传统,除《古兰经》外,还重视圣训的宗教权威。大约至10世纪下半叶,穆斯林的主流派开始自称为遵奉逊奈的人们,即逊尼派,以区别于其他少数派。他们承认最初的四位哈里发是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人,称“正统哈里发”。由穆罕默德建立的穆斯林社团,被视为真主在大地上的世俗领域,政治领导权不是真主的启示,而是穆斯林世界占优势的政治现实决定的。虽然该派要求哈里发必须是麦加的古来什部落成员,但主张效忠事实上的政治权威。只要能实施伊斯兰教法和发展伊斯兰教,即使是外族的哈里发或苏丹也予以承认。该派与其他派别在执掌宗教和政治权力方面的区别,即使在13世纪哈里发制度终结之后仍保持不变。其正统特征在于强调穆斯林社团大多数人的观点和习惯,并能融合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不同观点和习俗。

演变

该派在长期演变中,发展了古兰学、圣训学、教法学和教义学等宗教学科,在此基础上建立宗教义务、教义信仰、教法规范和伦理准则,形成权威的宗教体制。古兰学以《古兰经》注释为主,在遵从经文字面意义的基础上,出现泰伯里《古兰经注释大全》、拜达维《启示光辉和经义奥秘》等经注典范。圣训学强调穆罕默德言行解释天启的指导意义以及对穆斯林言行的约束力,以布哈里等圣训学家编纂的六大圣训集为“真实的”圣训记录,作为仅次于《古兰经》的重要经典。同时,在教法学方面,由8世纪的地方教法学派、意见派与圣训派的争论,至9世纪沙斐仪提出系统的法源理论体系,形成同为正统而略有差异的哈乃斐、马立克、沙斐仪和罕百勒四个学派,统称为四大教法学派,得到历代统治者和各地穆斯林的支持。教义学始自早期的教派斗争,而后正统派在与穆尔太齐赖派等的激烈论争中,于10世纪出现以调和启示和理性为特色的艾什尔里教义学,进一步阐明真主的本体和德性、《古兰经》的无始性、前定与意志自由等问题,为正统教义学奠定理论基础。继而由安萨里引入苏非神秘主义,完善并确立了伊斯兰教义学的最终模式。安萨里以后,该派宗教学者逐渐与苏非派妥协。正统学者诠释的教法和教义,限制了苏非实践中的极端倾向,苏非神秘主义却为正统信仰注入新的活力。接受正统教义的苏非派,继续发展其修持道路和活动方式,后来兴起的苏非教团蔓延到整个伊斯兰世界,形成影响广泛的民间信仰体系。该派在坚持基本信仰和义务同一性的同时,允许地方和民间差异的多样性存在,使其能在20世纪包容除伊朗及伊拉克、也门等部分地区外的大多数穆斯林。中国穆斯林绝大多数属于该派,并遵奉哈乃斐学派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