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社会缘起于马克思成长的国度——德国。在19世纪中后期,由于马克思恩格斯揭露了剩余价值的存在,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席卷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运动,使得经历数次经济危机的西方国家不得不寻找改良社会的方法。当时当政的普鲁士王国宰相俾斯麦为了实现他的政治抱负以及统一德国的使命,于是在对于国内社会问题采取进取的创新改革。通过国家财政与社会力量实现对工人的保险与福利。当然以现在的角度看,当时的社会福利制度还刚刚起步,而且程度并不大,但是就是因为这样的创举,让后来的德国以及大部分欧洲走向了对资本主义的改良道路——全面建立社会福利制度,实现社会公正、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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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繁荣,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产业结构的大调整,引发了人们社会观念的大变革,使社会保险在世界较大的范围内实现了向国家化、全民化和福利化方面的转变。为达到更广泛的社会平等和更大程度的经济平等的目标,1948年英国宣布第一个建成了福利国家。此后,瑞典、荷兰、挪威、法国、意大利等国也纷纷参照执行了英国的全面福利计划,使社会保险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空前发展。到1993年,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已达到163个。

但是后来由于欧洲经济陷入困境,以英国撒切尔夫人为代表的部分国家开始转向自由市场经济,不断的改革全民福利制度,在私有化大部分国企的同时、削减福利开支福利。而现今能被整个世界看做全面福利典范的仅存以瑞典为代表的北欧,以沙特为代表的中东石油国家。他们实行的是"国民(不过中东国家的民主程度不高,以至于在公平程度上难以与北欧相对应)收入均等化、就业充分化、福利普遍化、福利设施体系化"和"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需求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并统一标准、统一缴费和统一支付待遇,基金主要由国家财政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