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变法,指在公元前386年——前381年楚悼王当政时,任命吴起为令尹,对楚国政治、法律、军事等实行改革的变法运动。经过变法,楚国国力逐渐强盛,在公元前381年,联合赵国大败魏国。

但在楚悼王去世后,吴起变法遭到楚国旧贵族的强烈反对,最后吴起被射杀,变法以失败告终。

中文名

吴起变法

外文名

Wuqi reform

时间

战国初年(前386—前381)

地点

楚国

发起人

吴起

成就

楚国国力渐强,兵震天下,威服诸侯

结果

吴起被反对者杀害、政令多被废止

所处时代

战国时期

事件起因

社会背景

春秋时期,奴隶制刚刚开始瓦解;战国时,奴隶制的土地国有制已经大部分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取代,促使新兴地主阶级在政治和经济势力更加壮大,地主阶级力量增强,与原来奴隶主贵族顽固势力的矛盾越来越深。吴起变法是在春秋后期地主阶级取得夺权斗争胜利的基础上进行的。

楚国地广人众,能够调集百万大军,在战国七雄中是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由于政治腐败,经济落后,国力一直萎靡不振。楚悼王继位后,连年遭到魏、赵、韩等国的进攻,不断丧失失地。在极其窘迫的形势下,楚悼王不得不用重礼贿赂秦国,在秦国的帮助下才和魏、赵、韩讲和。

直接起因

面对这种内外交困的形势,楚悼王很想有一番作为,但苦于缺乏变法图强的真正人才和支持者。吴起来到楚国,为楚悼王分析楚国的弊端说,并指出要扭转这种局面,只有“明法审令”,尽快变法革新。对吴起分析的种种弊端,楚悼王深有感触,于是先任命吴起为宛守,防御韩、魏。一年以后,晋升为今尹,主持变法。

主要内容

• “明法审令”,实行法治。吴起总结了李悝在魏国变法的经验,深知法治的重要性,故他在变法中制定法令,公布于众。为确立法治的权威性,吴起还采取“倚车辕” (《韩非子·内储》)的办法,即立一车辕,有能够搬动的予以奖赏。为使思想认识和舆论一致,禁止纵横家进行游说, “破横散从(纵) ,使驰说之士无所开其口” (《战国策·秦策三》) 。

• 减爵禄,进而废除贵族世卿世禄制。《淮南子·泰族训》说:“吴起为楚减爵禄之令。”《说苑·指武》说:“ (吴起)均楚国之爵,而平其禄,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对无功劳的贵族及其后代,实行均其爵、平其禄政策,对立有军功和其他有功人员则授予爵禄,以解决分配不公,提高将士和新兴封建势力的积极性。在此同时,进而废除贵族世卿世禄制, “使封君子孙三世而收爵禄” (《韩非子·和氏》) ,即解决“封君太众”的问题, “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 (《史记·吴起列传》) 。

• “卑减大臣之威重” (《史记·蔡泽列传》) ,整顿吏治。吴起认为, “大臣太重”与“封君太众”是楚国政治两大弊端,故在废除贵族特权的同时,又削弱大臣威权, “禁明党以励百姓”,禁止大吏结党营私,奖励百官尽忠守职,不超越所规定的权力。

• 同时,吴起还着手整顿吏治。一是“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 (《战国策·秦策三》) ,杜绝权门请托之风,廓清吏治;二是“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固毁誉” (《战国策·秦策三》) ,要求官吏公私分明,言行端正,不计较个人得失,立志为变法的新兴政权效力。三是“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 ,裁减冗官,选贤任能,罢除无能无用之辈。徙贵族于边境,以实广虚之地。据《吕氏春秋·贵卒》载,吴起对楚悼王说:“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王以所不足益所余,臣不得而为也。

• 加强军事训练,提高军队战斗力。吴起变法“要在强兵,破驰说之言从横者” (《史记·吴起列传》) ,以“争利于天下” (《说苑·指武》) 。所以在变法中, “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 (《史记·蔡泽列传》) ,即注意耕战并重,亦兵亦农,禁止丁民游手好闲,不务耕作。在此同时,收减百官和封君子孙的俸禄,以保证军队得到给养,加强训练。

• 改“两版垣”为四版筑城法(《吕氏春秋·义赏》) ,提高了筑城工程的质量,加强了郢都的建设。

结果

吴起推行变法后,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富国强兵的作用,加速了楚国封建化的进程。然而吴起变法触动了权贵集团的利益,遭到旧贵族的反对。公元前381年,楚悼王病死,旧贵族发动叛乱,包围王宫,用乱箭射死了吴起,变法运动宣告失败。楚肃王继位后,按律法把射杀吴起同时射中楚悼王尸体的人全部处死,受牵连被灭族的有七十多家。

影响

吴起变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楚国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转化。经过变法运动,楚国经济、军事等方面得到一定发展,国力逐渐强盛,尤其是在军事上,主要表现为:向北伐魏救赵,收复了被三晋占领的陈国、蔡国故地,将势力扩展到黄河岸边;向南,平定百越,疆域拓伸至江南,占有洞庭、苍梧之地。当时诸侯各国皆畏服楚国,楚人“兵震天下,威服诸侯”。

此外,其变法的思想和理念也间接地影响了秦国的商鞅变法。

评价

吴起变法,符合楚国国情,旨在富国强兵。任用贤能,打击了楚国大贵族既得的政治经济利益,遭到大贵族的激烈反对,是一次打击世袭贵族政治经济特权的运动。

吴起变法虽然失败,但变法却在楚国贵族政治中激起了巨大的波澜。吴起变法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在楚国的政治生活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如《韩非子·喻老》云:“楚邦之法,禄臣再世而收地”;《淮南子·人间训》云:“楚国之俗,功臣二世而绝禄。”这些现象与吴起变法中的“封君三世收其爵禄”的条文相合,应该说是吴起变法以后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