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财政名。清末政府仿效西方国家在国内筹集资金的新式财政手段之一。光绪二十年(1894),清政府为应付中日甲午战争军需,首次举借内债,名称为息借商款;光绪二十四年,又发行昭信股票,是为清政府第二次发行国内债券。宣统三年(1911)辛亥革命爆发,清廷第三次发行国内债券,称为“爱国公债”,定额三千万两,未完成而清廷倾覆。清末有些省份也曾发行过公债。由于当时银行信用事业不发达,清政府债券信度也不高,故清末国内公债对财政收入的实效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