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统一,是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是指人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既要看到事物相互区别的一面,又要看到事物相互联系的一面,即要以坚持全面发展的高度为前提,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以实现两者和谐发展之目的。这一词在哲学中出现频率极高。

中文名

辩证统一

外文名

Dialectical unity

别名

对立统一

是指

认识事物看到事物相互区别一面

内容

矛盾

形成

朴素唯物、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发展

性质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

矛盾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内部及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即辩证统一的。对立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的关系;统一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为前提。

对立面

世上不存在没有对立面的事物,因为任何客观存在在它诞生的同时也诞生了它的矛盾对立面,二种对立的存在在从属于周围环境的变化发展中互为消长,一方的发达,是另一方的衰亡。矛盾对立的双方,不但表现为相互对立,还最终会趋向于统一,这种变化源自于它们互相依存的关系。

矛盾普遍存在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内部及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即所有的辩证统一的。包括了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相互排斥体现的是斗争的一面,相互依存体现的是统一的一面。世界任何的两个事物,它们的对立是绝对的,统一则是相对的。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两个事物才能构成统一。所以说,辩证统一是指在认识事物的时候,既要看到事物的统一的一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对立一面,即要坚持全面的发展的运动的观点。例如在经济与环境保护中,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给环境保护带来了障碍,环境保护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制约着经济的发展。所以两者是对立的关系。另外,在一定的条件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可以实现和谐发展,相互促进的。经济发展要遵循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不可以先污染后治理,另一方面,环境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朝着良性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两者相得益彰,相互促进,也相互斗争,相互制约。所以说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示例

1、辨证统一如果你觉得难以理解,就把它看成“对立统一”就行了,也就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意思。

2、为什么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辨证统一

(1)区别:

世界观指对世界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根本看法和根本观点。

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原则和根本方法。

(2)联系:

一定的世界观决定了一定的方法论,一定的方法论反映一定的世界观。

比如,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就是世界观,据此其方法论就是联系地看问题。

世界观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原理,每个原理都有对应的方法论。

区分

有机统一辩证统一 矛盾统一 对立统一

有机统一

,是揭示有机整体即复杂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多层次、多向度的非线型相干作用产生的结构整体性、动态稳定性及功能藕合性的客观状态及过程的范畴。

有机统一一般有以下三种含义及用法:(1)自身内在的统一。指系统内部诸要素、部分、子系统及各层次之间依自身需要和内外作用形成的有机联结或整体化行为。它同外在的或人们主观附加给事物的某种联系或统一性迥然不同。(2)多种功能的统一。有机统一指事物系统达到整体功能大于各孤立部分之和的水平,即形成“功能良性藕合网络”。因此,有机统一体的功能原则上不能还原或归结为各组成部分的简单相加。(3)复杂结构的统一。有机统一排除低级简单系统的机械统一,专指复杂系统即具有多要素、多层次、多极性的系统通过非线型相千作用而获得的整体关联性和结构协调统一性。无论在上述哪一种用法上,有机统一总是同机械统一相对立。机械统一指缺乏内在联系的简单相加或机械拼凑,其本质特征是可加和性,即整体等于各孤立部分之和。如“一盘散沙”就是典型的机械统一。

有机,这一术语源于化学,“有机体指含碳化合物及其衍生物”。同“无机物”相比,有机物结构较为复杂,形态亦较高级。因此,“有机”被人们引申为高级事物、复杂系统的特点。现代系统科学的创始人冯·贝特郎菲把人体称为有机体,斯宾塞和马克思则将人类社会称为有机体。马克思指出:“社会就是一切同时存在又互相依存的杜会有机体”。可见,在有机体、有机统一的内涵规定方面,马克思主义与现代系统科学虽各有角度和侧重,何共同点显然大于不同点,均指复杂系统内部的高度关联性、有序性和整体性。

辩证统一

,指通过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而表现出来的事物的活生生的统一,其根本特征是包含内在差别和矛盾的统一。

辩证统一一般有以下三种用法:(1)动态(而非静态)的统一。指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内在的或与其环境条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它同僵死不变的绝对统一相对立。(2)具体的(非抽象的)统一。其含义又有二:一是在一定条件下暂时的相对的统一,一是包含差别和矛盾的统一。(3)辩证统一即矛盾统一或对立统一。

学者们一般将第一、二种含义重合使用,第三种用法虽有先例,但多数人并不同意将辩证统一等同于矛盾统一或对立统一。不过都一致认为辩证统一同形而上学所认为的抽象的、僵死的不包含任何矛盾和差异的统一是直接对立的,同矛盾统一则是相通的。

辩证统一与有机统一

的异同:首先,理论本质不同。有机统一的实质是多元结构的整合统一,而辩证统一则是二元结构或对立统一为基础的相互联结。其次,理论指向和归属也不同。有机统一虽也用于哲学,但一般说来却属于系统科学范畴,即使列为哲学范畴,也侧重体现“系统辩证法”而非“矛盾辩证法”精神。反之,辩证统一则是哲学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矛盾统一和对立统一

二者一般为同义范畴,有两种基本用法:(1)指矛盾关系,即对立面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亦即中国思想史上讲的相反相成、相生相克关系。列宁曾将对立统一解释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以及它们之间的互相关联”。列宁也曾指出:“运动是(时间和空间的)不间断性与(时间和空间的)间断性的统一。运动是矛盾,是矛盾的统一”。可见,矛盾统一与对立统一在本质上无任何差别,均指事物内部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亦即矛盾关系。(2)指矛盾同一性。列宁指出:对立面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这里的“对立面的统一”即对立统一。关于矛盾统一,列宁也曾指出,如认识的交错点就是“矛盾统一”,“就是说,在运动(二技术、历史)的一定环节上,存在与非存在这两个消逝着的环节在一刹那间相符合。”显然,无论此处的“存在与非存在的相符合”或上文的“有条件的对立面的统一”都是指矛盾同一性。

辩证统一与对立统一

(矛盾统一)的异同:(1)辩证统一较抽象、广泛,对立统一较具体、深刻。依照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论,在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中,范畴依次由较抽象向较具体过渡。辩证统一较之对立统一,尚处于较抽象的层次。它尚未完全排除杂多和混沌,尚未完全进入事物普遍联系的本质层次。辩证统一是对宇宙间形形色色普遍联系和统一的概括,其中包括现象统一和本质统一,偶然联系和必然联系,外在整体性和内在整体性等等,而对立统一则专指本质的、必然的、内在的矛盾关系。尽管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可将各种联系归结为对立统一,从而将辩证统一归结为对立统一,但决不能因此而无条件地简单地将二者等同或混淆。(2)对立统一(矛盾统一)一般具有矛盾双方的对等性,而辩证统一则未必。所谓对等性,指矛盾双方关系对等,包括:①互为存在和发展的条件;②互相转化;③不可分性。如上下、左右、阴阳、好坏、正负等等均属此列。但另一类关系却不具有矛盾双方对等性,如物质和意识,它们之间并不存在互为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之关系。固然可以说物质为意识的存在条件,却不能说意识是物质存在的先决条件。再之,二者地位也不能互相转化,物质永远从根本上决定意识而不能倒转。最后,它们也可分离,至少人类出现之前的漫长岁月中物质固有而意识全无。这类关系原则上不能属于对立统一,但却无疑属于辩证统一。于此可见,辩证统一除了包括对立统一关系外,还包括一些非对等性关系,其外延较宽。此外,暂不能归结为二元对立的关系,也不属对立统一却属辩证统一。如人的意识是知情意的辩证统一,却不能说成是三者的对立统一。(来自《哲学概念辨析辞典》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