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刍,字驹父,南昌(今属江西)人。与兄朋,弟炎、羽并称“四洪”。哲宗绍圣元年(一○九四)进士。徽宗崇宁三年(一一○四)入党籍,贬谪闽南。五年,复宣德郎。钦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官谏议大夫(清《江西通志》卷一三四)。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坐事长流沙门岛(《玉照杂志》卷四),卒于贬所。有《老圃集》一卷及《豫章职方乘》、《后乘》等(《直斋书录解题》卷八、卷二○),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老圃集》二卷,光绪二年朱氏惜分阴斋校刊本辑有补遗。

中文名

洪刍

别名

驹父

出生日期

1066

去世日期

1128

籍贯

江西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南昌(今属江西)

职业

文学

主要作品

《老圃集》《豫章职方乘》

所处时代

宋朝

字号

驹父

洪刍诗

洪刍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校以鲍廷博批校清抄本(简称鲍校本,藏山东省图书馆),洪汝奎《晦木斋丛书》辑朱氏惜分阴斋本(简称朱本,藏江西省图书馆)。集外诗部分,重行搜辑,编为第三卷。

洪刍年谱

书香门第

1066年,宋英宗治平3年,1岁。生于建昌军(今永修-安义一带)。成年后舅舅黄庭坚寄厚望,取字驹父。

兄洪朋(1065-1110年),字龟父,着《洪龟父文集》、《清非集》;

弟洪炎(1067-1133年),字玉父,1094年进士,累官谷城县令、郢州守、著作郎、秘书少监、中书舍人,晚年以徽猷阁待制提举台州崇道观,着《西渡集》、《尘外记》、《侍儿小名录》等,汇编黄庭坚《豫章先生集》;

弟洪羽(1068-约1105年),字鸿父,1097年举进士,一门四进士;

父洪民师(?-1070年),博学,辟雷塘书院掌教,1070年举进士,任石州司马参军,父死哀毁而卒;

母黄氏(1046-1070年),黄庭坚长妹;

祖父洪亶,祖母文城君,为尚书李常李公择长姊,通达持家,贤能智慧,抚教诸孙;

高祖洪文举为江州助教、高叔祖文抚,6世同堂,宋仁宗赠‘义居人’匾;

曾祖洪谔,唐虔州司仓参军。

好学苦读

1070年后,洪刍跟从祖母勤苦学习,好赋诗词,士君子多慕之。以诗闻名。‘但以文论,固不愧酷似其舅之称’、‘殚洽开豁,溢于文词。放浪江湖,不求闻达。

1089年,任黄州监酒官(酒正),好饮,舅黄庭坚警之。

1090年,黄州知录参军。舅黄庭坚告知舅公李常、孙觉死讯。

1091年,任黄州推官。同年6月初8,黄庭坚母即洪刍外婆逝于京。刍任职至少到1093年8月。

入仕朝廷

1094年,哲宗绍圣元年,29岁。与弟弟洪炎同举进士。

1094至1102年,主晋州州学教授。

1102年9月,37岁,因为朝廷‘作元符上书邪下,降两官,监汀州酒税’。

1104年,‘崇宁三年入党籍’,被打入‘崇宁党籍’。

文章千古

1106年,‘五年叙复宣德郎’,闲官散居。

1116年(政和六年)起5年时间,担任‘太平江州祠官’(祠吏),作〈奉安玉册记〉云:

今上莅天下之十六年,…遣内侍省黄京奉玉册以至,册文有皇帝名。…后一年,而祠吏臣刍,实来奉香火。

此后,作《香谱》5卷,今存2卷。为今存北宋最早、也是保存比较完整的香药谱录类著作,其中对于历代用香史料、用香方法、以及各种合香配方,郑康成汉宫香、南方小宗香、真诰婴香、戚夫人迎驾香、唐员半千香、沉水香、蜀主熏御衣香法、江南李主帐中香,所记甚该博,均广而收罗之;并首创用香事项之分类模式为:香之品、香之异、香之事、香之法等四大类别,为其后各家香谱所依。并记录其创造的“洪驹父荔支香、洪驹父百步香”。

1118年(重和元年),53岁,撰《豫章职方乘》3卷,后作续篇《后乘》12卷;陆续着《楚汉逸书》叙述楚汉人物与掌故,82卷,今佚。

1120年(宣和二年),洪刍作‘德化县’(今九江县)《陶渊明祠记》、《宣、政间名贤题跋》:

扫除先远之丘墓,掇拾祖宗之手泽,真子孙职也。…宣和二年二月廿七日,豫章洪刍驹父书。

1121年(宣和三年),任信州通判军等职事官,作《信州岩洞记》、铅山《石井记》。在此前后时间,作《老圃集》等。

1123年(宣和五年),在江西贵溪之祈真岩,游昭真馆题名石刻:“宣和五年四月四日来访昭真之馆峭壁四立…低回留之…山厓豫章洪刍记”。

1126年(靖康元年)六月,洪刍尚在江西,有《跋东坡画天籁堂壁》云:

‘东坡先生顷作枯木怪石于天籁堂壁间,有力者负之而走矣,独留其影于琢玉坊,李氏因刻之琬琰,靖康元年六月癸丑,豫章洪刍书’。

七月,除元符上书邪等之禁,洪刍因得以入京。十月十二日召刍为左谏议大夫。同年洪家毁于大火。(初步认为其家族本年举家迁居新建县。)四年后,洪炎回故土,伤感咏诗云:“南州一炬火,我归无所归”。

十一月八日,参与‘36人’奏议,阻止耿南仲割地。

1127年(建炎元年),3月,金人包围京城。终日饮酒。后被金人以屠城为胁迫,参与‘张邦昌篡立’事件、‘监守自犯奸’,让景王府宫人曹三马陪酒等罪,6月高宗命马伸弹劾他,被降为散朝大夫。

永不放还

1128年(高宗建炎二年),63岁,八月流放沙门岛(今山东蓬莱海中孤岛)、‘永不放还’。作诗“烟波不隔还乡梦,风月犹随过海身”。不久死于沙门岛。1132年正月,弟洪炎作诗献表弟徐俯川纪念之。

有二子,其一为洪枿,任朝郎知永州;孙洪光谦,任文林郎静江府观察支使;曾孙女之一名叫洪觉顺(1160-1204年)。

人物关系

洪朋哥哥洪炎弟弟洪羽弟弟黄庭坚舅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