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允让(995年-1059年),男,汉族,字益之,河南开封人。北宋宗室大臣,宋太宗赵炅之孙,商王赵元份第三子,宋英宗赵曙生父。

天资浑厚,外庄内宽,喜愠不见于色。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四月,起家右千牛卫将军,四迁右骁卫将军。天禧二年(1018年)八月,出任卫州刺史。宋仁宗即位,进汝州防御使。天圣七年(1029年)九月,进华州观察使。明道二年(1033年)十月,授安化军留后。景祐二年(1035年)十一月,出任宁江军节度使。三年(1036年)七月,知大宗正寺事。庆历四年(1044年)七月,册封汝南郡王。八月,加位同平章事。皇祐二年(1050年),平江军节度使兼侍中。至和二年(1055年),判大宗正事。

嘉祐四年(1059年)十一月,去世,获赠太尉、中书令,追封濮王,谥号安懿。

中文名

赵允让

性别

出生日期

0995

去世日期

1059-12-16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开封

字号

益之

追封

濮王

赐官

太尉、中书令

所处时代

北宋

爵位

汝南郡王

官职

右千牛卫将军、卫州刺史、大宗正事。

谥号

安懿

人物生平

赵元份在世时,赵允让为右千将军。

宋真宗的长子周王赵祐去世后,真宗以绿车旄节迎赵允让到宫中抚养。

皇子赵祯(宋仁宗)出生后,用箫韶部乐送还府邸,官居卫州刺史。

宋仁宗即位,授汝州防御使、宁江军节度使。后来又让他知大宗正寺。

他勉励好学的宗室子弟,劝戒不上进的,故人莫不畏服。

庆历四年(1044年),封汝南郡王,拜同平章事,改判大宗正司。

嘉祐四年(1059年)去世,享年65岁。赠太尉、中书令,追封濮王,谥号安懿。

宋仁宗在位久无子,以赵允让第十三子赵宗实为皇子,改名赵曙。

仁宗崩,皇子赵曙即位,是为宋英宗。

宋英宗即位后,围绕赵允让是作为皇伯还是皇父的争议,被称为濮议。

家族成员

关系人物备注
后妃王氏谯国夫人
韩氏襄国夫人
任氏仙游县君,生宋英宗。
二十二子1.舒王赵宗懿2.定王赵宗朴3.庆陵郡王赵宗谊4.余杭郡王赵宗咏(赵宗咏)5.温王赵宗师6.怀王赵宗晖7.楚王赵宗辅8.淄王赵宗邈9.昌王赵宗晟10.萧王赵宗博11.崇王赵宗瑗12.襄王赵宗愈13.宋英宗赵宗实14.润王赵宗隐15.汉东郡王赵宗沔16.荣王赵宗绰17.信王赵宗治18.赵宗荩19.资王赵宗胜20.惠王赵宗楚21.钦王赵宗祐(赵宗祜-见赵不沴墓志)22.景王赵宗汉23.赵宗衮(见子赵仲理墓志、赵仲笃之女墓志)。——
长子宗懿英宗时为宿州团练使,封和国公。神宗以宗懿濮安懿王元子,追封舒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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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籍记载

《宋史·卷二百四十五·列传第四》

《宋史·列传第四·宗室二》:

濮安懿王允让字益之,商王元份子也。天资浑厚,外庄内宽,喜愠不见于色。始为右千牛卫将军。周王祐薨,真宗以绿车旄节迎养于禁中。仁宗生,用箫韶部乐送还邸。官卫州刺史。

仁宗即位,授汝州防御使,累拜宁江军节度使。上建睦亲宅,命知大宗正寺。宗子有好学,勉进之以善,若不率教,则劝戒之,至不变,始正其罪,故人莫不畏服焉。庆历四年,封汝南郡王,拜同平章事,改判大宗正司。嘉祐四年薨,年六十五,赠太尉、中书令,追封濮王,谥安懿。仁宗在位久无子,乃以王第十三子宗实为皇子。仁宗崩,皇子即位,是为英宗。

治平元年,宰相韩琦等奏:请下有司议濮安懿王及谯国夫人王氏、襄国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合行典礼。诏须大祥后议之。

二年,乃诏礼官与待制以上议。翰林学士王珪等奏曰:谨按《仪礼丧服》:“为人后者”《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谓皆如亲子也。又“为人后者为其父母”《传》曰:“何以期?不二斩,持重于大宗,降其小宗也。”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传》曰:“何以大功?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也。”

先王制礼,尊无二上,若恭爱之心分于彼,则不得专于此故也。是以秦、汉以来,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统者,或推尊其父母以为帝后,皆见非当时,取议后世,臣等不敢引以为圣朝法。

况前代入继者,多宫车晏驾之后,援立之策或出臣下,非如仁宗皇帝年龄未衰,深惟宗庙之重,祗承天地之意,于宗室众多之中,简推圣明,授以大业。陛下亲为先帝之子,然后继体承祧,光有天下。

濮安懿王虽于陛下有天性之亲,顾复之思,然陛下所以负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孙孙万世相承,皆先帝德也。臣等窃以为濮王宜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尊以高官大国,谯国、襄国、仙游并封太夫人,考之古今为宜称。

于是中书奏:王珪等所议,未见详定濮王当称何亲,名与不名?珪等议:“濮安于仁宗为兄,于皇帝宜称皇伯而不名,如楚王、泾王故事。”

中书又奏:“《礼》与《令》及《五服年月敕》:出继之子于所继、所生皆称父母。又汉宣帝、光武皆称父为皇考。今珪等议称濮王为皇伯,于典礼未有明据,请下尚书省,集三省、御史台议奏。”

方议而皇太后手诏诘责执政,于是诏曰“如闻集议不一,权宜罢议,令有司博求典故以闻。”礼官范镇等又奏:“汉之称皇考、称帝、称皇,立寝庙,序昭穆,皆非陛下圣明之所法,宜如前议为便。”自是御史吕诲等弹奏欧阳脩首建邪议,韩琦、曾公亮、赵概附会不正之罪,固请如王珪等议。

既而内出皇太后手诏曰:“吾闻群臣议请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见施行。吾载阅前史,乃知自有故事。濮安懿王、谯国夫人王氏、襄国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可令皇帝称亲,濮安懿王称皇,王氏、韩氏、任氏并称后。”

事方施行,而英宗即日手诏曰:“称亲之礼,谨遵慈训;追崇之典,岂易克当。且欲以茔为园,即园立庙,俾王子孙主奉祠事。”

翌日,诲等以所论列弹奏不见听用,缴纳御史敕告,家居待罪。诲等所列,大抵以为前诏称“权罢集议”,后诏又称“且欲以茔为园”,即追崇之意未已。英宗命阁门以告还之。诲等力辞台职。诲等既出,而濮议亦寝。至神宗元丰二年,诏以濮安懿王三夫人可并称王夫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