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

官署名。隋炀帝置。掌诸巡察。主官有大夫一人,正四品。所属有别驾二人,从五品,一人察东都都一人察京师;刺史十四人,正六品,巡察京畿以下;诸郡从事四十人,为刺史之副,巡察各地。凡巡察均氖“六条”办事。

特点

每年二月出巡,十月入奏。后罢司隶台,只临时选京官清明者,用司隶从事名义出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