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是在国家新的汽车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于2004年10月由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江铃汽车集团公司通过强强联合,实现中、中合作的国内首家汽车制造企业。江铃控股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其中长安出资5亿元,江铃集团出资5千万并以其所持有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41.03%的国有法人股和部分负债合计4.5亿元对江铃控股进行投入。目前,江铃控股成为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目前,江铃控股本部拥有两大生产基地:昌北基地与小蓝轿车基地。[2]

中文名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实缴资本

200000.0万人民币

总部地址

南昌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

年营业额

185.27亿元(2004年)

经营范围

生产汽车、发动机底盘、汽车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家庭日用品、机械电子设备、工艺美术品、农副产品及钢材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道1399号

所属行业

租赁业

核准日期

2022-12-27

人员规模
外文名

Jiangling Holdings Limited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07670323079

成立日期

2004-11-1

注册资本

2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梁光忠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

2004-11-1 至 2034-10-31

组织机构代码

767032307

注册地区

江西省

登记机关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展历程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骏。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2004年销售汽车45.43万辆,销售收入185.27亿元;江铃汽车主营轻型汽车及相关零部件,具备10万辆整车及10万台发动机的年综合生产能力,在商用车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产业方面来看,长安和江铃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两家强强联合,能实现双方在技术、产品以及市场区域等方面的优势互补,从而进一步为中国汽车工业作出贡献。

江铃控股旗下拥有国内乘用车品牌:陆风汽车品牌,产品家族包括陆风品牌乘用车系列品种,其中昌北基地主要生产陆风X6、陆风X9和陆风风尚三大系列产品,涵盖SUV、MPV两大乘用车领域,小蓝轿车基地生产陆风风华系列轿车。

公司业务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汽车、发动机底盘、汽车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

社会事件

2020年3月16日,由于受到疫情影响,多家车企都面临停产停工及“降薪”的局面。近日记者获悉,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一份名为《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员工收入调整的通知》的内部文件被曝光,根据内容显示,江铃控股在当前停产停工期间,将所有员工的收入全面下调。且此次降薪经过了该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以及该公司的工会团组长会议表决通过。

对于所有员工的收入(基本工资+业绩奖)具体调整方案为:执行副总裁以上的收入下调40%;副总裁、总裁助理、中层正职、中层副职、科经理及三级以主师、普通员工均下调30%。而对于停产停工期间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江铃控股会另发放相应收入补贴(基本工资+业绩奖),另发放比例方案为:提供正常劳动的副总裁以上,另发放收入比例0%;总裁助理另发放收入比例10%;中层正职另发放收入比例12%;中层副职另发放收入比例15%;科经理及三级以上主师另发放收入比例18%;普通员工另发放收入比例20%。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另发放收入比例0%。

据通知显示,提供正常劳动普通员工应按照精减高效的原则,尽量满负荷工作,每月不超过名额表提报名单,按比例另发放收入补贴;未提供正常劳动,指工作量非常小或没有,如因工作需要提供部分劳动但又没达到标准工作时间或工作量,按天结算另发放收入补贴。

一线员工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管理技术人员按分配的人数总额乘以当月标准出勤天数为总出勤天数。此外,通知还显示取消未至公司上班员工交通、车长、工种、营销区域等津贴。

上述停工停产收入调整方案从2020年3月13日发放工资中开始执行。但具体截止时间并未明确,仅表示至公司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止。虽然薪资收入普遍下调,但可以看到,普通员工在所有职位中收入下调比例最小、另发放收入比例最多;而职位越高,收入下调比例越高、另发放收入比例越低。[1]

2020年10月22日,江铃控股有限公司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4次列为被执行人,累计执行标的超4300万。[3]

2022年10月10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新增多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共计859万余元,执行法院均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4]

2022年11月22日,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破产审查案件新增民事裁定书,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