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的对称。是指存款人用以向银行提取或支付给收款人现金的一种支票。中国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办法规定,在银行开户的各国营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只能在允许使用现金的范围内使用现金支票,并应写明款项用途,接受银行的监督。现金支票不可用于转账。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可向银行申请挂失。挂失前已支付的,银行不予受理。

中文名

现金支票

拼音

xian jin zhi piao

类型

支票的一种

作用

支取现金

特点

没有金额起点的限制

使用场合

多为金融机构

内容

(1)付款单位的账号和开户银行;收款单位的名称

(2)款项金额

(3)款项用途

(4)签发日期

(5)付款单位签章

(6)背书及背书日期

功能

现金支票

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的客户,需要支用工资、差旅费、备用金等均可以使用现金支票,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

在银行开立可以使用现金收付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对符合《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现金支票,委托开户银行支付现金。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现金支票只能在出票人开户银行支取现金。现金支票是一种最基本的支付结算业务品种。

服务

对象

所有在银行开立可以使用现金收付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方式

经过人民银行批准开办支票业务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

特点

现金支票

没有金额起点的限制;

能够满足开户单位和个人现金开支的需要;

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不得用于转账;

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签发流程

1.出票:客户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签发现金支票,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2.提示付款:收款人持现金支票到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收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现金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现金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3.领取现金。

4.挂失止付:现金支票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由银行提供,同时按标准交费。

5.购买支票:客户现金支票使用完毕后,应在现金支票领用单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同时按标准交费,领取空白现金支票。

6.客户签发票据应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签发现金支票时,应用钢笔蘸墨汁或黑色炭素笔按排定的页次顺序填写。

7.签发现金支票时,出票人必须查验银行存款是否有足够的余额,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必须在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以内,不准超出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签发空头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或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除退票外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空头支票或印章与预留印章不符的支票的人,银行可根据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停止其向收款人签发支票。

8.“出票人签章”栏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缺漏印章或印鉴不符时,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

9.要严格执行支票有效期限的规定。支票付款的有效期为10天(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效期限从签发支票的次日算起,到期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过期支票作废,银行不予受理。签发支票必须填写当日日期,不得签发远期支票。

10.现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11.客户结清销户时,应将未用空白支票缴还银行。

12.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

注意事项

客户应在其存款账户的余额内签发支票。如透支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

现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10日,若客户开出的现金支票超过付款期,开户银行不能受理;现金支票的权力时效为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客户结清销户时,应将未用空白支票缴还银行。

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