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慈善会成立于1998年,是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接受社会各界自愿的非营利性、公益性社会团体。系独立社团法人。

中文名

武汉市慈善总会

地址

武汉市

成立时间

1998年

成立宗旨

安老、扶幼、助学、济困

类别

公益组织

性质

独立社团法人

法定代表人

潘荣

目标

以“安老、扶幼、助学、济困”为安老、扶幼、助学、济困”,以为民解困,帮助社会上弱势群体为目的,科学运用慈善资金,积极开展公益性社会救助活动。武汉市慈善会的办事机构为武汉市慈善会秘书处。

慈善项目

没有院墙的孤儿院---帮助社会孤儿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圆我大学梦---资助应届贫困大学生入学费用。

慈善情暖万家---帮助社会孤儿过春节。

夕阳扶老---慰问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老劳模、老军人、老教授和孤寡老人。

武汉市慈善会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捐款、捐物的方式有:通过邮局汇款捐赠、通过银行捐赠、到武汉市慈善会办公地点捐赠、派人上门接收捐赠以及网上捐款等。

武汉市慈善会接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无偿捐赠的款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武汉市慈善会章程》管理和使用,接受捐赠人的监督和社会审计。

善款事件

2020年2月10日,有媒体报道称,“1月23日以来,武汉市慈善总会累计向社会发布接受捐赠款物情况的公告8期,捐赠款使用公告2期(涉及资金14.35亿元,含定向0.47亿元,实现全额全程公开)。截至2月2日12时,市慈善总会接收社会捐款共计30.226197亿元,并于1月27日起分4批上缴市财政,累计划转27亿元。”公众质疑,这种使用善款的方式是否合法、武汉市慈善总会是否有能力管理部分善款、是否尊重捐赠人意愿等。

2020年2月12日,武汉市慈善总会通过官网公布《关于非定向捐赠款使用情况的说明》。说明表示,武汉市慈善总会的非定向捐赠款由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设定专户,统一规划引导使用。[1]

获得荣誉

2020年6月8日,入选武汉市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级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