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管众工匠的官员·周代始设,相当于汉以后的将作大匠·2.泛指工匠

中文名

匠师

释义

周代始设,相当于汉以后的将作大匠;泛指工匠

记载

通典

始设时期

周代

基本介绍

官名,北周根据周礼置六官,其中匠师为正五命冬官。《通典》载:“正五命:……冬官:工部、匠师、司木、司土、司金、司水等”。通常,匠师是负责宫殿砖瓦建筑的官员,所谓:“后周有匠师中大夫,掌城廓宫室之制。”而木工由司木负责。但后来这一官职也可能被委以其他与建筑无任何关系的任务,如《北史周本纪》记载:“建德元年『572』,辛未,遣小匠师杨勰使于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