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阳光所”)创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杭州,在北京和上海设有分所,并成立了能源、资源与环境(ERE)研究中心。

中文名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

外文名

Sunshine Law Firm

分所

北京和上海设有分所

产品服务

法律服务

获得荣誉

连续多年入选亚太律师事务所500强

宗旨

快速反应、审慎尽责、团队合作

别名

阳光所

总部地址

杭州

创立地点

杭州

经营状态

在业

所属行业

律师事务所

经营范围

为能源、环境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提供法律服务

公司类型

律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

1995

简称

阳光所

阳光概况

阳光所是一家为能源、环境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全所拥有各类专业律师及辅助业务人员70余人,同时聘有实践经验丰富的经济、技术专家顾问提供专业支持。长期以来,阳光时代坚持“专业化定位、团队化运作、公司化管理、国际化提升”的发展战略,重视人才培养,关注客户成功,追求阳光所、律师与客户共同和谐发展的理想目标。

阳光团队

阳光律师均毕业于名牌院校,兼备电力、工程、环境、税务、财务和金融等方面复合型专业知识,大部分具备出色的中英文工作能力。针对不同业务类型和客户需求,我们组成优势互补的律师团队,奉行“快速反应、审慎尽责、团队合作”的工作标准,确保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阳光客户

阳光所长期为能源、环境、金融、基础设施及房地产领域的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其中服务过的世界五百强企业就有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核电和英国石油公司等。多次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等政府部门的委托处理重大疑难诉讼案件或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参与相关行政规章立法及起草行业合同范本。

管理制度 Our Management System

阳光所拥有一套先进的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了全方位服务质量监督保障体系。实行公司化管理体制,在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IT及办公自动化、客户管理、品牌管理、市场推广、档案管理、研发管理、培训管理、理论研究和风险管控等方面采用与国际接轨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分所与总所一体化运营。

服务业绩

在中国,阳光所提供服务的大型能源项目涉及投资总额已超过人民币5000亿元,项目遍布二十多个省市;其中电力项目累计装机容量已超过5980万千瓦,涵盖核电、火电、水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垃圾发电等各类电力项目;在境外,本所为大型中国企业的国际合作及海外投资、国际工程承包项目提供法律支持,境外项目涉及东南亚、中东、非洲、南美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出版和培训 Publications and Training

阳光所定期出版《阳光时代》和《中国能源与环境法律实务》专刊及电子刊物《阳光快讯》,长期为客户提供最新的行业信息和专业的法律指导,并应客户要求提供各类专题的法律培训。

阳光荣誉

阳光所连续多年入选《亚太律师事务所500强》。2008年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0年荣获“浙江省服务经济建设突出贡献律师事务所”称号,2012年阳光北京分所获“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事务所主任陈臻律师荣获“浙江省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奖”。

社会责任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阳光所致力于可再生能源和气候变化项目法律服务,关注国家节能环保事业;本所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阳光奖学金,为希望小学、贫困、受灾地区捐款捐物,积极参与国家及有关部委的立法研究和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

业务领域 Professional Services

阳光所业务领域包括:电力立法咨询、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及项目融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公司并购及投融资、国际工程承包、境外投资并购、国际贸易及技术转让、争议解决等。

阳光宣言

我们热爱并尊重自己选择的职业,以阳光的心态投入阳光的事业。

我们是勤勉敬业的团队,坚持“快速反应、审慎尽责、团队合作”的执业理念。我们追求完美,注重阳光服务的每一个环节,无论是服务质量,还是服务效率。

我们全力以赴,凭借出色的专业技能和深厚的法学底蕴,为客户合法实现商业目的寻求最有效的途径。

我们珍惜任何一次展示阳光律师才能的机会,期望为中国能源与环境事业的发展奉献一份阳光……

单位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

杭州

地址:杭州曙光路122号世贸中心C座11楼

邮编: 310007

北京

地址:北京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8层

邮编: 100052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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