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金江,群众,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副厂长。

人物经历

于金江,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副厂长,分管本厂安全生产工作。

人物事件

2020年4月29日,邯郸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10·2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其中,于金江在烧结车间实施成品皮带封闭及通廊密封改造时,未组织进行风险辨识和管控;组织炼铁厂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组织领导烧结机停产工作不到位,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兴华钢铁公司给予其撤职处分,由邯郸市应急管理局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人民币0.8万元的行政处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