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红,男,中共党员,现任渭南市潼关县轻化公司党支部书记。

正文

渭南市潼关县轻化公司党支部书记刘小红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刘小红多次用公款支付本人及下属人员餐费,共计2475元。2017年12月,刘小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