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秘书处(挂政策法规处牌子)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牵头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指挥通信处
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指挥信息化、疏散基地等建设和管理。组织拟订人民防空方案计划。组织指导全省人民防空军事斗争准备检验评估。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护建设。指导开展人防战备资源服务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防空指挥所运行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通信业务培训。组织指导人民防空群众组织整组和训练。承担省人民防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工程管理处
指导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编制并监督落实。监督指导各地地下空间开发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承担全省大型单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相关审核工作。承担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维护管理和防护功能平战转换工作。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承办军民融合建设相关工作。
计划财务处(挂审计处牌子)
筹措人民防空建设资金,指导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负责人民防空战备物资保障。审计监督全省人民防空经费收支、资产管理和财务规定执行情况。编制机关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人事宣传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指导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场所建设和管理。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2]
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人民防空标准规范。
(二)指导城市人民政府制定人民防空专项规划(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三)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组织拟订人民防空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负责制定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实战化训练演练。组织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民防应急救援队伍、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的整组和训练。
(四)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信息网络、指挥信息系统、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频率使用管理。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指导各级开展警报信号发放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和战时抢修方案。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六)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相关管理。监督指导城市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监督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监督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的开发利用、战时的平战转换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人防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公用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从业企业资质管理。
(七)参与军民融合建设。组织指导各地开展人防战备资源服务政府应急管理、服务民生工作。
(八)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各地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
(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落实人民防空教育内容。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人民防空干部职工和志愿者及群众的教育培训。
(十)负责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十一)战时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军事指挥机构决定,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和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应切实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推动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构建形成全民防护体系,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坚持战备建设牵引,推进人民防空指挥部常态化建设,构建适应现代战争的人防组织指挥体系。坚持城市防护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并重,提升人防建设信息化水平,构建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防护体系。坚持平战结合,深度开发利用人防资产资源,不断提高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人防系统简政放权,努力构建现代人防建设市场体系。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的职责分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按照重要经济目标建设和管理有关规定,健全完善目录管理,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建设防护规划,履行管理职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依照规定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开展防护专业队伍建设和训练演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