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华,男,汉族,1970年1月7日生,甘肃省临泽县人,中共党员。

正文

刘光华,男,汉族,1970年1月生,甘肃临泽人,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博士,美国UC,Hastings访问学者,2010年起任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获得荣誉

1996年因主讲主干必修课《经济法学》而获得兰州大学主干课程奖。

1999年、2001年、2003年、2007年、2009年、2011年及2016年,连续获得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甘肃省第六、七、八、九、十、十一和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2004年获得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中青年学者优秀论文三等奖。

2006年11月获法学院“最受学生尊敬教师”及首届兰州大学“十佳教师”提名。

2006年获中国法学会西部法制论坛中青年学者优秀论文三等奖。

2007年被评为兰州大学“师德标兵”。

2008年获得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中青年学者优秀论文二等奖。

2009年、2015年分别获得中国法学会西部法治论坛优秀论文两次一等奖。

2009年获得第七届“挑战杯”甘肃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指导教师。

2011年获得兰州大学2010年度“隆基中青年教师教学骨干奖”。

2016年获得兰州大学专业大赛指导教师一等奖;创新创业大赛指导教师三等奖。

2017年获得中国立法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