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王永杰,中国民主建国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系统法学与疑难案件中心主任调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专业领域
所带领的律师团队参与大量重大、疑难案件的刑事辩护、民事商事仲裁和诉讼事务,以及企业并购改制、金融事务、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等非诉讼法律服务。
辩护与代理
2004年,某地质队长泄露国家秘密罪无罪释放,辩护律师。

天价过路费案庭审照片
2011年,“河南368万天价过路费案”时军锋的辩护律师。2012年,北京某大学四名大学生杀两名生意伙伴案,被害人代理律师。
2012年,湖南省张家界市龚厚钦局长与市长纠纷案,代理律师。
2013年4月25日,“死刑保证书案”李怀亮当庭无罪释放的辩护律师。
2013年,河南兰考“袁厉害案”的律师。

王永杰(右一)、李怀亮、蔺文财(左一)
2013年,北京某公司单位行贿罪无罪案,公司的辩护律师。2013年,北京“老情人诈骗案”张某无罪释放案,辩护律师。
2013年,云南昆明康某合同诈骗无罪案,辩护律师。
死刑保证书
4月25日当天,经过近7个小时的激辩,河南省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以指控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李怀亮无罪,当庭释放。
“死刑保证书”案暨李怀亮被控故意杀人罪的
辩护词生命的轮回—活着
王永杰
致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泽永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怀亮家人的委托,指派王永杰律师担任李怀亮的辩护人,经过查阅案卷,走访了解,以及今天的开庭审理,提出以下无罪辩护意见,供法院参考。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和另一位辩护人蔺文财是来帮助李怀亮的,也是帮助大家解决问题的。在我们2013年1月参与辩护之前,本案已经陷入困局。查,查不清,审,也审不清,从2001年至今,折腾了12年,双方当事人都在上访。中院为了使被害人不上访,与之签署“保证书”后,判决李怀亮死刑和死缓各一次,史称“死刑保证书案”。
法律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当事各方聘请律师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可能判处的死刑案件必须要有律师为被告人辩护。律师受人委托,依法独立辩护。辩护人独立于当事人,置身于案件漩涡之外。
既然平顶山市办案机关办了12年,我想应该是慎之又慎的。但是,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不能无限期的审判,到了该结案的时候。
任何公民未经法院判决,刚被抓时,是嫌疑人,到了法院,是被告人,被告人不等于罪犯,罪犯也有权利。冤冤相报,株连无辜,以暴制暴,是严重错误的。上访不能解决问题,闹访不能解决问题,我们一直是这样劝说李怀亮的家人的,告诉他们要克制,但是,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毕竟,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更应珍重。案件的判决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如果稍有差错,就会出现河北高院审理的聂树斌案、河南高院审理的赵作海案的严重后果,这是任何人不愿意看到的。如果法治不彰,人人自危。今天的良民,明天就会被构陷成被告人。重庆事件,殷鉴不远。
我们既是为李怀亮辩护,也是为了防止其他公民被李怀亮。
正义迟到了,但,不会缺席;它,已经在路上。
一、程序之辩
二、证据之辩
三、法律之辩
四、无言结局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
王永杰律师
201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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