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特别法”的对称。

一般法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其本身具体所指的对象并不固定。以《民法通则》为例,之于《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大多数归民法所调整的法律而言,它是一般法,但之于《宪法》,它就是特别法。